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添加剂怎么检微生物,跟普通的产品一样吗?领导让检验添加剂的微生物,这个也没有检验过,跟产品一样进行检验吗?添加剂酸度大会有影响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及其实施条例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以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1、食品添加剂台帐;2、食品添加剂验收记录、质量检验合格证、现场配料记录;3、食品添加剂是否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而未获证的(无QS证);4、是否有非食用物质在生产中使用;5、是否有非食品级的添加剂在生产中使用;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7、是否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8、是否超量事由食品添加剂;9、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备案(及时上报);10、是否使用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11、标识是否有严重问题(包括中文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日、卫生许可、执行标准等问题);12、检查食品标签,是否有未标注添加剂和添加剂标注不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