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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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限量标准相关的资讯

  • 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近两月,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具体如下:   杀虫剂溴氰菊酯:2010年11月10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溴氰菊酯在土豆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0.2mg/kg。   杀虫剂刺糖菌素: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刺糖菌素(spinosad)在草药浸剂(叶子、花和根)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薄荷和香油(balm,薄荷一类有香味的植物)叶子中的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3mg/kg。   杀菌剂咯菌酯: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咯菌酯在番薯、甜薯和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番薯、甜薯中的标准由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10mg/kg,餐桌葡萄和酿酒葡萄中的标准分别由2 mg/kg修改为5 mg/kg和4 mg/kg。   杀菌剂醚菌酯:2010年12月1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醚菌酯(kresoxim-methyl)在蓝莓和蔓越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mg/kg。   杀螨剂灭螨醌: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螨剂灭螨醌在啤酒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5mg/kg。   杀虫剂噻虫啉: 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噻虫啉在带豆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0.2mg/kg。
  • 美国公布某些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部(EPA)于2009年3月初公布了一些除草剂和杀菌剂的残留量限制标准。   主要内容:   1. 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Bayer Crop Science公司的申请制定了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申请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he)及其代谢物Pr-2-OH的综合残留限量为:牧草25ppm;干草2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2.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Syngenta Crop Protection, Inc.公司的申请制定了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申请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的综合残留限量为:干豆种子50ppm;胡萝卜根2.0ppm;牛脂肪、山羊脂肪、猪脂肪、马脂肪、家禽脂肪和绵羊脂肪0.05ppm;牛肉、山羊肉、猪肉、马肉、家禽肉和绵羊肉0.05ppm;牛肉副产品、山羊肉副产品、猪肉副产品、马肉副产品、家禽肉副产品和绵羊肉副产品0.05ppm;棉油0.2ppm;未脱绒棉籽0.1ppm;鸡蛋0.05ppm;菊苣6.0ppm;核果类水果0.05ppm;牛奶0.05ppm;澳洲坚果0.1ppm;洋葱球茎0.5ppm;花生1.5ppm;花生饼粉2.2ppm;美洲胡桃0.05ppm;大豆种子2.5ppm;菠菜6.0ppm;甘薯0.05ppm;芦笋3.0ppm;咖啡豆0.1ppm;塔巴斯科辣椒1.0ppm;大黄0.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3. 恶唑酮菌(Famoxadone)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恶唑酮菌(Famoxadone)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恶唑酮菌(Famoxadone)的综合残留限量为:蔓越莓亚组13-07A 10ppm;芫荽叶25ppm;洋葱球茎亚组3-07A 0.45ppm;绿色洋葱亚组3-07B 40ppm;菠菜50ppm;多叶蔬菜 芸苔除外、组4 菠菜除外2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4. 戊唑醇(Tebuconazole)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戊唑醇(Tebuconazole)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戊唑醇(Tebuconazole)的综合残留限量为:甜樱桃采收前后5.0ppm;酸樱桃采收前后5.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5. 烯酰吗啉(Dimethomorph)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第4 (IR-4) 号地区间研究项目要求修订了烯酰吗啉(Dimethomorph)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烯酰吗啉(Dimethomorph)的综合残留限量为:高丽参0.90ppm;葡萄干6.0ppm;马铃薯0.05ppm;去皮马铃薯0.20ppm;青萝卜20.0ppm;多肉利马豆0.60ppm;葡萄3.5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6. 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   美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的要求修订了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在一些商品上的残留限量标准,该要求提出要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   该法规最终规定以下商品内的百菌清(Chlorothalonil)及其代谢物4-hydroxy的综合残留限量为: 荔枝15ppm;杨桃3.0ppm。   该法规已于2009年3月4日生效,有关意见和听证要求务必于2009年5月4日前收悉。
  • 今起实施!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安全”始终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那么,此次农药残留限量的新标准与旧版相比都有哪些变化?新标准对于保障农产品安全将会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普通消费者该如何科学认识农药残留?为此,记者专访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记者:农残标准多了,对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会有哪些实际作用?答: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保证粮食安全是必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使用农药就会产生农药残留,无论哪个国家生产的农产品都是这样。既然无法避免,各国通过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方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随着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的增加,检测的农药品种、农产品种类就会更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就会更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更有保障。新版农药品种新增81个,残留限量标准数量新增2985项,食品种(类)新增20个,标准覆盖面更广。为农产品生产者加强质量控制,以及监管部门更准确地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依据,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记者: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之前的旧版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答: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十三五”之前的2014版相比,农药品种数量增幅为46%,残留限量数量增幅为176%,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十三五”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任务,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记者: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现状如何?农药残留是怎么产生的?应该如何减少和管控?在生产环节,如何从源头保障农药残留达标合格?答: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在97%以上,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保持在较高水平。