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内部审核中7.10及8.7条款审核交流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内部审核中“不符合工作”及“纠正措施(方式A)”

    条款审核交流



    如何在CNAS和CMA运行中,内部审核不流于形式,真正切切的审到肉,审到骨头,使我们的体系运行符合性更好,运行更充分、有效,一直以来,大家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针对CNAS-CL01:2018条款中的7.10和8.7条款谈一点个人的操作手法,也算抛砖引玉,与各位共同探讨提高。同理,CMA亦然。

    在体系试运行阶段,要有不符合发现,并进行整改。对于体系的试运行,所有参与人员均不是特别的明了,又不知从哪里找到不符合。首先体系文件宣贯了,大家按文件执行。一方面是管理文件,比如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相应的质量记录表格; 另一方面是技术文件,包括检测标准,方法类和设备类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这个时候 ,质量负责人要先人一步的把体系搞懂,吃透,并结合实验室的文件进行管理方面的不足和不符合的发现。而技术负责人或监督员在人员技术能力的监督和监控过程中,就可以发现不符合了,即与方法类作业指导书和设备类操作作业指导书的偏离了。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会有很多的小随意和小习惯,造成和作业指导书的偏离。这个时候就是不符合了。

    发现了不符合,我们要进行纠正,即消除这种不符合,消除这种不符合后,现在就合格了。要考虑这种不符合的严重性,是否可接受,是否影响我们报告检测结果和是否需要通知客户?这是对不符合的评价,也是7.10条款的要求。

    同时还要考虑这种不符合再发生的可能性或在其他岗位场合发生的可能性。如果不符合没有再发生的可能性了,则不需要进行进行下一步了,即实现闭环。如果有再发生的可能性,就要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消除不符合发生的原因,防止不符合再发生。对纠正措施进行评价,确保和不符合的程度相适应。经领导同意后实施不符合并进行纠正措施的验证,以确保纠正措施到位,这个不符合再也不会发生了。这是准则8.7的要求了。

    根据以上的实施记录,我们在进行内部审核时,直接针对7.10条款,将不符合及纠正情况的记录以举例的方式简要的写在审核记录里,就完全覆盖了准则内审条款7.10的内容了。

    同理,根据纠正措施的实施记录,我们在内部审核时直接依据7.10条款举的例子,继续以举例的方式描述其纠正措施内容的摘录,写明其实施的过程以及最后的验证情况,即完全覆盖了准则内审条款8.7的要求。

    这样,我们在内审时就不会无的放矢了,不会如有些机构写的内审记录里:7.10条款,试运行期间未发生不符合,8.7条款,试运行期间没有发生纠正措施情况。还有的会把内审发现的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写在这里,那更是大错而特错了。

    以上仅是个人的操作手法,仅为一家之言,希望对大家的体系运行有所裨益。共同在CNAS实验室的管理道路上共同探讨提高。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