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敏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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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革致敏化学品及厕所香剂化学品料将受管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此外,该委员会亦发出一份评估报告草案,赞成一项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使用1,4二氯苯的议案。   丹麦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相等于或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不得投放市场。   现时已知六价铬会导致严重的过敏接触性皮炎,即使浓度很低,亦能触发皮炎,对消费者以及皮革业工人构成风险。   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认为,衡量过社会经济成本及裨益,在全欧盟实施上述限制以处理六价铬风险,是最适当的措施。   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禁用物质清单,而限制措施将于全欧盟实施。任何物品及混合物若含有附件XVII所列的物质,而且符合附件就每种物质列明的情况,将不得投放市场。   上述议案详细列出可能受限制措施影响的皮革物品例子,包括内衣、颈带、汽车軚盘套、汽车座椅及其他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狗带、鞋履、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发箍、外套及大衣、裤子、帽子和玩具等。   其他未列入清单内的物品,若可与皮肤长时间接触,而其六价铬浓度又超出限制,亦会受措施影响。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指出,虽然生产商并非故意在制造皮革及皮革物品时加入六价铬,但在鞣制皮革时所用的三价铬或会在氧化过程中产生六价铬。不过,若适当控制鞣皮工序,则可避免产生六价铬。   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根据接获的意见,认为毋须修订先前发出的评估报告草案。不过,该委员会其后在评估报告草案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让在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逐渐消失。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假如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   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亦发出另一份评估报告草案,赞成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含有1,4二氯苯的议案,认为该项限制适宜在全欧盟实施。   限制议案针对1,4二氯苯含量高达99%(余下1%为染料及/或香水)的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在评估报告草案中表示,赞成同时限制该种物质的家居及专业用途。   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主要用于公众及家居厕所作除臭用途。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指出,1,4二氯苯已被列为第二类致癌物,并对肝脏、肾脏及呼吸道产生毒害,因此以1,4二氯苯制造的产品会构成重大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于2012年6月19日至12月19日谘询公众意见,期间该局辖下的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以及风险评估委员会开始评估议案。   风险评估委员会指出,厕所香剂及空气清新剂一般在家居室内范围、公厕、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室内范围使用,假如该等产品含有1,4二氯苯,将会构成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邀请公众人士就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评估报告草案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7日。之后,委员会将审阅公众意见,于6月19日开会,提出最终版本的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委员会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最终评估报告,将交由欧洲委员会审议,决定应否禁止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含有1,4二氯苯。限制措施如获通过,将纳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的监管框架(附件 XVII)。   公众人士可通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网站,就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评估报告草案提出意见,网址为http://echa.europa.eu/restrictions-under-consideration。
  • 瑞典争取修例限制纺织品及服装所含危险化学品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在今年初夏向瑞典政府提交报告,建议修订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2012年12月,瑞典政府要求该局制订建议及原则,以改进欧盟对纺织品所含危险物质的法规,上述建议就是该局的研究结果。   瑞典政府提出的主要研究目标是:   l 提出在欧盟层面上的统一规例,以有效锁定目标,针对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纺织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无论这些纺织品的原产地在哪里   l 限制供消费者使用的纺织产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成份,而第一步是销定目标,针对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CMR)、导致内分泌紊乱、对环境有害、对水生环境造成危险等物质,以及列为呼吸道和皮肤致敏的物质   l 制订一项有关各方都可落实执行及管理的规例。   