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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料保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和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第21号公告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续展及换证的范围与方式(一)范围。1.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2.资质认定职责现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级及以下机构)。(二)方式。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采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的相关要求开展。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换发统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年检续展及换证程序(一)甲级机构。1.申请单位应当于2011年9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浙江省的3家甲级机构向浙江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见附件1)提交下列材料:(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申请表(见附件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3)申请单位简介;(4)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5)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6)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7)实验室有关资料;(8)相关仪器设备清单;(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由材料接收者和申报者双方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材料接收单》(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申请单位,另一份存档备查。3.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材料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纠正。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主要复核内容如下:(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2)仪器设备种类、数量、性能等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运行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计量鉴定,使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3)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5)是否履行了技术服务合同的条款;(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7)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8)技术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或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复核的其他内容。5.现场复核后,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核结论(分为“审核合格”和“建议整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见附件4),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6.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审核合格”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进行综合审查并结合必要的抽查,作出决定意见。7.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在接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下达《整
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拉开帷幕摘要:本文介绍了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工作内容,结合自己的经历提出了几点看法,避免大家有类似问题发生提供参考。一、监督检查工作第一阶段—自查为进一步加强对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实验室的有序发展,根据省质监局《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精神,按照我市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我中心认真填写了《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A、B表),编写了2015年度实验室工作报告,于2016年5月5日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中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和“河南省认证认可动态监管系统资质认定申请客户端”完成了自查填报工作。详见图1、图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700_668201_1502196_3.jpg 图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70616262950_01_1502196_3.jpg 图2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阶段—现场检查目前,由省质监局组织的“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已正式启动,现场检查是由省质监局抽查被检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前往现场检查。我单位荣幸“中弹”,为我市第一家被抽查的实验室,现将现场检查过程讲与大家,以便大家有个准备。监督检查情况如下:1.召开会议,安排检查事项7月4日上午一上班,检查小组专家一行2人,由市质监局相关领导陪同来到我中心,召开了室主任以上领导参加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工作纪律、讲述了检查程序(与现场评审基本相同),明确了时间(正常情况下一上午),布置了检查事项。检查事项:一是查看现场,二是查阅资料,三是反馈问题(原本是带有盲样的,因盲样是省质监局统一准备,由市质监局事先拿来的,专家们来后一看是我们没有申请的检测项目,故取消了这一环节…)。要求抽出检测人员陪同进行现场查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找出要查看的资料,准备检查的资料有:①法人证书和法人授权文件,②机构代码证(在此悄悄地告诉大家:现在对事业单位两证合一,已取消了机构代码,用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好在我们的代码证还在有效期内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10.gif),③质量体系文件一套,④仪器设备档案(主要看检定证书),⑤检验报告共40份,要求在有效年度的每年拿出几份,⑥人员上岗证等档案资料。2.专家尽心尽职,业务精湛检查组依据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对照所提交的“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A表)”,对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评审。通过现场观察、交谈、查阅记录等方式检查了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标准的掌握程度、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检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量值溯源、样品管理、检验报告、记录等要素;通过座谈考核了主要人员专业知识及有关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的掌握情况。评审组共调阅了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60份,仪器设备档案10份,人员技术档案9份。3.反馈问题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合议,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问题描述如下:① “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未按照2015年《评审准则》要求进行转版”。 ② “编号Ns2016W040的检验记录信息不全,缺标准物质信息。检验记录没编页码”。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6.gif(这个是实质性问题,提的好)③“未对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检查组要求实验室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于1个月内整改完毕,将整改报告及验证材料报市质监局。三、对这次监督检查的几点看法1.在填报自查表时,认为今年的监督检查不会抽查到我们,因为我单位是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复查换证现场评审的,3月份才发的证,本次监督检查没想到还真是被抽到了,不过这样也好,不会有大的漏洞。2.至于专家提出的3个问题,其实可以视同是2个,为啥说呢?因第一条是体系文件未改版(第三条应该属体系文件内容吧),依据的是2015年发布的试运行版的《评审准则》,当时市质监局组织开会(4月28日)说时我还问过他们改版截止时间,他们说是2016年的10月1日,现在专家说省里要求的转版完成时间是4月1日,说是我听错了(无语),可是会议时间是4月28日哎…..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不过现在正式版的《评审准则》又发布了,体系文件的改版势在必行,就改吧…..3.以上这些规定是不是应该由相关管理部门明确发文,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工作,给实验室人员一个工作依据,你说呢?四、结语回想经历过的各种形势不同的现场评审,每次的专家由于侧重点不同,提出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对我们实验室来说,每次都是一个不小的提高,以前听说要来现场评审,搞的精神紧张的不行…..有了这多的经历,通过与专家的接触,经专家的指点,感觉这是不断改进的过程,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实验室消防器材需要定期年检,请问年检是需要收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