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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络已很发达,许多厂商的光谱仪都具有网络远程监控系统,如果你的仪器发现问题,有些工作状态自己无法确定是否正常,此时可通过与厂家联系开通光谱仪网络远程监控系统,此时厂商的工程师就可对仪器的各种工作状态进监测,并帮助分析仪器可能出现问题的原因。这项技术很早就就有了,但不知有人用过没有?各位版友,你们用过此技术吗?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机房已成为各大中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机房进行自动化监控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必须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否则,就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行,若事故严重又不能及时处理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基于网络的机房监控产品已经成为目前机房监控产品的主流,它适应了当今通信发展和监控领域的主要趋势。具有强大功能。TH-58X9在测量温度,湿度,露点的同时,还拥有开关量、模拟量信号输入,继电器信号输出,串口连接等功能。TH-58X9可以接入数台监控设备,例如门磁传感器,水浸传感器,烟感传感器,电流电压传感器等,一但捕获到异常信号,产品继电器自动输出报警,上传报警信号。此外58X9所自带的一路串口,还可采集串口数据,例如UPS、空调、风机等。功能与特点:1.主机小巧:主机轻便小巧,不占用空间。2.机房设备监控:UPS,空调,配电柜开关。3.机房环境全面监控:机房温湿度、露点、漏水监控、烟雾监控、门禁监控。4.报警:声光报警、短信报警。5.搭配自由:一个主控传感器 , 若干个监测传感器,可针对自身情况对监测传感器进行选择。6.安装简单:主控传感器采用壁挂方式,监测传感器按照监测要求安装。7.支持多种协议:ARP,UDP,TCP,Telnet, ICMP, SNMP, DHCP, HTTP等。8.可配用任何网管公司支持SNMP协议的管理软件。小结:能够大大提高机房的安全保障,真正做到在机房中的科学化全面环境监控,主机与配套传感器随意搭配,功能齐全,简单合理,做到完全的无人职守,出现事故,即时报警。让机房永远没有任何隐患,让您永远踏实放心。
4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233号)。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国家局)委托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承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以下称特药网络系统)。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完成特药网络系统后,国家局组织了多次论证并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现该系统已基本具备了对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所需的流向跟踪、异常预警、计划管理、信息传递、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为进一步推进特药网络系统建设,国家局计划于2007年4月~6月在部分省(市)进行特药网络系统建设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探索在试运行地区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的生产、流通、库存等信息实行实时监控。 (二)实现试运行范围内已有省级特药网络系统与国家特药网络系统数据交换。 (三)对特药网络系统的功能进行检验和完善。 (四)为特药网络系统向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二、试运行范围 (一)试运行地区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福建省、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青海省 (二)试运行单位 1.试运行地区的省级、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部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 3.试运行地区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参加试运行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赋码、扫码并利用特药网络系统报送相关数据;省级、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特药网络系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向进行监控。 (一)已经完成试点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利用特药网络系统报送数据。 (二)参加试运行的其他定点生产企业应当于2007年6月10日前完成生产线改造,并对所生产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开始赋码、数据采集,通过特药网络系统报送数据。所需设备(见附件2)由企业自主采购。 (三)参加试运行的其他定点经营企业应当于2007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准备工作,并对所经营的已赋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开始扫码、数据采集,通过特药网络系统报送数据。所需设备(见附件2)由企业自主采购。在省级特药网络系统与国家特药网络系统对接之前,河北省、福建省、重庆市的区域性批发企业仍按照原渠道和方式报送数据。 (四)参加试运行的省级、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5月20日起开始利用特药网络系统进行基础数据维护,并对药品流向进行监控。所需设备见附件2。 其中已有省级特药网络系统的,在继续使用原网络系统的同时,应当于2007年6月10日前,完成与国家特药网络系统的对接,并实现数据交换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的监控。 (五)国家局组织对试运行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方案见附件3),具体培训工作委托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承担。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培训。 (六)国家局将组织对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特药网络系统功能,以便向全国推广。 四、其它事宜 国家局将对参加试运行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承担已有的省级特药网络系统与国家特药网络系统对接所发生的费用,承担试运行期间的密钥费;企业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建设特药网络系统既是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是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参加试运行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要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试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试运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和反馈。 联系人:李卫华、杨霆 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88331008、88331018 传真:(010)68336683 电子邮件:liwh@sda.gov.cn、yangting1018@sohu.com 联系人:隆 青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259103 传真:(010)58259111 电子邮件:longqing@95001111.com 注:附件1见1楼 附件2见2楼 附件3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