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

仪器信息网中医药法专题为您整合中医药法相关的最新文章,在中医药法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中医药法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中医药法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中医药法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中医药法相关的资讯

  • 中医药世界认可 中医药发展白皮书发布
    p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6日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全文如下: /p p   中国的中医药 /p p   (2016年12月)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p p   目录 /p p   前言 /p p   一、中医药的历史发展 /p p   二、中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p p   三、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p p   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p p   结束语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前言 /span /strong /p p   人类在漫长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文明,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多样性、多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p p   中医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兼容并蓄、创新开放,形成了独特的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防治观,实现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和统一,蕴含了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随着人们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价值。 /p p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和增进民众健康,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中医药的历史发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1.中医药历史发展脉络 /span /strong /p p   在远古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发现了一些动植物可以解除病痛,积累了一些用药知识。随着人类的进化,开始有目的地寻找防治疾病的药物和方法,所谓“神农尝百草”、“药食同源”,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夏代(约前2070-前1600)酒和商代(前1600-前1046)汤液的发明,为提高用药效果提供了帮助。进入西周时期(前1046-前771),开始有了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的分工。春秋战国(前770-前221)时期,扁鹊总结前人经验,提出“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奠定了中医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基础。秦汉时期(前221-公元220)的中医典籍《黄帝内经》,系统论述了人的生理、病理、疾病以及“治未病”和疾病治疗的原则及方法,确立了中医学的思维模式,标志着从单纯的临床经验积累发展到了系统理论总结阶段,形成了中医药理论体系框架。东汉时期,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提出了外感热病(包括温疫等传染病)的诊治原则和方法,论述了内伤杂病的病因、病证、诊法、治疗、预防等辨证规律和原则,确立了辨证论治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同时期的《神农本草经》,概括论述了君臣佐使、七情合和、四气五味等药物配伍和药性理论,对于合理处方、安全用药、提高疗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中药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东汉末年,华佗创制了麻醉剂“麻沸散”,开创了麻醉药用于外科手术的先河。西晋时期(265-317),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系统论述了有关脏腑、经络等理论,初步形成了经络、针灸理论。唐代(618-907),孙思邈提出的“大医精诚”,体现了中医对医道精微、心怀至诚、言行诚谨的追求,是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是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明代(1368-1644),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在世界上首次对药用植物进行了科学分类,创新发展了中药学的理论和实践,是一部药物学和博物学巨著。清代(1644-1911),叶天士的《温热论》,提出了温病和时疫的防治原则及方法,形成了中医药防治温疫(传染病)的理论和实践体系。清代中期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一些学者开始探索中西医药学汇通、融合。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2.中医药特点 /span /strong /p p   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医药不断吸收和融合各个时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文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技术方法更加丰富,形成了鲜明的特点。 /p p    strong 第一,重视整体。 /strong 中医认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体内部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重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健康与疾病的影响,认为精神与形体密不可分,强调生理和心理的协同关系,重视生理与心理在健康与疾病中的相互影响。 /p p    strong 第二,注重“平”与“和”。 /strong 中医强调和谐对健康具有重要作用,认为人的健康在于各脏腑功能和谐协调,情志表达适度中和,并能顺应不同环境的变化,其根本在于阴阳的动态平衡。疾病的发生,其根本是在内、外因素作用下,人的整体功能失去动态平衡。维护健康就是维护人的整体功能动态平衡,治疗疾病就是使失去动态平衡的整体功能恢复到协调与和谐状态。 /p p    strong 第三,强调个体化。 /strong 中医诊疗强调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体现为“辨证论治”。“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采集的症状、体征等个体信息,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为某种证候。“论治”,就是根据辨证结果确定相应治疗方法。中医诊疗着眼于“病的人”而不仅是“人的病”,着眼于调整致病因子作用于人体后整体功能失调的状态。 /p p    strong 第四,突出“治未病”。 /strong 中医“治未病”核心体现在“预防为主”,重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中医强调生活方式和健康有着密切关系,主张以养生为要务,认为可通过情志调摄、劳逸适度、膳食合理、起居有常等,也可根据不同体质或状态给予适当干预,以养神健体,培育正气,提高抗邪能力,从而达到保健和防病作用。 /p p    strong 第五,使用简便。 /strong 中医诊断主要由医生自主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收集患者资料,不依赖于各种复杂的仪器设备。中医干预既有药物,也有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疗法。许多非药物疗法不需要复杂器具,其所需器具(如小夹板、刮痧板、火罐等)往往可以就地取材,易于推广使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3.中医药的历史贡献 /span /strong /p p   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调和致中”,“以人为本、悬壶济世”,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内核。中医药还提倡“三因制宜、辨证论治”,“固本培元、壮筋续骨”,“大医精诚、仁心仁术”,更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为中华民族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启迪。 /p p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从宏观、系统、整体角度揭示人的健康和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认知方式,深深地融入民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健康文化和实践,成为人们治病祛疾、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重要手段,维护着民众健康。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屡经天灾、战乱和瘟疫,却能一次次转危为安,人口不断增加、文明得以传承,中医药作出了重大贡献。 /p p   中医药发祥于中华大地,在不断汲取世界文明成果、丰富发展自己的同时,也逐步传播到世界各地。早在秦汉时期,中医药就传播到周边国家,并对这些国家的传统医药产生重大影响。预防天花的种痘技术,在明清时代就传遍世界。《本草纲目》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达尔文称之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针灸的神奇疗效引发全球持续的“针灸热”。