科学地讲,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是指由于使用农药而在农产品中出现的任何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在植物体内的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实际上,在登记环节就对农药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科学的评价,并提出了合理使用建议。因此,只要按照产品标签的要求使用农药和采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当然,在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基本国情面前,必须采用多方面的手段,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维护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充分发挥农药登记的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农药产品结构。加快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控制低水平重复生产,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生物农药和特色小宗农作物的登记。二是大力推动绿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生态友好型的农药和剂型,逐步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将目前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逐步替代,同时,大力推广替代农药的植保措施,包括推广使用天敌生物、灯光诱杀等物理手段和昆虫信息素诱杀、迷向等。三是加强高效安全科学施药技术培训。大力培训农民和基层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技术,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减少滥用农药现象,提高防治效果并降低农药用量。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发展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药使用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使农药的施用更加符合病虫害防治的规律要求,达到更好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记者:在消费环节,消费者应如何科学认识农药残留?如何进行分类处理?消费者在选购和处理水果、蔬菜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和方面?答: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国际组织和各国加强农药残留管控的技术手段和通行做法。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农药的残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各国在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因此,残留量低于标准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农贸市场、超市、社区便民菜站等正规场所售卖的鲜食农产品在上架前,都经历了必要的检测程序,其质量安全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当然,消费者可以根据农产品类型和饮食习惯,采用浸泡、去皮、焯水等清理方式,达到更加卫生的目的。同时,非正规场所售卖的农产品,由于其来源不清,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记者:对于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前有哪些好做法?答: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标准制定工作。2015年,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制定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完成1万项的目标和要求。2021版GB2763对标“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科学设定残留限量,突出高风险农药和重点农产品监管,更大范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突出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为严格违法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充分的判定依据。二是突出鲜食农产品监管。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备受关注。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5766项残留限量,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突出进口农产品监管。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及市场监测数据、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等,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我国采用的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原则、方法、数据量需求等方面已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欧美接轨,确保了标准的先进性。为确保科学、公正、公开,标准制定时广泛征求了专家、用户、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并接受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了标准既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又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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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各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差异

    为什么各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差异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根据农药的毒理、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及消费者的膳食结构等数据进行膳食摄入风险评估而制定的。从技术上来说,不同国家农药的使用情况不同,气候与土壤等环境条件有很大差异,造成同一种农药在同一种农产品中的残留量是不一样的,加上各国的食物结构也有很大不同,因此,各国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不可能相同的。同时从国家利益上来说,尽管制定限量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则比发达国家高。如我国规定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残留限量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限量标准。为了协调和统一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负责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国际标准。我国是CAC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我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尽可能与CAC法典标准接轨。 小贴士 各国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原因: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或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更严格的残留限量标准。如杀菌剂克菌丹和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的生产国日本对其在稻谷中的残留限量分别规定为5mg/kg和1mg/kg,而不生产这二种农药的欧盟都规定为0.02mg/kg,分别相差250倍和50倍。二是对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农产品,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较严;而对本国生产、特别是出口农产品,标准较宽松。如欧盟对新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的残留限量,在大米等粮谷和茶叶上分别规定为0.01mg/kg 和0.02mg/kg,而在葡萄上则为1mg/kg。因为对欧洲来说, 粮谷和茶叶是主要进口农产品,要求标准严;而葡萄是优势作物,虽可鲜食,但标准要求反而松。

  • 2763-2014标准中最大残留限量问题

    请教各位大侠,2763-2014标准中最大残留限量指的的是该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还是残留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如果指的是农药残留量,那么标准中的每个农药的残留物有什么意义呢?而且,有的残留物包括好几个组分,如果是农药最大残留量,那么只要检测农药本身就可以了,有很多残留物是不用检测的,也不一定能检测到,这样标准制定的不是很不全面?