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订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纺织品的标记及标签规定。该规例还引入新规定,列明纺织产品若含有动物来源的非纺织品部分(如皮革),在标签上必须包含特定字眼(规例详情请参阅《欧盟商情快讯》2011年第22期)。   在根据上述目标评估过各监管选项后,瑞典化学品管理局于报告中提出结论,最佳的监管办法应是扩大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的适用范围,从而限制纺织品所含的化学品成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欧盟这项规例适用于所有纺织产品,若瑞典方面提出将化学品限制纳入规例内的建议获欧洲委员会接受,对经济运营者产生的效应可能较深远。   其他曾考虑的选项包括通过现有的REACH规例监管、在CE标志标准的基础上制订新的纺织品专用法规,以及征收服装和纺织产品环境税。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称,修订欧盟第1007/2011号规例是最有效的方案,可避免制订新规例的长期复杂过程。现行规例大部分保持不变,只须简单地扩大规例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并且加入新条款,不允许含有危险物质的纺织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另一方面,该局表示,REACH规例并非用来监管本身不属化学品的产品所含的化学成份,若通过此规例监管,其限制程序势将十分耗费人力。   引入环境税方面,该局过去曾表示已起草国内框架建议,向含有某些类别特定化学品的消费品征税,第一步是对服装和鞋类征税。该局指出,不仅服装,这个办法还可用于从危险及/或风险角度来看属相关的各类纺织品,如消防员服装或家具用纺织产品。然而,现时该局则指出,环境税目前只是在国家层面的选项之一,不管怎样,有关市场参与者可能选择缴税,而非降低纺织产品所含的化学成份。故此,这种办法不会对在纺织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严格限制,因而在这次研究中不再进一步评估。尽管如此,该局强调,对纺织品征收环境税仍是瑞典的选项。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于建议中提出在3个不同层次监管纺织制成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i)没有豁免的规管 (ii)有限度豁免的规管,以及(iii)列入其他物质或物质类别,并降低其最高容许含量水平的程序。   该局具体建议,禁止含有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或者对环境有害等物质的纺织产品。建议还提出,纺织服装若含有列为呼吸道和皮肤致敏的化学物质亦应禁止。最后,该局还建议包含一份按个案申请的减免履行清单,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减免涉及的范围。   欧盟立法者很可能对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深感兴趣。若情况确实如此,欧洲委员会可能最终按该局建议的相同路线对有关产品作出限制,在欧盟范围内实施。
  • 祝贺我司取得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质
    致各合作伙伴, 我公司已顺利的领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具备了开展危险化学品销售资质,通过该次办证的过程,我们的团队学习了危化品经营的相关知识,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打下了个很好基础。 本司藉此机会感谢各位在过去的时间业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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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危险化学品知识谈

    危险化学品知识谈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1. 化学品 所谓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据美国化学文摘登录,目前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现在全世界每年新出现的化学品有1000多种。 2.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第八类:腐蚀品。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资料

    最近在忙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的,好不容易终于联系到公安局要到一份初次备案所需资料清单,分享给有需要的版友,如下:初次备案所需资料清单:1、从业人员登记表;2、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无排污项目的可不提供);4、易制毒化学品供应商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公安机关年度备案证明);5、单位基本情况(用文字说明,包含法人代表、股东成员、股本组成、生产经营范围、所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种类及年需求量、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单位情况等);6、生产工艺流程(用图表说明并标明在哪个环节使用哪种易制毒化学品);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8、易制毒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单位方位图(标明到达单位行车路线指引);10、易制毒化学品仓库方位图(标明仓库在公司的方位);11、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平面图(标明仓库内部所有物品存放位置);12、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专用物料卡样本复印件;1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监控显示屏、双门或双锁、仓库内部概貌、库存易制毒化学品外观及说明书等照片(彩色打印);递交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Classification and labels of dangerous chemicalsubstances commonly used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9-28发布 1993-07-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3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在附录A中,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4 标志 4.1 标志的种类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见附录B(补充件)。 