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仪器信息网审批事项专题为您整合审批事项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审批事项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审批事项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审批事项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审批事项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审批事项相关的资讯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p   1月22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p p   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及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利益关联等问题,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环,有助于为创业创新减负清障,有助于加快摘掉中介机构的“红顶”,斩断利益链条,切实拆除“旋转门”、“玻璃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服务职能,使中介服务更好更快发展,便利广大群众。截至目前,国务院审改办已分三批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 /p p   这批清理规范的事项,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7项,清理规范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第二类7项,由原来申请人委托中介提供服务,改为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第三类3项,改为既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由申请人继续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对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事项,均提出了清理规范后的相应保障措施。一是一些事项申请人不再组织安全评估,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明确了审批责任。二是审批部门加大现有的专家评审或技术复核等安全评估力度。三是审批部门颁布强制性安全标准,并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p p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拟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清理规范后依法依规、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p p 附件: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p p br/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colgroup col width=" 31" / col width=" 72" span=" 5" / col width=" 114" / /colgroup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31" 号 /td td width=" 7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td td width=" 72"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td td width=" 72" 审批部门 /td td width=" 72"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td td width=" 72"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td td width=" 114" 处理决定 /td /tr tr td 1 /td td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td td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td td 国家发展改革委 /td td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6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td td 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td td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td /tr tr td 2 /td td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 /td td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td td 工业和信息化部 /td td 《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通告》(信部无〔1999〕363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型号核准测试报告 /td td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等12家单位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 /td /tr tr td 3 /td td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td td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td td 司法部 /td td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110号) /td td 台湾地区公证机构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 /td /tr tr td 4 /td td 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所需的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 /td td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 /td td 司法部 /td td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9号) /td td 香港律师会,中国委托公证人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学历、经历情况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学历、经历等信息的核查工作 /td /tr tr td 5 /td td 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所需的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 /td td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 /td td 司法部 /td td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对学历、经历证明文件进行公证 /td td 澳门律师会,公证机构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经历证明文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学历、经历情况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学历、经历等信息的核查工作 /td /tr tr td 6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境外公司申请向我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所需的安全检测(成分、环境和食用) /span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的子项) /span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部 /span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9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span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 /span /td td class=" selectTdClass"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 /span /td /tr tr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7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成分、环境和食用)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的子项)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部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8号,2004年7月1日、2007年11月8日、2016年7月25日予以修改)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 /span /td /tr tr td 8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除外)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质检总局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鉴定评审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 /span /td /tr tr td 9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除外)核准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质检总局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 nbsp & nbsp Z7001-2004)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鉴定评审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span /td /tr tr td 10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质检总局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 nbsp & nbsp Z8002-2013)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考试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审批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span /td /tr tr td 11 /td td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td td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td td 安全监管总局 /td 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td td 冶金、有色安全评价甲级机构 /td td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td /tr tr td 12 /td td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td td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td td 安全监管总局 /td 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td td 具有煤矿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 /td td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td /tr tr td 13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安全度等级认证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td td 国家铁路局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5号) /td td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度等级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td /tr tr td 14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td td 国家铁路局 /td td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3号)《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4号)《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4〕15号) /td td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td td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td /tr tr td 15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申请人委托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国家铁路局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span /td /tr tr td 16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许可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国家铁路局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3号)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国家认监委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span /td td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 /span /td /tr tr td 17 /td td 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所需的清算报告编制 /td td 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 /td td 银监会 /td 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 /td td 会计师事务所 /td td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该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该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p br/ /p
  •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延长补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延长补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办函社〔2019〕7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各有关单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技部于2018年7月发布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函社〔2018〕267号),要求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活动的单位,如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活动),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按有关流程正式办理行政许可补报手续。由于大量项目在10月下旬申报,造成短期内网络拥堵,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完成补报申请。经研究,现将延长补报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2018年10月31日前已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项目,自即日起予以补报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 2019年3月31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2018年10月31日前未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项目,请有关单位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正式来函,说明逾期未报的原因及有关情况,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将研究提出是否受理补报工作的意见。来函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专此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办公厅 /p
  • 中央单位政采审批审核更简化优化
    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审批审核工作效率,保障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根据通知,此次简化优化相关审批审核程序主要包括推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一揽子申报和批复,推行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提高申报和审批审核效率3项举措。  在变更采购方式审批方面,财政部进一步放宽了申报周期和频次等要求。按照财政部2015年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主管预算单位在同一预算年度内,对所属多个预算单位因相同采购需求和原因采购同一品目的货物或者服务,拟申请采用同一种采购方式的,可统一组织一次内部会商后,向财政部报送一揽子方式变更申请。而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本部门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报管理,定期归集所属预算单位申请项目,向财政部(国库司)一揽子申报,财政部(国库司)一揽子批复。归集的周期和频次由主管预算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时间紧急或临时增加的采购项目可单独申报和批复。  针对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批,通知规定,主管预算单位应按年度汇总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进口产品申请,组织专家集中论证后向财政部(国库司)申报,财政部(国库司)统一批复。时间紧急或临时增加的采购项目可单独申报和批复。  此外,为提高申报和审批审核效率,财政部明确将实行限时办结制。同时,与《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相比,此次财政部不仅缩短了规定的办结时限,还进一步完善了自身相关服务性要求。通知强调,主管预算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所属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工作。对于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财政部(国库司)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申请理由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财政部(国库司)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和不符合规定的,财政部(国库司)一次性告知主管预算单位修改补充事项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项目,财政部(国库司)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而根据此前《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财政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不予批复的理由告知中央主管预算单位。申请材料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财政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央主管预算单位修改补充。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和申请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和该办法规定的,财政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审批事项相关的方案

