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1374】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项目,需要公示吗 ?

综合仪器采购

  • 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项目,需要公示吗 ?

    答:不需要。《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对于此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做好协商情况记录。
    +关注 私聊
  • wccd

    第1楼2024/08/06

    应助达人

    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项目,不需要公示。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