4.2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付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4.3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标志的使用 4.4.1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付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   4.4.2 标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5 危险特性  根据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的危险,综合归纳为以下多种基本危险特性。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应选用适当的基本危险特性来表示它们易发生的危险。 5.1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2 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3 与铜、汞、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4 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5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5.6 本品蒸汽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7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 5.8 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 5.9 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0 与氧化剂会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 5.11 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5.12 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5.13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5.14 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5.15 遇高温剧烈分解,会引起爆炸。 5.16 遇高热分解。 5.17 受热时分解。 5.18 受热、光照会引起燃烧爆炸。 5.19 受热、遇酸分解,放出氧气,有燃烧爆炸危险。 5.20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5.21 暴热、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险。 5.22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5.23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 5.24 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 5.25 受热、遇潮气分解,放出氧、有燃烧爆炸危险。 5.26 遇潮气、酸类会分解,放出氧气,助燃。 5.27 遇水会分解。 5.28 遇水爆溅。 5.29 遇酸会引起燃烧。 5.30 遇酸发生剧烈反应。 5.31 遇酸发生分解反应。 5.32 遇酸或稀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3 遇硫酸会引起燃烧爆炸。 5.34 与发烟硫酸、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 5.35 与硝酸发生剧烈反应或立即燃烧。 5.36 与盐酸发生剧烈发生,有燃烧爆炸危险。 5.37 遇碱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5.38 遇碱发生反应。 5.39 与氢氧化钠发生剧烈反应。 5.40 与还原剂能发生反应。 5.41 与还原剂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5.42 与还原剂接触有燃烧爆炸危险。 5.43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爆炸。 5.44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 5.45 是胺类化合物会引起燃烧爆炸。 5.46 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 5.47 遇金属粉末增加危险性或有燃烧爆炸危险。 5.48 见光、受热或久贮易聚合,有燃烧爆炸危险。 5.49 遇油脂会引起燃烧爆炸。 5.50 遇双氧水会引起燃烧爆炸。 5.51 与酸类、卤素、醇类、胺类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燃烧。 5.52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 5.53 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 5.54 遇乙醇、乙醚会引起爆炸。 5.55 遇硫、磷会引起爆炸。 5.56 遇甘油会引起燃烧或强烈燃烧。 5.57 撞击、摩擦、振动有燃烧爆炸危险。 5.58 在干燥状态下会引起燃烧爆炸。 5.59 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 5.60 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5.61 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 5.62 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发生强烈反应,会引起爆炸。 5.63 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 5.64 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烧爆炸。 5.65 与多数氧化物发生强烈反应,易引起燃烧。 5.66 接触铝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铝化合物。 