抗疟药物“青蒿素”的发明,拯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同时,乳香、没药等南药的广泛引进,丰富了中医药的治疗手段。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中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span /strong /p p   中国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把“团结中西医”作为三大卫生工作方针之一,确立了中医药应有的地位和作用。1978年,中共中央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1986年,国务院成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成立中医药管理机构,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西医并重”列为新时期中国卫生工作五大方针之一。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中医药政策体系。 /p p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和政府把发展中医药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保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作为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振兴中医药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和举措。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新时期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这些决策部署,描绘了全面振兴中医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医药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p p   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p p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中医药成果人民共享。中医药有很深的群众基础,文化理念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中医药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中医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推进中医药与社区服务、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p p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和实践应用上的平等地位,健全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制定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促进中、西医药协调发展,共同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p p   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坚持中西医相互学习,组织西医学习中医,在中医药高等院校开设现代医学课程,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中医医院在完善基本功能基础上,突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促进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机制,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p p   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传承制度,系统挖掘整理中医古典医籍与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组织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p p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构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协同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推动中药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非药物疗法。推动中医药产业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弘扬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 /p p   坚持政府扶持、各方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规划、给予资金支持。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实施中医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和中成药准入制度,健全中医药服务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鼓励社会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推动社会力量开办中医药服务机构。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span /strong /p p   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在城市,形成以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以及综合医院中医类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城市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农村,形成由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为主的农村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供基本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中医类医院3966所,其中民族医医院253所,中西医结合医院446所。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含民族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中医类门诊部、诊所42528个,其中民族医门诊部、诊所550个,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诊所7706个。2015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1亿,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691.5万人。中医药除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防治中贡献力量外,在重大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疗效得到世界卫生组织肯定。中医治疗甲型H1N1流感,取得良好效果,成果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同时,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都发挥了独特作用。 /p p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快发展。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等开展“治未病”服务,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迅速。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单独一类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潜力和优势正逐步释放,推动卫生发展模式从重疾病治疗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 /p p   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相对低廉的特色优势,放大了医改的惠民效果,丰富了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内涵。中医药以较低的投入,提供了与资源份额相比较高的服务份额,2009年至2015年,中医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由14.3%上升到15.7%。2015年,公立中医类医院比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低11.5%,住院人均费用低24%。 /p p   建立起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基本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建立社区、农村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从中高职、本科、硕士到博士的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等多层次、多学科、多元化教育全覆盖。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2所(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院校25所),200余所高等西医药院校或非医药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在校学生总数达75.2万人。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开展第五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了1016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0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64个中医学术流派建立传承工作室。