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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起享奥运】淀粉胶属于危废?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公司做纸箱的,在纸箱粘合工序会使用淀粉胶进行粘合,淀粉胶制作是由玉米淀粉、硅酸盐填料、碳酸盐填料、硼砂、水后密闭搅拌,搅拌过程无需加热,该过程为纯物理过程。请问这些淀粉胶剩余物,和清洗设备后经沉淀后淀粉胶,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

    回复:你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不包括水基型和热熔型粘合剂和密封剂),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14-13。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鉴别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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