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align=center][b][size=16px]化学检测实验室结果有效性监控[/size][/b][/align][size=15px][color=var(--weui-FG-2)]独处时思考[/color][/size] [size=15px]糊涂时读书 独处时思考[/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2023-10-01 10:14[/color][/size]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发表于山东[/color][/size][font=&][color=#5b9bd5][back=transparent][b]总体要求[/b][/back][/color][/font]a.实验室应将结果有效性监控活动纳入管理体系运行中,并按照CNAS-CL01:2018的7.7条款建立结果有效性监控。[font=宋体][color=black][/color][/font]b.实验室应对结果有效性监控进行策划,并制定监控计划。[back=transparent]c.实验室应分析监控活动的数据,用于控制实验室活动,适用时实施改进。[/back][back=transparent]若发现监控活动数据分析结果超出预定的准则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报告不正确的结果。[/back][back=transparent]d.一些特殊的检测活动,检测结果无法复现,实验室应关注人员的能力、培训、监控以及与同行的技术交流。[/back][back=transparent]e.检测结果有效性监控应通过内部监控方法和外部监控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back][font=&][color=#5b9bd5][back=transparent][b]监控策划[/b][/back][/color][/font][back=transparent]a.实验室对检测结果的监控宜尽量覆盖到认可范围内的全部检测项目,根据检测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监控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back][back=transparent]b.实验室应确定监控目标,监控目标与标准要求、客户要求、实验室内部要求或特定检测项目的需求相适应,以确保结果的有效性。[/back][back=transparent]c.为保证监控的有序进行,实验室应制定监控计划。[/back][back=transparent]监控计划包括检测对象、检测项目/参数、检测方法、人员数量、主要仪器设备、监控方式、监控频次、判定标准等内容。[/back][back=transparent]d.实验室制定监控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频次;[/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结果的用途;[/back][back=transparent]——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方法的稳定性与复杂性;[/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结果对检测人员能力、经验的依赖程度;[/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back][back=transparent]——检测仪器设备变化情况;[/back][back=transparent]——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back][back=transparent]——前期内部及外部监控的结果。[/back][back=transparent]e.内部监控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back][back=transparent]——使用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back][back=transparent]——加标回收;[/back][back=transparent]——使用空白样品;[/back][back=transparent]——绘制控制图;[/back][back=transparent]——设备期间核查;[/back][back=transparent]——重复分析;[/back][back=transparent]——实验室内比对(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方法比对);[/back][back=transparent]——结果相关性分析。[/back][back=transparent]f.外部监控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back][back=transparent]——能力验证(含测量审核) [/back][back=transparent]——实验室间比对。[/back][back=transparent]外部监控计划优先考虑适合的能力验证计划,适当时,可组织实验室间比对。[/back][back=transparent]g.实验室应对监控结果进行评价,可依据检测方法、行业规定、客户要求等确定监控结果的判定标准,或者根据统计方法进行判定。[/back]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的污染源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控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程序,制定本规程。 一、监督考核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监督考核内容 (一)比对监测 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2、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量和烟温比对 (二)现场核查 1、制度执行情况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运行、巡检记录 (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2、设备运行情况 (1)仪器参数设置 (2)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 (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 (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三、监督考核方式 通过比对监测和现场核查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填写监督考核表。 四、监督考核判定结果 (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类报表等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三)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定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874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url]
[font=宋体]作为检验检测机构,我们的内外部环境、服务的客户、业务类型、业务量、公司关注度、员工态度等都在变化,这些变化都会对人员能力保持产生直接影响,这是实验室回避不了的一个现实问题。那么,人员能力能不能持续保持,就应引起实验室的关注。通过能力监控,收集分析人员能力信息,以判断人员能力的保持。人员能力监控的目的,就是监控人员持续能力保持的。这是本标准的一个亮点,将对人员能力的控制覆盖到了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ont][font=&][/font][b][font=宋体]首先,确定能力监控对象。[/font][/b][font=宋体]人员监督对象较为明确,突出一个"新"字。而人员能力监控的对象怎么确定?最简单方法就是全部列入能力监控范围,但会造成管理成本加大,实际上也没有必要。能力监控适用于所有人员,但并不是所有人员都需要监控。实验室应基于风险的思维,综合考虑教育、经验、工作经历和所从事技术活动的特点等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确定需要监控的人员。至少应包括新授权人员、受到投诉人员、出现过不符合工作人员、从事重要检测项目人员等。对以下人员则不需要监控:持续满意地按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并且出具数据结果准确可靠;通过绩效考评或能力评价结果为优良;培训或技能考核结果优良;有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满意考评或见证结果等。[/font][font=&][/font][b][font=宋体]其次,明确能力监控职责。[/font][/b][font=宋体]由于人员能力监控的对象是长期从事检验检测且有经验的人员,人员能力监控的组织就应由公司层面统一制定并实施人员能力监控计划。就应明确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或资深技术人员承担人员能力监控的职责,负责人员能力监控的组织实施与评价。[/font][font=&][/font][b][font=宋体]第三,实施能力监控计划。[/font][/b][font=宋体]依据所确定的能力监控人员,制定人员能力监控计划,人员能力监控计划应包含人员能力监控对象、工作岗位、监控原因、监控方式、监控时间等信息。实验室应有序实施人员能力监控,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人员能力变化趋势,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确保人员能力持续得到保持。[/font][font=&][/font][b][font=宋体]第四,明确能力监控方式。[/font][/b][font=宋体]与人员监督需要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不同,对人员能力监控重点是其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关注点是能力的保持,不能用人员监督的方式实施人员能力监控。人员能力监控最有效方式就是能力验证,能力验证需要从外部获得,也可选择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如此类推,人员能力监控的方式可采用质量控制的方式进行。可将质量控制与人员能力监控很好地结合、一并考虑,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时兼顾到人员能力监控,可提高人员能力监控的效率、降低运行成本。[/font][font=&][/font][b][font=宋体]第五,做好能力监控记录。[/font][/b][font=宋体]应做好人员能力监控的记录,存放于个人技术档案中,作为分析个人能力变化的依据。应编写全年人员能力监控情况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font][font=&][/font][font=宋体]实施人员能力监控,将对人员能力的控制延伸到了工作过程中,实现了对人员能力的全流程监控,降低了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不足带来的风险。实验室应有效实施人员能力监控的要求,确保人员能力持续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实验室不应忽视人员能力监控的要求。[/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