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等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124名中医药传承博士后正在出站考核。探索建立引导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褒奖机制,开展了两届国医大师评选,60位从事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老专家获得“国医大师”荣誉称号。 /p p   中医药科学研究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16个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及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建立了涵盖中医药各学科领域的重点研究室和科研实验室,建设了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形成了以独立中医药科研机构、中医药大学、省级以上中医医院为研究主体,综合性大学、综合医院、中药企业等参与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有45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荣获2011年美国拉斯克临床医学奖和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因将传统中药的砷剂与西药结合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疗效明显提高,王振义、陈竺获得第七届圣捷尔吉癌症研究创新成就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并初步建成由1个中心平台、28个省级中心、65个监测站组成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以及16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2个种质资源库。组织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涉及150部重要民族医药文献、140项适宜技术。这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提高临床疗效、保障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撑。 /p p   中药产业快速发展。颁布实施一系列加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一批国家级或地方性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研究,部分紧缺或濒危资源已实现人工生产或野生抚育。基本建立了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突出中医药特色、强调临床实践基础、鼓励创新的中药注册管理制度。目前,国产中药民族药约有6万个药品批准文号。全国有2088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制药企业生产中成药,中药已从丸、散、膏、丹等传统剂型,发展到现在的滴丸、片剂、膜剂、胶囊等40多种剂型,中药产品生产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建立了以药材生产为基础、工业为主体、商业为纽带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2015年中药工业总产值7866亿元,占医药产业规模的28.55%,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药材种植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中药产品贸易额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中药出口额达37.2亿美元,显示出巨大的海外市场发展潜力。中药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 /p p   中医药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中国政府重视和保护中医药的文化价值,积极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已有130个中医药类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向公众讲授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全社会利用中医药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公众健康素养提高。 /p p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实施《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医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标准数量达649项,年平均增长率29%。中医、针灸、中药、中西医结合、中药材种子种苗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广东、上海、甘肃等地方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继成立。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常见病中医诊疗指南和针灸治疗指南临床应用良好。民族医药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常见病诊疗指南的研制有序开展,14项维医诊疗指南和疗效评价标准率先发布,首个地方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西藏自治区成立,民族医药机构和人员的标准化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span /strong /p p   推动中医药全球发展。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个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药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药院校,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有53个国家和地区的194个会员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251个会员团体。中医药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各国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p p   支持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为全球传统医学发展作出贡献。中国总结和贡献发展中医药的实践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于2008年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首届传统医学大会并形成《北京宣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第62届、67届世界卫生大会两次通过《传统医学决议》,并敦促成员国实施《世卫组织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年)》。目前,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中医药合作协议86个,中国政府已经支持在海外建立了10个中医药中心。 /p p   促进国际中医药规范管理。为促进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规范发展,保障安全、有效、合理应用,中国推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设在中国上海,目前已发布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在中国推动下,世界卫生组织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纳入新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积极推动传统药监督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传统药安全有效。 /p p   开展中医药对外援助。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坚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担相应国际义务。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70多个国家派遣了医疗队,基本上每个医疗队中都有中医药人员,约占医务人员总数的10%。在非洲国家启动建设中国中医中心,在科威特、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马耳他、纳米比亚等国家还设有专门的中医医疗队(点)。截至目前,中国政府在海外支持建立了10个中医药中心。近年来,中国加强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开展艾滋病、疟疾等疾病防治,先后派出中医技术人员400余名,分赴坦桑尼亚、科摩罗、印度尼西亚等40多个国家。援外医疗队采用中药、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得到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充分肯定。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结束语 /span /strong /p p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已成为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历史性机遇。 /p p   中国将学习借鉴各种现代文明成果,坚持古为今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服务于人民健康,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促进中医药等传统医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结合,探索医疗卫生保健的新模式,服务于世界人民的健康福祉,开创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为世界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p p br/ /p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中医药法即将出台
