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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建立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已连续九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p p   柴油货车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重中之重 /p p   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0亿辆,同比增长5.1% 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2.17亿辆,同比增长11.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3.0万辆,同比增长50.9%。汽车已占我国机动车主导地位,按燃料类型分类,汽油车占89.0%,柴油车占9.4%,燃气车占1.6% 按排放标准阶段分类,国Ⅲ及以上标准车辆占90.7%。据测算,未来5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 /p p   2017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为4359.7万吨,比2016年削减2.5%。2012年—2017年,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均削减1.1%。 /p p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80%,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其中,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颗粒物超过90% 汽油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较高,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占汽车保有量7.8%的柴油货车,排放了57.3%的氮氧化物和77.8%的颗粒物,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p p   11省份成立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 /p p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快,如果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匹配造成城市道路拥堵,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水平是正常行驶时的数倍。而且,我国对柴油车的控制启动较晚,控制水平还比较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说,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机动车控制必不可少。 /p p   2017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去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两家企业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被行政处罚近4000万元。“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这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p p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淘汰黄标车,是“大气十条”明确的目标任务。2014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其中2017年淘汰300多万辆,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监控平台,对近90%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实时监控。 /p p   随着排放标准的提升,油品对机动车排放的影响日益凸显。我国已经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提前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实现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 /p p   截至2017年底,北京、天津、重庆、山西、广西等11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总体来看,我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已经有效建立,‘车油路企’全面统筹、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力有效、持续深入推进。”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说。 /p p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从根本上防治机动车污染 /p p   据了解,目前以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承担了约78.8%的旅客运输、76.8%的货物运输。 /p p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构建以电气化铁路、清洁船舶为主的中长途客货运,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客货运体系,是未来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和地区,推动京津冀地区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铁路支线建设,强化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执法。 /p p   该负责人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全面统筹油、路、车,协同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治理,以降低柴油车污染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提升柴油品质为主攻方向,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为导向,以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建立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四大行动,确保铁路货运比例明显提升,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明显提升,柴油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促进城市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p
  • 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成立
    记者11月23日从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福建首个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已正式成立。该委员会将为保障福建机动车的安全、环保、节能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   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会以福建计量测试学会为平台,依托福建计量院的技术力量,将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设备的制造商、使用方(机动车安检机构和研究机构)和服务方(检定机构)有机组织起来,各方紧密联系、相互服务、共同发展机动车安检计量检测事业。   据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计量检测是机动车安全检测的基础,关系到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正确与否和机动车能否安全运行,福建机动车计量检测专业委员的成立,对促进福建机动车安检计量技术的研究交流和最新机动车安检设备的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 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
    昨天上午10时许,一辆闽D97581小汽车开到一条崭新的检测线上——发动、提速、减速,195秒之后,一份清晰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从不远处的打印机滑出。这辆车,成为福建省第一辆采用“工况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汽车。   四条检测线投用   昨天,备受市民瞩目的厦门汽车“体检医院”——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从这一刻起,中心的四条检测线,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工况法”,全面系统地检测机动车尾气。   从过去的“单怠速检测法”,到“双怠速检测法”,再到昨起实施的“工况法”,短短的两三年时间,我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实现了一次次质的飞跃。据介绍,目前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上,“工况法”是最科学、最为有效的——这一方法是指让车辆在特定仪器上按一定速度,模拟道路行驶时进行检测。   “双怠速法”“工况法”同时服役   我市开始实施“双怠速检测法”,是在2009年1月。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就是在汽车不踩油门和踩油门的两种状态下,检测汽车排放尾气中污染物是否超标,相对于之前只在不踩油门情况下进行的“单怠速”检测,准确率大大提高。   最先进的“工况法”检测尾气,终于在昨天成为现实——以后,它将与其他检测场所的“双怠速检测法”一道,共同运用在厦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   误差超15秒,检测报告作废   安兜东路,检测中心这幢现代化的建筑内,昨天一派繁忙景象。记者在检测现场注意到,机动车驶上检测线之后,经过匀加速、急加速、减速、空挡滑行等程序,检测全程只需要195秒——专业人士说,这195秒其实是一个标准,当机动车检测误差超过15秒,检测报告就得作废。   一年可检测4万辆机动车   有了这种“苛刻”标准,以及检测线上现代化的“取样管”、“数据分析仪”,现在,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准确率上升了。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外地转入二手车、黄标车年检、各种高污染超年限车辆的尾气检测,都将转移到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进行。根据一期工程的检测容量,中心一年可完成4万辆机动车的检测任务。   将成争议案例的“裁判庭”   将来排气检测中心还将充当我市各类有争议的检测案例的“裁判庭”,同时为福建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来源。