审批事项相关的论坛

  • 新闻:山东质监系统再取消10项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

    山东质监系统再取消10项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导语】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质监局提出,要再取消10项重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提速审批效率。 【正文】取消的这10项审批和管理事项包括:停止3项质监管理制度,减少微观干预。停止已经实施20年的企业定期抽样检验,由企业支付检验费用的监督方式,改为产品抽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和企业失信黑名单,为两万家企业减负。停止实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142万多家企事业机构不再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检验。各类机构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提交年度信息报告。取消生产证许可产品委托生产加工备案制度,企业采用委托加工经营方式,不需再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减少全省300余家生产加工企业成本。取消7项前置条件,降低审批门槛。审批设立机动车安检机构,不再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确认书”,取消检验技术人员考核。司法鉴定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不再需要司法部门和环保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考核,取消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评审制度,取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等级制度。 20项质监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提速,到今年10月底,全部项目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一律提速度50%。

  • 国务院令将删去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竣工验收审批规定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决定》取消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投资审批的关系由前置“串联”改为“并联”;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明确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具体情形;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未批先建、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惩戒机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验收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要将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051712_01_1634717_3.jpg[/img]

  • 关于对《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 认定行政审批事项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规范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行政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行政审批事项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dongche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717187  4.传真:010-68717187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 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yjzj77/dcjg/436190608/2023081517153779479.doc]《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行政审批事项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url]  2.[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yjzj77/dcjg/436190608/2023081517153749118.doc]《〈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行政审批事项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align][align=right]  2023年8月15日[/align]