    11月23日,在“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平行论坛:中医药发展”上,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 “《中医药法》即将出台”。《中医药法》也将成为我国起草的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国家法律。  王国强指出,中国政府把中医药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最近几个月来,中医药在政策层面所享受到的“待遇”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指出,中医药学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和同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我国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体系。《“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则设立“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专门篇章,更明确中医药的重点任务,同时在全篇多处提及中医药,将其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各方面。  今年3月23日,王国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上也公开表示,《中医药法》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此同时,坚持中西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以及广泛开展中医药等领域的合作,也已经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中医药法》就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随后的几年屡次传出将出台的消息。  “扶持、促进、发展”,此前王国强用六个字概括了中医药立法的主要内容。据其透露,中医药立法中已考虑到名贵中药材的保护内容,同时还包括医疗、文化、民营医院等。目前,国家中医药法草案正在广泛征求各个省市的意见,顺利的话,将尽快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对于是否会在上半年出台时间表,王国强表示“尚不可预见”,“我们希望越快越好”。  2013年3月10日,王国强又称,国家中医药法草案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第一档项目。当时就有媒体分析指出,“按照立法程序,这意味着国务院有望今年通过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然而,《中医药法》草案在2015年才最终通过。2015年12月2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议案。  草案提出,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平等对待民营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同时,考虑到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不像西医医疗机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草案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另外,草案规定,对于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需求,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炮制的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草案还规定,鼓励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只需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在评价《新医药法》的意义时,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司富春曾表示,这将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并有利于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贸易。  既然《中医药法》如此重要,那为何中医药立法迟迟未能落地?记者发现,有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则是早在1983年的事情,按照媒体的说法,在当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  对此,著名中医学家米烈汉坦言,我国中医药立法30余年求解路之所以不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的外部因素,也有学术发展的内部因素,更有政策落实不力的主观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人士对中医的价值认识不到位。目前不少卫生部门的人对中医的特色缺乏清晰的认识,他们思想上没有意识到立法对中医保护和发展的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医药立法进程,虽然国家很重视中医,但卫生部门的一些人没有推动立法的积极性。  而中国卫生法学会秘书长吴崇其认为,主要在于中医没有诊断标准、中医没有死亡标准这两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医理论多为自然哲理,难以找出事实依据,很难进行标准界定,而没有标准,中医药立法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内容,也就无从保护中医药的合法权益。”
  • 甘肃明确202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实施中医药特色发展重大工程
    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22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聚焦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提升、中医药特色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中医药内涵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8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推动甘肃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出,实施中医药特色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中医药研究平台,打造甘肃省“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要点》提出,实施中医药特色发展重大工程,坚持依法发展中医药,推动实施《甘肃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强化中医药内涵建设,加快推进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医院“三中心一专科”建设,在全省新建4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2个中医康复中心,继续推进2个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新建23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打造中医专科集群。在13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实现全省中医馆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中医馆进行提档升级,打造示范性中医馆,年底前实现乡、村两级中医适宜技术全普及。为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要点》明确,制定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引》,建设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组织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成员开展年度培训,及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方面,《要点》明确,建设中医药研究平台。争取获批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打造甘肃省“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中医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筛选工作。建立中医药古籍保护修复基地,培养一支具备中医药古籍基本修复能力的人才队伍。此外,为促进产业发展,要全力办好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启动陇粤共建大湾区兰白自创区中医药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中药质量保障项目。

中医药法相关的方案

中医药法相关的论坛

  • 中医药法即将出台!

