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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一YOUNG】一般固废资质问题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请问广东省内固废行业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这一资质证书,如果有,贵部门是否认可这一资质。如果没有,还有没有资质证书是贵部门认可的(除环评外),有的话麻烦列举。另外,如果有单位把一般固废交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处理一般固废(但该企业无法提供环评),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回复:你好,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处暂无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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