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市机动车尾气整治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向前推进。   【同步新闻】   我市增设3个尾气“电子眼”   位于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我市已在市中心的3个路段新增3个“电子眼”监测尾气。   翔安隧道计划增设“电子眼”   首批“电子警察”2007年在嘉禾路、兴湖路2个路段率先“上岗”,在它们的“火眼金睛”下,每个月都有数百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被“绳之以法”。今年,我市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中埔路、莲前路、虎园路3个“电子警察”。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我市还计划在翔安隧道附近也将增设“电子眼”,狠抓机动车“黑尾巴”。   尾气超标最高罚2000元   最近在市区主干道,人们常可看到执法人员操纵先进的移动检测仪器,对过往车辆的“黑尾巴”进行定量检测。执法部门说,对于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相关司机将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这一罚金,比过去的上限1000元,足足增加了一倍。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被“电子眼”还是被移动检测仪器逮着,对于私家车来说,第一次罚2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800元,而超过三次,则一概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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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污染排放

    我国环境保护部去年底发布2011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十一五”期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结果显示,我国已连续两年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已经是大气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鉴于机动车污染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环境保护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生产、使用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同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助,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升级,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欢迎大家对此进行讨论:1.机动车污染排放所带来的问题;2.机动车污染排放监测发展情况。

  • 【转帖】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 蒋宏昆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本市大气环境,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汽油、柴油或者其他可燃物质作为燃料,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指机动车排气管、曲轴箱及燃油系统等向大气蒸发和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维修、使用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车用燃油经营单位,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称市环保部门)是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公安、道路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公用、工商、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机动车及车用发动机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市人民ZF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体系,改善交通环境,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总量,防治环境污染。第二章 排气污染控制  第七条 对本市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分类标志管理。  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具体办法由市环保部门制定,报市ZF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借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不得使用超过期限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  第九条 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无环保分类标志或者黄色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ZF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机动车上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气污染标准和省市人民ZF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以下称排放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第十一条 在本市初次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符合本市执行新的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本市籍机动车,经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达到该车制造时排放标准的,可以转入本市:  (一)机动车车主户口迁入本市的;  (二)本市居民和单位的机动车在外地登记的;  (三)驻本市的境外机构自用的;  (四)法院判决给本市单位或个人所有的;  (五)用于反恐、安全、急救、卫星通信转播、特种检测、防弹运钞等特殊用途,且发动机型号符合现行国家环保达标目录。  第十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应当采购排气污染低的车辆。  第十四条 鼓励城市公交、出租和道路客运使用排气污染低的车辆。  第十五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或者明显可见大气污染物。  第十六条 使用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机动车进行维护、修理。在用机动车的发动机及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应当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排气污染符合排放标准。  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第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并自检,维修后的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符合排放标准。  (二)排气污染防治使用的测量器具,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三)二类(含二类)以上车辆维修单位,需配置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  (四)对机动车大修、发动机总成修理以及排气污染防治专项维修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  第十八条 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油及清净剂。  第十九条 鼓励、支持和推广使用低污染燃油、替代燃料等清洁车用燃料。销售车用燃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示油品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 鼓励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优先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必须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时削减污染存量,这是当前我市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重头戏”。本市已实施的购车摇号政策和拟于2012年继续率先实施的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将有效减缓新增机动车的污染排放,但并不能完全抵消“十二五”末本市机动车总量突破600万辆带来的机动车排放增量。我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虽不高,但它们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研究表明,使用8年以上的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6.6%,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将有效优化我市机动车排放结构,进而削减机动二手车置换车排放污染存量,达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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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机动车相关的仪器