    11月23日,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公开场合透露,“《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称《中医药法》)即将出台。”这就意味着,《中医药法》将正式成为我国起草的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国家法律,而可以预见的是,万亿市值的中医药产业将全面迎来利好。王国强是在“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平行论坛:中医药发展”上公布这一消息的,他同时指出,中国政府把中医药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最近几个月来,中医药在政策层面所享受到的“待遇”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指出中医药学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和同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我国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体系;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则设立“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专门篇章,更明确中医药的重点任务,同时在全篇多处提及中医药,将其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各方面。王国强进一步透露,中医药立法中已考虑到名贵中药材的保护内容,同时还包括医疗、文化、民营医院等。目前,国家中医药法草案正在广泛征求各个省市的意见,顺利的话,将尽快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尽管对于是否会在上半年出台时间表,王国强表示目前“尚不可预见”,但他也同时表态:“我们希望越快越好”。

  • 【转帖】2010:中医药国际化迈出可喜步伐

    在2010上海世博会期间,一本《中医药让我们更健康——迎世博健康手册》的英文版小手册成为许多外国游客爱不释手的“宝贝”,而融传统中医文化和现代科技于一体的中医数字化四诊仪则又令他们备感神奇。在世博会期间,中医药以其切实的疗效和深邃的文化内涵让许多外国游客折服,为中医药迈向国际化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中医针灸”于2010年11月16日被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医针灸”的申遗成功让整个中医药界为之振奋,也让中医药迈向国际化的步伐更加坚实。  几乎与此同时,11月19日,汇集了来自国内外国家级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中热爱中医药的一流科学家的中医药国际联盟在京成立,包括美国耶鲁大学、加州大学等20多个国家的著名中医药专家,以及国内20余名两院院士,40余名大学与科研院所的院校长及专家近百人加入。该联盟旨在通过组织联盟年会、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实现中医药科技、医疗、教育等,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和防病治病能力。中医药国际联盟的成立为我国中医药迈向国际化提供了专业团队的国际人力资源,起到了学术沟通的作用。  随后,11月25—26日,第三届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在成都举行。此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包括拔罐、刮痧、足浴、头部保健等在内的首批11项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从术语、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与禁忌等方面对这些中医保健技术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同时为了满足国际对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标准的迫切需要,此次规范发布了中、英文两个版本,对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促进其在国际上广泛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此后,12月3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与卫生部国际合作司在京联合召开的中医药国际发展战略研讨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提出,应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框架,充分发挥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优势与作用,整体推进,系统运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现共赢。  为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王国强在此次研讨会上提出了“六先六后”的发展战略。一要先内后外,以外促内。中医药要走向世界必须练好内功,这是走向世界的前提。二要先文后理,以文带理。中医药理论不同于西方医学,只有文化先行才能为中医药走进他国打下基础,才能让外国人接受中医理论。三要先药后医,医药互动。推动一批确有疗效的中药产品走向世界,用疗效展示中医的科学有效。四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通过推广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让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众了解中医疗效,接受中医药。五要先点后面,点面结合。要选择满足当地实际需要、能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合作项目,探索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的途径、方法和机制,树立典范,发挥示范作用。六要先民后官,以民促官。促进民间中医药的合作交流,扩大民间中医药的合作范围,增强民间对中医药的信任,促进政府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在本国、本地区应用、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从为世博提供健康服务到“六先六后”发展战略的提出,2010年中医药国际化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 【“仪”起享奥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table=100%][tr][td][font=FZXiaoBiaoSong-B05S][size=29px][color=#244fa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color][/size][/font][/td][/tr][tr][td][font=KaiTi][size=27px][color=#800000][/color][/size][/font][/td][/tr][tr][td][color=#a0a0a0]时间:2024-07-31 10:00:09[/color][/td][/tr][tr][td] [/td][/tr][/table][table=100%][tr][td]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td][/tr][tr][td][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size][/fon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我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align][align=right]  2024年6月17日[/align][align=center][size=24px][font=黑体]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font][/size][/align]  标准是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标准化是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font=黑体]一、总体要求[/font]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为契机,立足新时代中医药发展需求,发挥标准作为新质生产力引擎的作用,推动标准化战略与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标准化治理能力,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b]坚持统筹协调。[/b]发挥中医药标准化组织体系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中医药标准化功能定位,统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及区域标准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短板弱项,形成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b]坚持需求导向。[/b]以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中医药标准体系布局,合理确定标准重点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不断适应标准需求的变化。  [b]坚持质量优先。[/b]充分运用前沿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标准质量提高,推动标准由数量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优化结构,提高制定效率,实现标准数量、质量、结构、效率相统一。  [b]坚持应用为本。[/b]坚持标准制定与实施并重,健全标准推广实施反馈机制,强化标准推广应用,加大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力度,充分发挥标准技术引领作用。  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科研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培养45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能力显著提升,标准化支撑和服务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font=黑体]二、重点任务[/font]  [b][font=楷体_gb2312](一)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font]  1.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b]动态研究分析中医药标准需求和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标准的制定范围,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系统配套、规模适度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高中医药标准供给效率,加快中医药标准更新速度,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  [b]2.