审批事项相关的资料

审批事项相关的仪器

  • 试验信息管理系统 Tes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i-QLinks是基于LabSolutions CS系统开发的纯Web平台扩展程序,集成了试验计划、试验项目,能够自动同步HPLC仪器所产生的实验分析序列及数据结果,并自动生成实验数据报告,整体实验室的流程进度尽在掌握。另外,在实验业务流程中,i-QLinks将与各种分析仪器通过网络进行整合,无纸化进行数据审批操作。从而实验数据结果的可靠性,以及实验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操作便捷,流程高效实验室各职能人员,如实验室负责人、使用操作者皆可登录浏览器进行操作,并可通过所需功能模块自动生成对应画面。提升了实验室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员误操作的概率。无纸化办公,降低成本i-QLinks与LabSolutions S服务器数据库实现无缝链接,分析序列,数据结果自动同步。实验室人员通过Web访问,对实验数据结果进行审阅与确认。由于使用Web浏览器进行实验室审批作业管理,则不需要额外安装软件。i-QLinks中的所有数据都由LabSolutions的数据库管理,因此可以削减管理成本。各种分析业务无缝对接根据i-QLinks所管理的试验信息,可以无缝调用LabSolutions数据库中的项目分析数据及结果、实现实验室信息的一元化管理。i-QLinks还可以自动转发分析仪器中得到的试验结果,并做成实验报告。由于使用i-QLinks将电子化实验报告与试验信息相结合进行管理,所以随时可以调阅试验信息报告。可视化操作根据进度条和状态表示可以一目了然的确认用户工作状态与试验进展状况,测试信息直接与批处理联动,并支持电子签名、审计追踪等功能。预约仪器功能可将分析仪器的使用日期和时间登录到日历,并与其他用户共享,合理安排仪器使用时间,结合岛津LC40的自动开关机功能,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注意: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所有资料请以岛津()为准。
    留言咨询
  • 别墅改造一般包括房屋改扩建工程和地下室改扩建工程两类,其他还有一些如加建阳光房、车库、储藏室、室内墙体拆改、增加阁楼等内容都属于土建改造范畴。别墅土建改造需要业主事先办理正规的施工手续,要经过物业等相关部门的准许和备案,同时更需要提醒您的是,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邻里的关系,同时注意不要改变整体建筑与环境的风格,更不要因为改造而造成对电线、管线等公共设施的破坏。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后,就是别墅的所有权人。别墅花园的占地面积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是可以重建,但一定要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别墅重建先要征得邻居同意,这里说的征得邻居同意。就是影响邻居的权利,如房隔距、景观视线、采光...等权利。建议在去规划部门审批前,征求一下邻居意见。别墅价值不单是按每栋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0.30左右比容积率0.60左右的别墅,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如果你有别墅改造方面的需求,请联系我们,我们可以提供免费上门量尺设计!烟台银光土建改造工程公司团队,成立多年来主要以别墅改造,别墅扩建,室外加建,楼房加层,阁楼搭建为主,立足于别墅改造扩建,服务地区包括烟台、威海、青岛等地区,是烟台地区别墅土建加固,烟台混凝土结构改建,烟台楼板现浇、阁楼搭建,烟台专业钢结构混凝土结构专业公司团队,专业制作钢结构阁楼,钢混结构阁楼,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阁楼,钢木制作结构阁楼,楼梯钢结构,全现浇混凝土结构楼梯。承接大型车间、厂房、商铺、别墅,室内外钢结构、混凝土加层加顶工程,专业设计师现场测量。公司致力于低噪音、无震动、无粉尘的钢结构阁楼制作、钢结构阁楼安装、别墅阁楼制作、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阁楼制作、别墅阁楼安装我们长期坚持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多年以来以客户需求为第一,想客户之所想,解客户之所急,以信誉求发展,质量求生存,一切以客户满意为标准,质量上乘,一流服务公司专业团队,免费上门测量设计、施工、安装,全流程贴心服务,我们不做非标工程,不用非标不合格钢筋水泥,只做合格优质工程。联系方式:1、点击本网站联系方式2、全网搜《烟台房工》也会找到我们
    留言咨询
  • 雷克兰300系列隔热服高温作业使用注意事项300系列隔热服-玻璃纤维镀铝隔热材料制成产品型号: 3001.通过欧标EN11612:2008阻燃隔热防护工作服和EN11611:2007焊接服性能要求认证2.有连体和分体款式设计3.含有镀金面屏隔热头罩、隔热手套、隔热靴等辅件4.可选择是否配备呼吸器背囊l 产品描述 接近式隔热服,用于暴露于高温和热的人体防护,特别是高辐射热环境,可以延长作业时间。 材料 540g/cm2 玻璃纤维镀铝面料l 使用注意事项1. 该系列隔热防护服虽然具有很好的阻燃隔热性能,但不可能在所有的条件下,都能保护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在靠近火焰区作业时,必须佩戴呼吸器,尽量避免使服装与火焰或融化的金属直接接触; 在有化学品和放射源的环境下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配件。 2. 在使用该系列隔热防护服前应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3. 进入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完整,穿戴齐全,要扣紧所有密闭部位,保证服装密封良好。 4. 可背呼吸器式的服装上衣胸部口袋是用于气瓶空气管及压力表接出时使用,皮管接出后应扣紧口 袋。 5. 服装中配有的头罩可将原带安全帽同时保护在一起,使用时不需将安全帽摘下。
    留言咨询

