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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color=#ff6666]C[/color]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机构[color=#ff6666]5份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数据完全一致,样品图片也完全一致[/color],[color=#ff6666]但送检人信息和样品信息不一致[/color]。经查,该机构于3月份收到D公司提交的检测申请表并收到该公司寄送的样品后, 按照检测流程,对该样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随后,该机构接受D公司申请,[color=#ff6666]引用上述检测报告结果为同一样品的不同销售商出具新的检测报告[/color]。在该案中,[color=#ff6666]C[/color]检测机构引用检测报告结果出具新报告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引用报告结果的行为定性为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因为,衍生报告的数据及结果, 实际还是通过对样品依据标准检测后产生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但在实际操作中机构应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 并在一份报告中注明该报告使用的样品是另一家委托方提供的样品。且《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禁止引用报告的行为,根据法[color=#990000]无禁止皆可为[/color]的法制理念, 故应免于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 通过引用报告数据、结果出具的衍生报告实际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的报告,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 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因此,每一份报告中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应只对一个样品负责。每一个样品也应只出具一份报告,衍生报告属于[color=#cc0000]虚假报告[/color]。但在实际事件中,衍生报告的数据是真实的,可以进行减轻行政处罚。这是2018年的案例,但是现在还有机构这样做,请教你们有什么看法呢?附件:多数机构回复,一致认为不合规。
近日,认监委秘书处发布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详情如下:[align=center][img=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584afb5-c99e-47f4-acf5-2517db97fb10.jpg[/img][/align][align=center]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认秘函〔2024〕12号[/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职能处室,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有关资质认定评审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评审人员廉洁建设,畅通监督渠道,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align=right] 认监委秘书处[/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29日[/align][align=center]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align] 技术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必须做到“八个不得”: 一、不得违反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和评审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 二、不得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培训又从事技术评审 三、不得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四、不得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五、不得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得让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不得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恶劣、吃拿卡要 八、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如实上报评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 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约谈、暂停直至取消委托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并将评审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线索反馈给评审人员所在单位。 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发现评审对象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妨碍评审,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6%a3%80%e9%aa%8c%e6%a3%80%e6%b5%8b%e6%9c%ba%e6%9e%84]检验检测机构[/url][/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8%b5%84%e8%b4%a8%e8%ae%a4%e5%ae%9a]资质认定[/url][/size]
检测人员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工作十分重要,检验工作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操作工作,因此操作的行为习惯对检验的结果会产生巨大影响,如何成为一名具备良好行为习惯的检验人员,下面来举例说明。例如:在化学滴定操作中,我们大都会用到刻度吸管。来量取一定体积的溶液,在一些刻度吸管的上部会标注一个“吹”字,一般人员都不太会注意,大多的做法都是,在量取溶液前,都会用洗耳球将刻度吸管前端的少量液体吹出,实际这种习惯是不可取的,有吹字时才可采取吹出前端余液,没有就不要吹出。因为,前端的余液量将会对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带来影响,这点要注意。1.及时记录的习惯及时一次记录的习惯,有些习惯于将记录先记在草稿纸上,再去誊写。担心一次记错,修改起来麻烦,采取先记下再誊抄的办法,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变,因此,在对检验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时,一定要严格要求,就必须一次规范记录,不可抄写,不可涂改。复核数据的习惯一个优秀的检验人员,要养成良好的数据自查复核习惯,从检验的全过程进行复核,检验过程的回顾,数据的计算等等,都要仔细复核,发现任何的异常应及时认真复查,直至问题消除。特别是对于多平行样的测试,数据结果误差较大时,应仔细查询原因。实验前后的准备和清洗 开始试验前,应细细了解样品信息,检测方法,仪器状态及所用的药品试剂是否有效,特别是标准溶液类的浓度信息,要确认无误后才可开始实验。实验结束后,应仔细清洗实验器具,确保下次实验使用时,器具干净不被污染。及时留存样品,以备复查或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