强化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b]提高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行业起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以及中医药行业的产品、技术、服务和管理标准的数量和质量,满足中医药发展需求,提高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  [b]3.鼓励发展中医药区域标准和地方标准。[/b]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共商联合制定标准、实施标准。鼓励推进中医药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  [b]4.有序发展中医药团体标准。[/b]充分发挥中医药领域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引导中医药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满足技术创新和市场的需求。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对中医药团体标准的引导和监督作用。[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1 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font][/td][/tr][tr][td][b]1.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b]围绕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少数民族医、器械设备、信息等,制定与颁布《中医药标准体系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库,明确中医药标准制定的优先级。[b]2.制定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b]总结年度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展,分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评价现状,编制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b]3.推进中医药标准转化。[/b]遴选一批标准质量高、实施效果好的中医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二)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font]  1.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b]围绕重大疑难杂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制修订一批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康复指南。研究建立中医医疗技术命名标准体系,发布一批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老年人、妇幼、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中医健康管理规范,完善不同人群的治未病指南、食养药膳指南等。完善少数民族医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病证分类与代码、名词术语等标准的制定。探索制定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监督评价标准体系。制定中药药事服务规范,完善中药饮片调剂、煎煮规范,建立中药临床应用标准体系。  [b]2.完善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b]健全中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以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综合考虑中药材道地性、生长年份、炮制工艺等方面因素,研究制定中药材等级标准,推动优质优价。建立中医理论指导下,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涵盖安全性评价、临床疗效评价、生产标准规范性评价等多维度的中成药综合评价体系和标准。  [b]3.加快推动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制修订。[/b]健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医药深度融合应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推进中医药数据获取、处理、储存、交换、共享、管理、应用、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多形式开展信息标准应用落地见效。  [b]4.加快中医药智能化装备标准制定。[/b]研制中医特色诊断、治疗、治未病智能化装备标准,开展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炮制、中成药制造等器械装备的核心技术、工艺以及应用的标准研制。推进中医药器械装备共性标准等可度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促进中医器械装备规范安全使用标准制定。[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2 中医药标准制定[/font][/td][/tr][tr][td][b]1.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b]完成50项重大疑难杂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康复指南。修订一批《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制修订20项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20项老年人、妇幼、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指南。完成中医医疗服务相关管理标准5项。制定3-5项中药药事服务规范。[b]2.中药相关标准。[/b]完成30项中药材种子种苗、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生态种植技术规范、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以及道地药材质量规范,制定中成药综合评价标准。[b]3.中医药信息标准[/b]。制修订中医药信息标准20-30项,包括中医药分类编码、技术规范、功能指引、建设指南以及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数据安全等。[b]4.中医药器械装备标准。[/b]制定3-5项中医、中药、针灸器械装备核心技术、工艺及应用标准。[b]5.少数民族医药标准[/b]。完成20项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药名词术语、常见病诊疗指南及特色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研究制定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三)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font]  1.深化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研究。[/b]夯实中医药标准科研基础,利用科技创新助推标准水平提升,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方法、原理创新,开展中医药标准全生命周期的共性技术研究,围绕中医标准制定的关键技术环节,形成系列共性关键技术通则,显著提升共性关键技术标准数量。  [b]2.推动中医药标准数字化。[/b]积极推进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研究,加快中医药标准与人工智能等新型科学技术的互动发展,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转型,探索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建立中医药标准数据库,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程度。[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3 中医药标准科技创新[/font][/td][/tr][tr][td][b]1.中医药标准关键技术研究。[/b]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数字化中医医疗服务标准、中医证候诊断标准、中医疗效评价标准等多领域标准制修订技术方法及关键技术,形成系列通则不少于5项。[b]2.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研究。[/b]利用数字技术对中医药标准承载的诊疗规则进行读取、传输与使用,探索标准制定、推广、宣贯和实施的新方法。[/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四)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font]  1.深化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b]落实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我国承担ISO/TC249秘书处工作优势,加强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加强中医药国际技术交流中的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  [b]2.推动中国中医药标准的国际应用。[/b]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产学研联动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以中医药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医药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强化中医药标准外文版的编译。 [b] 3.推动国内国际标准相互促进转化。[/b]加大中医药国际标准动态跟踪、评估力度,发展和推动满足国际应用需求的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积极采纳引用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开展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评价。