审批事项相关的耗材

  • 微波消解罐41位配套赶酸仪维护注意事项
    微波消解罐41位配套赶酸仪维护注意事项微波消解仪日常维护常见问题汇总为了延长微波消解仪使用寿命,仪器日常维护有哪些?1、 仪器每次使用后,炉腔壁、门背面皆用软抹布抹净;2、 温度探针,每次实验完,用干净的纸巾擦净;长期使用,用砂纸轻轻擦拭污垢。为了延长消解罐的使用寿命,日常维护有哪些?答:1、消解罐在进微波消解仪时,保持干燥;2、微波罐可以泡酸缸进行清洗;3、微波罐在每次使用之后,进行清洗、烘干,再进行下一次使用;4、不能用硬质刷子刷洗微波罐。微波消解仪有机样品和无机样品能否混做?答:不能。有机样品反应快速,会影响无机样品消解结果。微波消解仪对于样品形态有什么要求? 答:(1)固体样品尽量粉碎,尤其金属类,如果是金属块进入微波容易出现打火的现象。 (2)样品颗粒度越小,与酸液接触比表面积越大,消解效果会更好。
  • 泰坦科研管理系统
    提升工作效率:效率提升是使用软件解决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在物料领用、报告查询,还是在文档归类、人员统计等方面,都能够简化、规范流程,让各个环节更好的衔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协作: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平台,能够让科研人员更加自由通畅的进行沟通,同时通过任务分配、自动流转等方式加强协作。过程监控管理:科研过程进展都被完整记录,实时查看进展情况,让管理层更好的监控过程,通过对过程的控制确保良好的结果。数据积累追溯:无论是实验记录还是实验成果都被集中分类保存,所有数据均可被追溯,确保知识积累。科学分析决策:从人员产出、项目进度、物资使用、资金使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表格、图形等方式呈现,确保科学决策。一、经费管理1、经费预算、使用、余额集中管理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在预算下使用经费,系统自动计算经费数据,使用记录、剩余情况一目了然,清晰可控。2、经费使用申请在线填写经费使用人在线提交经费使用申请,根据使用原因,填写隶属项目、预算科目、供应商、采购物品、金额等信息,并可以上传合同、发票等附件。3、审批层级个性化配置根据实验室的个性化管理要求,可以设置多重审批,并有邮件提醒功能,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审批任务;审批时可以对经费归属项目、预算科目进行调整,使项目各预算科目的使用经费准确分配。二、文档管理1、多类型文档在线提交学生可以在线提交论文专利、实验数据、项目报告、周报月报、参考文献等各类型文档,支持多种文件格式。2、文档自动分类归档根据隶属项目、类型、编制人、时间段等维度,系统自动将文档分类归档,方便分类查看、统计分析;并可以通过标题、关键词、摘要等多种搜索条件灵活搜索,轻松查到文档。3、在线阅览、下载权限灵活配置学生可以在线阅览文档,也可根据权限进行下载查阅;根据学生参与的项目,支持灵活设置文档的查看、下载权限。三、物料管理1、采购入库登记在线填写采购申请,输入物料名称、采购数量、供应商、单价等信息;根据实验室的管理要求,设置免审批或审批流程,管理人员直接在线审批。2、库存信息管理实验室库存物料统一管理, 学生可以通过类型、名称、存放位置等多种方式查到库存、登记领用,通过信息共享,能够提升物料利用率、降低成本。3、领用记录跟踪物料领用完整记录、永久跟踪,在物料管理方面实现“保安全”、“不浪费”四、设备管理1、设备信息维护及展示实验室设备统一管理、集中展示,可轻松查阅:购置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功能、应用范围、主要技术指标等内容。2、预约使用设备预约后再使用,是避免撞车的唯一手段;系统通过可视化的日历操作界面,使预约登记简单便捷,设备使用频率一目了然。3、维修保养系统可以针对每台仪器设置维修保养提醒,自动给操作人发送邮件提醒执行,维修保养后登记信息;通过按计划定期维护保养,能够大大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 泰坦库存管理系统
    采购管理:采购订单(货、款、发票、合同)历史记录完整。采购审批参考信息充分、避免重复订购。经费使用清楚、统一管理、单独核算、轻松审计。库存管理:库存(实物、信息)条形码、精细化管理。库存领用记录完整、准确、规避安全风险。库存、出入库分析基础数据充分。申购服务:供应商、商品、价格、货期一站查询。订购操作一键完成。审批、到货状态随时了解。申领服务:库存信息实时查询。申领请求在线提交、及时响应。库存阀值提醒、合理备库

审批事项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