  • 品牌:久滨型号:JB-600名称:汽车ABS检测仪一、产品概述: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GB/T 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及欧标 ECE R13附件13为依据,以车轮滑移率直接定量测评ABS控制水平,另外还可以测量车辆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汽车刹车储能装置的性能。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意法半导体公司CORTEX-M3内核STM32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笔记本电脑担任数据/曲线的计算、处理及显示,可完成GB/T 13594-2003 所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属机动车相关专业的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大专院校、制造厂商等单位从事ABS 的技术研发、性能测试、教学实验、产品质检必备的专用试验设备。二、优势及特点:  车速传感器可采用GPS传感器或非接触光电传感器,轮速传感器采用高精度进口传感器,测试精确。系统配有USB接口和SD卡接口,测试数据以文件形式存储在SD卡中,方便后期数据处理。三、仪器构成:  JB-600型ABS测试主机  选用ARM公司CORTEX-M3微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USB接口、串口与笔记本电脑作数据通信。也可将测试数据存储在JB-600测试主机的SD卡中,再进行后期数据处理。四、规格:1.仪器输入:车速1路;轮速4路;外控1路。2.仪器输出:USB接口;RS232接口;SD卡数据存储口;外显接口。3.电源功耗:车辆电源12V;4.外形重量:370(长)×260(宽)×90(高)mm;主机重量:2.0kg。5.车速传感器6.轮速传感器  由安装支架和光电脉冲编码器组成;其可固定在4、5、6个轮胎螺栓的螺母上,编码器的码盘通过连接件与车轮同轴旋转;输出200脉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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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C-200 机动车ABS测试仪一、概述:  机动车ABS测试仪,以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及欧标 ECE R13附件13为依据,以车轮滑移率直接定量测评ABS控制水平,另外还可以测量车辆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汽车刹车储能装置的性能。  机动车ABS测试仪,以意法半导体公司新CORTEX-M3内核STM32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笔记本电脑担任数据/曲线的计算、处理及显示,可完成GB/T 13594-2003 所规定的试验项目。 机动车ABS测试仪,属机动车相关的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大专院校、制造厂商等单位从事ABS 的技术研发、性能测试、教学实验、产品质检备的试验设备。                                                                              二、仪器构成:1、ABS测试主机选用ARM公司新CORTEX-M3微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可将测试数据存储在ZC-200测试主机的SD卡中,再进行后期数据处理。规格:1.仪器输入:车速1路;轮速4路;外控1路。 2.仪器输出:U接口;RS232接口;SD卡数据存储口;外显接口。   3.电源功耗:车辆电源12V;   4.外形重量:370(长)×260(宽)×90(高)mm;主机重量:2.0kg。2、车速传感器由GPD传感器;输出4mm/脉冲。3、轮速传感器由安装支架和光电脉冲编码器组成;其可固定在4、5、6个轮胎螺栓的螺母上,编码器的码盘通过连接件与车轮同轴旋转;输出200脉冲/转。 三、技术指标:1、车速测试范围:0.5-250 km/h;测试:0.5 %;分辨率:0.01 km/h。2、轮速测试范围:0.1-128 km/h;测试:0.5 %;分辨率:0.01 km/h。3、距离测试范围:0-9999.99 m; 测试:0.5 %;分辨率:10 mm。4、时间测试范围:0-999.999 s; 测试:0.1 %;分辨率:1 ms。5、减速度测试范围:0-12.00m/s2;测试:0.5%;分辨率:0.01 m/s2 四、试验项目简介:                                   1.轮速校订试验                                    校订被测试车辆的轮速度和速度的比率。2.附着系数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2与5.3.2条款规定的附着系数利用率项目及计算内容。          试验类型:左前轴/右前轴/左后轴/右后轴/车速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3.路面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3与5.3.3条款规定的附加检查项目内容。                试验类型:高附着低速/高附着/低附着低速/低附着/                高→低低速/高→低/低 → 高/对   开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4.能耗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1与5.3.1条款规定的能耗试验项目内容。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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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用标准中性滤光片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用隔圈外形尺寸:73×27×4(mm),透射比标称值:34%、50%、58%、71%、84%,定值波长:400.0nm~760.0nm,实测透射比加权平均, 透射比不确定度:0.5% JJG976-2010《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JJF 1225-2009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规范示值误差检定/校准的计量标准器。机动车用标准中性滤光片配套使用,高度8mm. JJF 1225-2009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规范示值误差检定/校准时配套使用的辅助设备。机动车用标准中性滤光片上海标卓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是仪器仪表行业的新锐企业,检测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维修、计量管理于一体的综合型公司。公司生产整套完整的精密测量仪器及相关解决方案,并代理、经销国内外几百家的检测仪器和机械设备。主要涉及:机械设备检测仪器、长度类、力学类、电学类、试验类、光学类、精密量仪类、无损测试、理化分析、教学仪器、专用量仪及环境试验设备仪器等等系列,销售产品达成千上万多种,为企业质量管理及企业认证提供完善硬件设备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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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物质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对应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信息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的体积含量在20.5%~21.5%, C1<0.05ppm,CO<1ppm,CO2<10ppm,NO<0.02ppm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1%(C3H8、NO体积分数为2000μmol/mol或以下可为2%)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mol/mol)二氧化碳 1%~15%(mol/mol)GBW (E)083922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1%(k=2)丙烷0.100×104(μmol/mol)一氧化碳 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6.0×104(μmol/mol)GBW(E)062814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0.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2.0×104(μmol/mol)一氧化氮300(μmol/mol)GBW(E)062815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6.0×104(μmol/mol)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18 一氧化氮10.0~4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19 一氧化氮500~1.00×104(μmol/mol)1%(k=2)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20 丙烷10.0~9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 一氧化碳10.0~499(μmol/mol) 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21 丙烷100~10.0×104(μmol/mol)1%(k=2)一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配气偏差应在规定值的±2%以内,配比容许度为±5.0%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40%±1%,其中杂质C1<0.05ppm,CO2<10ppm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GBW (E)084232(1.00~90.0)×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9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9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90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 (E)084233(1.00~90.0)×104(μmol/mol)1%(k=2)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公差±2%(如适用)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5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6500~2.0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7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8500~1.8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91.00~9.99(μmol/mol)4%(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83910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15.00×103~50.0×104(μmol/mol)1.5%(k=2)空气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2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3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45.00×103~50.0×104(μmol/mol)1.5%(k=2)氧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5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6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75.00×103~50.0×104(μmol/mol)1.5%(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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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物质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对应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信息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的体积含量在20.5%~21.5%, C1<0.05ppm,CO<1ppm,CO2<10ppm,NO<0.02ppm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1%(C3H8、NO体积分数为2000μmol/mol或以下可为2%)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mol/mol)二氧化碳 