[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4 中医药标准国际化[/font][/td][/tr][tr][td][b]1.中医药国际标准研究。[/b]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战略及重大问题研究,动态分析及研判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趋势,形成中医药国际标准政策研究报告。[b]2.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b]建设中方后备项目库,形成一批中方储备项目,提出ISO新工作项目提案,并推动8-10项国际标准立项和制定。[b]3.中医药标准外文版。[/b]编译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20项。[b]4.优化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b]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藏、蒙、维等我国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动1-2项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在ISO立项,建设少数民族医药ISO国际标准中方后备项目库。[b]5.ISO中医药国际标准推广应用评估。[/b]对中方主导发布满5年的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开展评估,完成5项国际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估工作。[/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 (五)深化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font]  1.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b]推进中医药标准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标准全周期管理,持续优化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标准复审管理机制,完善标准制修订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管理水平。建立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协同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探索行业融合发展标准制定的新路径。调动行业积极性,对已发布的中医药标准,作为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鼓励将中医药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b]2.创新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模式。[/b]规范、引导、监督中医药团体标准有序发展,搭建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平台,鼓励社会团体公开团体标准信息,减少团体标准交叉重复。组织对团体标准开展评价,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进行转化。建立以团体自律和主管部门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  [b]3.打造中医药标准化智库。[/b]建立450人左右的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标准化工作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充分发挥专家在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和重大决策、落实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等方面的重要咨询和指导作用。  [b]4.强化中医药标准实施与评估。[/b]公开共享中医药标准信息,通过标准数字化、新媒体等途径开展标准解读宣贯。推动将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各级各类考核评审指标。建立中医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重点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构建中医药标准评估工作体系和技术体系,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鼓励并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医药标准制定活动、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5 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font][/td][/tr][tr][td][b]1.建立中医药标准管理平台。[/b]配套中医药标准管理有关文件,顺畅中医药标准管理程序,搭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系统、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平台、中医药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医药标准实施反馈平台等。[b]2.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建设。[/b]建立450人左右的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涵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民族医药、方法学等领域,搭建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管理系统。[b]3.中医药标准宣贯。[/b]完成100个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的宣传推广,编印出版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广手册。[b]4.中医药标准实施应用项目。[/b]试点开展100项中医药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进中医药标准实施效果评估。[b]5.中医药标准评价项目。[/b]形成中医名词术语、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系列标准评价指南,示范性完成100项中医药标准的评价工作。[/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六)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font]  1.加强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b]加强对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强化各专业领域标准的衔接。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围绕考核评估指标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提升标准制修订质量,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  [b]2.加强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机构建设。[/b]遴选若干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开展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标准化理论和基础研究,推动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应用实践。鼓励建立省级标准化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在标准发布前测试、标准发布后宣传推广的作用。  [b]3.实施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b]积极推动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列入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分类分梯度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不同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标准化管理、科研、应用、教育人才以及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标准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鼓励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参与科学技术进步奖、标准创新贡献奖等相关评选表彰。鼓励有关高校开展“专业+标准化教育”的融合教育,将标准化内容纳入培养全过程。[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6 中医药标准化基础建设[/font][/td][/tr][tr][td][b]1.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建设。[/b]围绕中医药标准制定、应用、评价等领域,建设3-5个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及协同创新网络。[b]2.深化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b]对已建立的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明确定位,优化运行,持续开展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价。[b]3.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b]支持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医药临床人才标准化培训不少于50次。[b]4.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指导用书。[/b]支持编纂满足中医药行业标准化人才需求的中医药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教材、中医药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指导用书等,不少于5部。