  • 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求助: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国标中规定农药限量标准的标准号是哪个?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1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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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限量标准相关的仪器

  • 医疗器械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标准  一、 医疗器械的分类  在确定了医疗器械所允许释放给患者的环氧乙烷和2-氯乙醇日剂量时,器械应按接触时间进行分类,GB18666.1根据器械与人体接触时间长短分为以下3种作用类型   (1)短期接触:一次性或多次使用、接触时间不超过24h的器械。  (2)长期接触:一次性或多次使用,接触时间超过24h但不超过30d的器械。  (3)持久接触:一次性、多次或长期使用,应使用较严的试验要求。对于多次接触的器械,在确定器械属于哪一分类时,应考虑潜在的累加次数作用时间的综合。“多次”使用是指重复使用同种器械。  二 、环氧乙烷残留量允许限量的确定  医疗器械中,环氧乙烷的残留量是采用美国医药工业协会(PMA)推荐缓释药物中的有机挥发性杂质限量的确定方法来确定的。  1、一般情况  持久接触和长期作用器械的限量以平均日剂量来表达,同时还要遵循接触器件24h的附加限定,对持久接触器械要遵循前30d作用类型的附加限定。这些限定规定了早期交付给患者的环氧乙烷和2-氯乙醇限量。  1)持久接触器械  环氧乙烷对患者的平均剂量不应超过0.1mg/d.此外剂量:前24h不应超过20mg;前30d里不应超过60mg;一生中不应超过2.5g。  2-氯乙醇对患者的平均日剂量不应超过2mg/d。此外剂量:前24h不应超过12mg;前30d里不应超过60mg;一生中不应超过2.5g。  2)长期作用器械  环氧乙烷对患者的平均日剂量不应超过2mg/d。此外剂量:前24h不应超过20mg;前30d里不应超过60mg;一生中不应超过60g.  3)短期作用器械  环氧乙烷对患者的平均日剂量不应超过20mg。  2、-氯乙醇对患者的平均日剂量不应超过12mg。  同时使用多个器械或器械用于新生儿会使环氧乙烷作用加剧,应注意。  2特殊情况  对复合器械系统,应对每单个器械规定限量。对某些器械,当前的发展水平不能满足这些限量,根据对患者的利益可适当提高剂量。  对于血液净化装置,应对每单个器械规定限量。对某些器械,当前的发展水平不能满足这些限量,根据对患者的利益可适当提高剂量。  对于血液净化装置,其环氧乙烷日剂量不应超过20mg,环氧乙烷月剂量不应超过60mg,但医生的剂量可超过2.5g。患者在进行血液净化时,需每周接触2mg环氧乙烷三次,且这种接触需持续8年,才能超过医生允许量2.5g,如果持续接触70年(但没人能接受这么久的治疗)致癌的风险将从1/10000增加至1/1000,增加的风险可与70年的血液净化收益相抵消。  对于血液氧合器和血液分离器,环氧乙烷对患者的平均日剂量不应超过60mg,人一生的的环氧乙烷剂量不应超过2.5g;眼内透镜(植入眼内的器械)上,环氧乙烷残留量每只每天不超过0.5μg,每个透镜不超过1.25μg。参考国家标准:1、《GB/T16886.7-201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七部分:环氧乙wan灭菌残留量》顶空-色谱法检测口罩中残留的环氧乙wan含量;2、《GB/T14233.1-2008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di一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北京北分三谱环氧乙烷检测方案顶空气相色谱法,可用弱极性毛细柱,用水溶解样品和对照品,对照液可用两种方法配置:①在冰箱中打入水到容量瓶中,用增量法定量,具体方法件10版药典,明胶空心胶囊方法②用电位滴定测定环氧乙烷对照品溶液,具体方法见10版中国药典二部,吐温80,聚山梨酯中方法。1、目的连同生物实验一起,证明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可用。2适用范围适合经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经解析后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3、检测依据GB/T 16886.7-200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七部分ISO 10993.7-2008 EO灭菌残留量4、使用仪器GC-2010气相色谱仪-北京北分三谱AHS-20A plus全自动顶空进样器--北京北分三谱BF-300E氢气发生器-北京北分三谱BF-2L空气发生器-北京北分三谱分析天平-精度0.01mg氮气钢瓶—高纯气体99.999%其他玻璃仪器及注射器5、操作过程5.1样品处理:将样品剪成碎块,取1.0g样品一份,放入20Ml顶空瓶中,加入纯水5ml密封,顶空60℃恒温40min进样分析。4.2抽取批次:从每个灭菌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般情况下,每个灭菌批次随机抽取数量为5只4.3环氧乙烷标准储备液的制备取外部干燥的50ml容量瓶,加水2--30ml,加瓶塞,称重,精zhun到0.01mg,用注射器注入约0.1mg环氧乙烷不加瓶塞,轻轻摇匀,盖好瓶塞,称重,前后两次的城中之差即为溶液中所含环氧乙烷的重量,计算出储备液的浓度,4℃以下保存备用。4.4标准工作液制备各取1ml储备液分别配置6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密封,备用。各取5ml按4.1方法处理。6、气相色谱仪操作6.1将氮气钢瓶打开,调节减压阀输出0.4mpa的压力。6.2打开气相色谱仪电源和色谱工作站,设置色谱参数,参数稳定后,打开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6.3点火,等待基线平稳。6.4进样6.5选择标准谱图,校准标准曲线6.6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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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执行标准【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意义】环氧乙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一种zui简单的环醚,化学式是C2H4O,是一种有毒的致癌物质。环氧乙烷具有顽强的扩散和穿透能力,对细菌芽孢、真菌和病毒等各种微生物均有灭杀作用,属于广谱灭菌剂,现在被广泛的应用于洗涤,制药,印染等行业消毒使用。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环氧乙烷灭菌装置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关键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管理有其特殊要求,使用环氧乙烷做灭菌剂,可在常温下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芽孢、结核杆菌、细菌、病毒、真菌等。但因环氧乙烷本身是有毒的致癌物质,对人体毒性伤害非常大,所以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标准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指标有着严格要求。