1%~15%(mol/mol)GBW (E)083922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1%(k=2)丙烷0.100×104(μmol/mol)一氧化碳 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6.0×104(μmol/mol)GBW(E)062814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0.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2.0×104(μmol/mol)一氧化氮300(μmol/mol)GBW(E)062815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6.0×104(μmol/mol)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18 一氧化氮10.0~4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19 一氧化氮500~1.00×104(μmol/mol)1%(k=2)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20 丙烷10.0~9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 一氧化碳10.0~499(μmol/mol) 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21 丙烷100~10.0×104(μmol/mol)1%(k=2)一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配气偏差应在规定值的±2%以内,配比容许度为±5.0%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40%±1%,其中杂质C1<0.05ppm,CO2<10ppm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GBW (E)084232(1.00~90.0)×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9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9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90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 (E)084233(1.00~90.0)×104(μmol/mol)1%(k=2)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公差±2%(如适用)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5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6500~2.0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7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8500~1.8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91.00~9.99(μmol/mol)4%(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83910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15.00×103~50.0×104(μmol/mol)1.5%(k=2)空气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2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3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45.00×103~50.0×104(μmol/mol)1.5%(k=2)氧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5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6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75.00×103~50.0×104(μmol/mol)1.5%(k=2)click me!,在信息网展位页面触发xss。 click me!,在信息网展位页面触发x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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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物质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 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对应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信息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的体积含量在20.5%~21.5%, C1<0.05ppm,CO<1ppm,CO2<10ppm,NO<0.02ppm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1%(C3H8、NO体积分数为2000μmol/mol或以下可为2%)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mol/mol)二氧化碳 1%~15%(mol/mol)GBW (E)083922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1%(k=2)丙烷0.100×104(μmol/mol)一氧化碳 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6.0×104(μmol/mol)GBW(E)062814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0.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2.0×104(μmol/mol)一氧化氮300(μmol/mol)GBW(E)062815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6.0×104(μmol/mol)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18 一氧化氮10.0~4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19 一氧化氮500~1.00×104(μmol/mol)1%(k=2)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20 丙烷10.0~9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 一氧化碳10.0~499(μmol/mol) 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21 丙烷100~10.0×104(μmol/mol)1%(k=2)一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配气偏差应在规定值的±2%以内,配比容许度为±5.0%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40%±1%,其中杂质C1<0.05ppm,CO2<10ppm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GBW (E)084232(1.00~90.0)×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9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9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90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 (E)084233(1.00~90.0)×104(μmol/mol)1%(k=2)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公差±2%(如适用)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5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6500~2.0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7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8500~1.8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91.00~9.99(μmol/mol)4%(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83910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15.00×103~50.0×104(μmol/mol)1.5%(k=2)空气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2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3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45.00×103~50.0×104(μmol/mol)1.5%(k=2)氧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5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6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75.00×103~50.0×104(μmol/mol)1.5%(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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