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4楼2023/05/11
检定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承检机构已经将检定结果与法律法规(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进行了比较、验证(即:相当于已经做了“计量确认”),作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所以说《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是无需再重复做“计量确认”的。
“计量确认”通常都是针对“校准”。因为校准的合格判据不是法律法规(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而是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所以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通常不作符合性判定,由用户自己做“计量确认”进行合格判定。
通常情况下,除了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必须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无需做“计量确认”)外,其他非强检测量设备,CNAS都要求以“校准”方式溯源。所以整改的方式建议让承检机构将《检定证书》换开《校准证书》,自己做“计量确认”,这也是最规范的操作。
记得下次不要以“检定”方式溯源,而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
状元秀
第5楼2023/05/12
这种情况要说明为什么会漏掉,关键是在纠正措施上。
原因:设备员或者检测部在做设备校准确认后没有相应的人员或系统对校准的设备确认数量做统计核查导致设备未确认而全然不知。
纠正:当然是需要抓紧确认的。
纠正措施:1. 需要在程序中规定设备由谁确认,确认完毕由谁进行统计监督。2. 在设备台账或者校准一览表中设置确认栏,填写相应的确认信息比如已确认或未确认。3. 对未确认或确认不合格及确认合格等情况通过表格的形式或者加不同颜色的形式进行显示,提醒实验室人员哪台设备是确认合格的可以使用,哪台设备确认不合格不能使用;哪台设备为确认,这样就方便多了,也容易发现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