【使用产品范围】适用于所有采用环氧乙烷灭菌装置消毒灭菌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部分产品列举如下: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血路产品 一次性使用血浆分离杯 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一次性使用血浆袋 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 一次性使用血液容器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 一次性使用防护服 软组织扩张器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脱脂棉 植入式给药装置 医用输液器 医用输血器【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执行标准】GB/T 14233.1-2008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 16886.7-200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使用仪器GC-2010气相色谱仪-北分三谱AHS-20A plus全自动顶空进样器--北分三谱BF-300E氢气发生器-北分三谱BF-2L空气发生器-北分三谱分析天平-精度0.01mg氮气钢瓶—高纯气体99.999%其他玻璃仪器及注射器操作过程5.1样品处理:将样品剪成碎块,取1.0g样品一份,放入20Ml顶空瓶中,加入纯水5ml密封,顶空60℃恒温40min进样分析。4.2抽取批次:从每个灭菌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般情况下,每个灭菌批次随机抽取数量为5只4.3环氧乙烷标准储备液的制备取外部干燥的50ml容量瓶,加水2--30ml,加瓶塞,称重,精zhun到0.01mg,用注射器注入约0.1mg环氧乙烷不加瓶塞,轻轻摇匀,盖好瓶塞,称重,前后两次的城中之差即为溶液中所含环氧乙烷的重量,计算出储备液的浓度,4℃以下保存备用。4.4标准工作液制备各取1ml储备液分别配置6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密封,备用。各取5ml按4.1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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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产品简介:  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广泛应用于主要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粮食、农副产品等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依据国标GB/T5009.199-2003进行检测,适用于果蔬茶生产基地以及农贸批发销售市场现场检测,餐馆、学校、食堂、家庭果蔬加工前的安全速测等。  二、主要技术参数:  1、机器采用全新安卓智能系统,主控芯片采用 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  2、创新检测模式:  *仪器采用精密旋转比色池设计,使用光源一致,可以解决各通道间由于光源误差带来的检测结果误差问题,检测结果更加准。  *仪器具有自动识别比色皿检测功能,即:将样品比色皿放入仪器后,点击样品检测,仪器自动识别比色皿进行通道检测。  3、供电方式:交直流两用,直流 12V 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 6ah 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  4、显示方式:7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5、检测通道:12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循环检测,即放即检,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互相干扰。  6、高精光源系统:  ①仪器光源采用进口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光源亮度可以自动调节与校准  ②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  7、智能操作分析系统:  ①仪器具有100多种蔬菜名称菜单库,分类管理,并可按需添加或删除、编辑蔬菜名称 可在同一检测界面自动对应相关检测通道一次性选择1-24个样品名称,无需退出界面,节省操作时间。  ②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  8、完善的配套硬件:  ①采用串口5v打印机,可选择手动打印或者自动打印,三分钟出打印结果,打印格式为检测人姓名、吸光度差值、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样品名称及结果判定。  ②仪器具有无线上传模块,检测结果可批量打印,批量上传。  9、数据调用:  ①仪器可存储20万条检测结果,  ②检测结果为Excel表格,方便后期进行数据分析与汇总报告  ③仪器采用USB2.0接口设计,支持 U 盘存储,方便数据的存贮和移动,并可随时与计算机直接相连,实现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等。  10、后期产品固件可升级。  11、安全证书,放心保障:仪器具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校准证书,使用放心。  12、机箱采用工业级ABS工程塑料箱,方便携带,稳固耐用,便于流动测试。  三、性能及特点: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无线联网上传功能,快速上传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同时,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手机扫码可显示出详细检测信息。  3、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  4、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5、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6、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方便后期操作调取使用。  7、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四、参数配置  *波长配置:410nm   *抑制率显示范围:0%~100   *抑制率测量范围:0%~100   *透射比准确度:±1.5%   *透射比重复性:≤0.5%   *漂移:≤0.005Abs/3min   *抑制率示值误差:≤10%  *抑制率重复性:≤5%  *仪器尺寸:43×35×20cm,  *主机净重:5.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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