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2楼2023/03/01
参考如下:(一)环境监测中未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充分分析。现状监测调查资料不完善。现状水环境功能、库区周边用地规划、弃渣场地,周围水系分布情况及与水库的连通,底质、库区周边陆生植被、水生生态等基础数据的收集与调查不完善;海烟沟水质现状监测、奈清水库及莲湖水库周边废水污染源调查(含垃圾堆存点及禽类养殖)、及地表水中重金属监测缺失。
(二)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改扩建项目按照新建项目思路编制环评报告;改扩建项目对现有工程、新建工程逻辑关系描述混乱,如工程内容分割不清,依托内容叙述不完善,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表述不清晰
(三)未对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方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致使废水不能达标排放。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防范措施不完善。项目奈清水库、莲湖水库运行期间周边保护规划控制范围不明确,限制养殖、周边截污、截洪的控制措施不完善;缺少施工期淤泥干化场、临时堆场周边大气防护距离控制要求;施工后期管沟回填后的耕地恢复、库区周边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库区周边的生态保护措施等内容不完善;工程建设后的奈清水库与莲湖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的防范措施不明确
(四)卫生防护距离确定错误,两种以上主要污染物计算结果相同,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时未提级处理。
(五)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未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分析项目与自然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不完善,管沟、隧道、库区清淤过程的环境影响范围不明确;弃渣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不充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需核实。
(六)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与环评文件描述内容不一致,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诸多环境问题,环评文件未予说明。工程组成、项目平面布置情况等工程分析内容表述不清;隧道施工方式、管沟开挖方式不明确;本项目奈清水库、莲湖水库周边截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的截洪与截污工程的范围、工程量等不完整;干化场、底泥处置能力,临时堆存场所容量等内容核算不清。
环评文件现状调查不清楚、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不全面,工程分析过于粗略、产污节点不详细、污染因子选择不科学、污染源强化分析不够细化,物料平衡、水平衡、土石方平衡分析不符合实际情况,环境影响合理性分析薄弱,项目方案比选深度不足,提出的防治措施比较笼统、措施操作性不强,或者附图、附件、图片影像资料缺失,对政策和规划把握不准,文本规范性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