[b]5.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计划。[/b]培养20名中医药标准化领军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科研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应用人才,20名中医药标准化教育人才以及50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td][/tr][/table]  [font=黑体]三、保障措施[/font]  [b][font=楷体_gb2312](一)强化组织保障[/font][/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局相关业务部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行业力量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合理统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确保落到实处。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b][font=楷体_gb2312](二)加大经费投入[/font][/b]  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经费,通过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措,加大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入中医药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标准制修订以及标准的应用实施评价,推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化经费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b][font=楷体_gb2312](三)开展实施评估[/font][/b]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开展行动计划实施的动态监测,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按时完成。[/td][/tr][/table]

中医药法相关的资料

中医药法相关的仪器

  • 迈通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DJ-A6型2019年 0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中配备必要的中药离子导入设备、中药透药设备。 河南迈通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传统中医药导理论、结合人体经络学、热敷穴位原理、生物物动力学及现代微电脑UI技术,运用远红外热疗技术、靶向药离子导入、中频脉冲治疗技术、负压电流治疗等多种治疗方式,结合多年临床实践相大量用户反馈意见,成功研发出新一代定向透药治疗仪。 适用科室:康复科 中医科 消化科 骨科 儿科 妇科 呼吸科 迈通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DJ-A6型仪器特点:1、精选专家治疗处方,同时治疗两位患者2、动态多元交互系统,满足医院更多需求3、自动检测预警系统,确保主机安全工作4、精确控制定向透药,保证温热系统传递 迈通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DJ-A6型中药耗材:河南迈通实业有限公司从祖国悠久、浩瀚的中医药文化宝库当中汲取养分,并视这一无价的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命脉和支撑力,全线耗材均在此基础上创新研发而成,涵盖疼痛、消化、骨科、妇科、儿科等诸多方面。 1、一次性设计,干净卫生2、中药浓度高,疗效持续3、航空铝箔层,加热均匀4、分子乳化胶,贴肤轻薄 迈通理疗电极片配合定向透药治疗仪将离子化的药剂透过穴位、循经络直达病变部位,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中药耗材融合了中医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相关技术,完善了中医定向透药治疗方法。 企业简介: 河南迈通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中药外用技术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总部位于河南郑州,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通过自主创新为医疗机构提供涵盖定向透药治疗仪、中频胃肠治疗仪、超声中频导药仪、产后康复治疗系统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其安全、有效、快捷的治疗方式,不仅受到政府大型招标项目的青睐,更成为医院和卫生机构的放心选择。截止目前,为10000余家医疗机构提供康复设备方案与服务。
    留言咨询
  • 儿科透药设备-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孩子输液一次,大脑停止发育七天!限输液再次升级,所有人都该看看!1、限输液从二甲医院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东、山东、广西等地相继发文明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2、从限制门诊输液扩大到限制儿科输液。之前,各地限输液的政策都是限制医院门诊,将儿科和儿童医院刨除在外,但近期从监管上我们能看到,限制门诊输液的范围逐渐扩大到限制儿童输液。3、限制输液从剂型上限制,修订说明书,能口服不输液。4、限制输液从线下监管,转为线上线下双监管。建立医院静脉输液的联网体系与大数据监控平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以此监控全国输液状况,该平台已在湖南地区试点。5、限输液从抗菌药物转向中药注射剂。6、限制输液覆盖到中医类诊所,中医类诊所禁止输液。河南博恩医疗新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传统中医药导理论、结合人体经络学、热敷穴位原理、生物药物动力学及现代微电脑UC技术,运用远红外热疗、靶向药离子导入、中频脉冲治疗技术、负压电流治疗等多种治疗方式,结合多年临床实践和大量用户反馈意见,成功研发出新一代BE-3000型中医定向透药设备。儿科透药设备-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治疗原理:通过热疗和促进剂(水化剂、角质层剥离剂)的应用对皮肤进行预处理增加皮肤的通透性;通过脉冲电流使a-螺旋结构的多肽发生翻转形成平形排列,由无序性变为有序性,产生允许生物大分子药物通过的生物通道。人为造成药物通过的直接通道,使药物顺利通过。通过离子导入的电泳作用和电趋向性,使药物粒子充分水化,以利于粒子的透皮转运。通过以上方法的协同作用促进了药物向体内有效转运。并结合中医经络理论,通过对相应穴位的刺激达到疏通经络、行气活血,扶正祛邪以达到提高人体免疫力的功效。功能特点:●显效迅速:由于可直接在病变组织处迅速形成药物的聚集和侵润,并达到药物的有效组织浓度,直接、迅速的发挥其药物的治疗作用。●药效稳定、持久:由于皮肤和组织的药物代谢比较缓慢,使病变处的有效药物浓度可维持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可比口服药物作用时间延长2-3倍。●无血药浓度峰谷现象: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入血量缓慢而稳定,不会产生类似于口服或静脉滴注药物时所产生的血药浓度峰谷现象。也就避免了因血药浓度峰值时产生的毒副作用。●提高疗效:药物在病变组织处维持较长时间、较高的有效浓度,提高药物对靶组织的作用。同时由于促进了药物由细胞外向细胞内转运,使需要在细胞内发挥作用的药物发挥最da药效。●提高生物利用率,减少总用药量:药物经皮肤直接进入体内,从而避免了药物在胃肠道被消化酶破坏、分解和经肝脏时的首过效应以及在体内运转过程中的代谢。并避免了个体差异。进入体内的药物有效成分被直接利用,其利用度可达60%以上,使药物总用量减少50%以上。儿科透药设备-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详情咨询: 博恩医疗闫经理
    留言咨询
  •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药物离子导入治疗仪)介绍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系统;根据传统中医药导理论,结合传统中医经络学,生物药物动力学及现代微电脑技术,中频脉冲治疗技术,中频治疗药物导入技术,远红外热疗结束相结合,通过中频电制孔,热疗和促渗剂使皮肤表层结构发生变化,产生允许药物通过的生物通道,药物离子在中频脉冲的作用下充分水化,透皮转运,使药物中有效成分深入,有效的透过皮肤黏膜快速进入人体,靶向作用于病灶 中医定向透药疗法的四大优势。 一:提高生物利用率,减少总用药量:药物经皮肤直接进入体内,从而避免了药物在胃肠道被消化破坏、分解和经肝部时的首过效应以及在体内运转过程中的代谢,并避免了个体差异。进入体内的药物有效成分被直接利用,其利用度可到70%以上,使药物总用量减少70%以上。 二:无血药浓度峰谷现象: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入血量缓慢而稳定,不会产生类似于口服或静脉滴注药物时所产生的血药浓度峰谷现象。也就避免了因血药浓度峰值时产生的毒副作用。 三 显效迅速:由于可直接在病变组织外迅速形成药物的聚集和侵润,并达到药物的有效组织浓度,直接、迅速的发挥其药物的治疗作用。 四:药效稳定、持久:由于皮肤和组织的药物代谢比较缓慢,使病变处的有效药物浓度可维持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可比口服药物作用时间延长2-3倍 理疗电极片:设备加耗材、医保甲类项目美迪泰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一次性专用耗材配合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治疗仪能将离子化的药物透过穴位,循经络到达病变部位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中医定向透药疗法融合了中医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相关技术,中西医结合,达到更好更快的治疗效果适用科室:康复科:关节炎、颈椎病、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落枕、软组织扭挫伤、肌肉酸疼、消肿止痛。胃肠科:急慢性胃炎、结肠炎、肠粘连、阑尾炎、直肠炎、腹泻、腹胀、便秘、消化不良等。儿 科:小儿咽痛、肺炎引起的咳嗽、小儿腹泻、小儿便秘、消化不良。骨伤科:软组织扭挫伤、消炎止痛等。河南美迪泰实业有限公司,专注于康复医疗,竭诚为您服务
    留言咨询

中医药法相关的耗材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