5.67 接触空气能自燃或干燥品久储变质后能自燃。 5.68 与氯酸盐或亚硝酸钠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 5.69 接触遇水燃烧物品有燃烧危险。 5.70 与硫、磷等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混合,经摩擦、撞击有燃烧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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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特点 1.全部双层防火钢板构造,两层钢板之间相隔有38mm的空气绝缘层; 2.厚度1.0mm优质钢板经过点焊接,使用寿命更长,防火性更好; 3.三点联动式门锁,轻松自如启闭180度的柜门配有双钥匙;配挂锁,实现双人双锁安全管理; 4.5cm高的防漏液槽使意外流出的液体不外溢; 5.专业规范的警示标签显而易见; 6.装设有防闭火装置的双透气孔,有目的地至于底部及相对的顶部; 7.钢琴式铰链便于平滑关闭,门轻松自如启闭180度; 8. 柜身设有静电接地传导端口,方便连接静电接地导线。 使用场所 1、实验室2、医院3、科研机构4、各大院校5、工厂,化工企业 产品有黄(黄色指示易燃液体)、红(红色指示可燃液体)、蓝(蓝色指示弱腐蚀性液体)三种颜色,三种颜色的尺寸相同,储放化学品类型不同。在储存化学品的过程中,使用有色标签来识别、整理、分开各种易燃或危险液体。这样做同时又能在发生火灾时方便消防人员识别危险品。 黄色: 储存易燃属性化学品 可存放:酒精、胶水、乙醇、汽油、煤油、原油、乙醚、苯、天那水、抹机水。 红色:储存可燃属性化学品 可存放:一氧化碳、甲烷、丙烷、乙烯、气溶胶、油墨和涂料。 蓝色:储存弱腐蚀性性化学品 可存放:硫酸、氯氧化钠、漂白水、洗板水、甲醛、丙酮醇、烷基硫酸等。产品介绍规格型号产品名称12加仑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柜规格:(W)590*(D)460mm*(H)890包装尺寸:(W)665*(D)535mm*(H)915毛重:50kg容积:12GAL/45L门类型:单门/手动可调层板:1块CSC-12R可燃液体储存柜(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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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特点 1.全部双层防火钢板构造,两层钢板之间相隔有38mm的空气绝缘层; 2.厚度1.0mm优质钢板经过点焊接,使用寿命更长,防火性更好; 3.三点联动式门锁,轻松自如启闭180度的柜门配有双钥匙;配挂锁,实现双人双锁安全管理; 4.5cm高的防漏液槽使意外流出的液体不外溢; 5.专业规范的警示标签显而易见; 6.装设有防闭火装置的双透气孔,有目的地至于底部及相对的顶部; 7.钢琴式铰链便于平滑关闭,门轻松自如启闭180度; 8. 柜身设有静电接地传导端口,方便连接静电接地导线。 使用场所 1、实验室2、医院3、科研机构4、各大院校5、工厂,化工企业 产品有黄(黄色指示易燃液体)、红(红色指示可燃液体)、蓝(蓝色指示弱腐蚀性液体)三种颜色,三种颜色的尺寸相同,储放化学品类型不同。在储存化学品的过程中,使用有色标签来识别、整理、分开各种易燃或危险液体。这样做同时又能在发生火灾时方便消防人员识别危险品。 黄色: 储存易燃属性化学品 可存放:酒精、胶水、乙醇、汽油、煤油、原油、乙醚、苯、天那水、抹机水。 红色:储存可燃属性化学品 可存放:一氧化碳、甲烷、丙烷、乙烯、气溶胶、油墨和涂料。 蓝色:储存弱腐蚀性性化学品 可存放:硫酸、氯氧化钠、漂白水、洗板水、甲醛、丙酮醇、烷基硫酸等。产品介绍规格型号产品名称60加仑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柜规格:(W)860*(D)860mm*(H)1650包装尺寸:(W)940*(D)940mm*(H)1790毛重:170kg容积:60GAL/227L门类型:双门/手动可调层板:2块CSC-60R可燃液体储存柜(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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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 6.6071.613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订货号: 6.6071.613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杀藻剂和相关农用化学品的拉曼光谱( 460 种光谱)。
  •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 6.06073.613
    农用化学品拉曼光谱库订货号: 6.06073.613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杀藻剂和相关农用化学品的拉曼光谱( 460 种光谱)。
  • AccQ• Tag Ultra 化学品
    AccQ Tag Ultra 化学品The AccQ Tag Ultra 化学产品是一整套综合的、经过全面测试的试剂、色谱柱和洗脱液,其产品均已经过优化用于UPLC氨基酸分析解决方案。该化学产品基于沃特世应用广泛并广受认可的AccQ Tag衍生方法。对于高通量批次分析,伯胺类与仲胺类氨基酸在被分离前使用单一试剂AccQ Fluor即被衍生化并得到异常稳定的衍生产物。通过使用预先认证的AccQ Tag Ultra UPLC色谱柱和流动相获得高分辨分离。使用单一波长紫外检测功能,衍生化氨基酸可被定量至亚皮摩尔级。AccQ Tag衍生反应1、使用AccQ Tag Ultra试剂粉末– 6-氨基喹啉-N-羟基琥珀酰亚胺氨基甲酸酯(AQC)– 美国专利#5,296,599和欧洲专利#EP 0 533 200 B12、与伯胺和仲胺反应迅速 3、多余的试剂以较慢的速度与水反应,所形成的产物能够与氨基酸衍生产物色谱分离4、不需进行真空干燥、样品制备、或萃取,衍生后产物直接进样AccQ Tag衍生反应的化学原理BSA水解物分析结果用于分析蛋白水解物和细胞培养基的氨基酸分析方法AccQ Tag Ultra 化学品补充包产品描述 数量 部件号AccQ Tag Ultra 化学品套装 — 176001235氨基酸标准品 1 WAT088122样品衍生管, 72/pk 4 WAT007571全回收样品瓶,带盖 3 186000384CAccQ Tag Ultra 衍生化试剂包 1 186003836AccQ Tag Ultra C 18 1.7um, 2.1x100mm 柱 1 186003837AccQ Tag Ultra 洗脱液 A , 1L 瓶 1 186003838AccQ Tag Ultra 洗脱液 B , 1L 瓶 1 186003839* 该补充包用于 UPLC 氨基酸分析的消耗补充。如属初次应用,应根据仪器种类,购买完整的UPLC AAA 应用包、或 UPLC AAA H-Class 应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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