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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起享奥运】关于“利用豁免”类危险废物的的具体利用工艺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2024年4月29日咨询了以下问题: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内的豁免管理清单,含铬皮革废碎料(危废代码:HW21 193-002-21)是属于利用环节豁免的,豁免条件为: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或静电植绒。 请问:豁免条件要求的工艺是必须要最终加工为皮件、再生革、静电植绒的成品?还是加工为半成品(比如再生革纤维、植绒粉)也符合豁免条件?贵处答复是:根据《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1274—2022),含铬皮革废料的利用方式主要包括用于生产工业明胶、工业蛋白、含铬蛋白复鞣剂、再生革、植绒粉等,只要满足HJ1274—2022中6.1规定的有关利用技术要求,即可认定其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所列的豁免条件。请问危废管理是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还是按《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我咨询部长信箱是要成品才符合。

    回复你好,有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释义事宜,需咨询生态环境部等有法定解释权的单位。在未发布官方权威解释前,需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含铬皮革废碎料仅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或静电植绒的,利用过程方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利用生产过程中,需满足《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应有关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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