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通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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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物质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对应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信息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的体积含量在20.5%~21.5%, C1<0.05ppm,CO<1ppm,CO2<10ppm,NO<0.02ppm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1%(C3H8、NO体积分数为2000μmol/mol或以下可为2%)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mol/mol)二氧化碳 1%~15%(mol/mol)GBW (E)083922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1%(k=2)丙烷0.100×104(μmol/mol)一氧化碳 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6.0×104(μmol/mol)GBW(E)062814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0.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2.0×104(μmol/mol)一氧化氮300(μmol/mol)GBW(E)062815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6.0×104(μmol/mol)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18 一氧化氮10.0~4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19 一氧化氮500~1.00×104(μmol/mol)1%(k=2)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20 丙烷10.0~9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 一氧化碳10.0~499(μmol/mol) 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21 丙烷100~10.0×104(μmol/mol)1%(k=2)一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配气偏差应在规定值的±2%以内,配比容许度为±5.0%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40%±1%,其中杂质C1<0.05ppm,CO2<10ppm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GBW (E)084232(1.00~90.0)×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9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9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90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 (E)084233(1.00~90.0)×104(μmol/mol)1%(k=2)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公差±2%(如适用)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5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6500~2.0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7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8500~1.8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91.00~9.99(μmol/mol)4%(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83910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15.00×103~50.0×104(μmol/mol)1.5%(k=2)空气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2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3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45.00×103~50.0×104(μmol/mol)1.5%(k=2)氧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5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6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75.00×103~50.0×104(μmol/mol)1.5%(k=2)
  • 汽车传感器模拟测试仪 传感器 型号:ZRX-24250
    传感器产品介绍:ZRX-24250是套专门为汽车维修师而设计的具有越性能的汽车故障诊断具,主要用来对汽车电控系统的各种传感器行测试和模拟。准确判断传感器的好坏,减少盲目更换配件,保证维修在购买配件之前,可以准确判断该配件的好坏。 ZRX-24250传感器模拟测试仪具有四大能:用表,氧传感器信号模拟 传感器信号模拟,传感器信号测试.术标模拟能: 电阻信号,电压信号,频率信号 测试能: 电阻,电压,电流,频率,占空比, 电容,二级管,通断应用: 1、测试汽车传感器信号 2、模拟汽车传感器信号 3、检查汽车电脑故障 4、减少盲目更换汽车传感器术标: 1、模拟电阻:0-5K 0-200K2、模拟电压:0-1V 0-5V 0-12V3、模拟频率信号:电压:0-5V /频率:0-4000HZ 占空比:0-99% 电压:0-12V /频率:0-4000HZ 占空比:0-99% 主要应用:测试汽车传感器信号:1.美的手持诊断具可以测试检查传感器,线路,电子接头,电脑控制系统,电压信号, lambda信号,频率信号,脉冲信号。数字显示模拟输出信号:频率 0- 4000 Hz, 电压:0-1V / 0-5V / 0-12v, 电阻0-5K / 0-200K.2.测量:直流电压DC:400mV,4V,40V,400V,1000V 交流电压AC:400mV,4V,40V,400V,750V直流电流DC:0mA ,400mA ,10A   交流电流AC:40mA,400mA,10A 电阻(Ω):00.4K,40K,400k,4M,40M 电容:40nF,400nF,4uF,40uF,100uF频率:10Hz-10MHz;占空比:0.1% -99.9% 二管和连续测试模拟汽车传感器:1.模拟温度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开关,空气流量计,lambda/氧传感器 2.模拟车速传感器(VSS), 曲轴位置传感器(CAM), 凸轮轴位置传感器 3.不需要拆下何传感器模拟传感器实际的作条件:A.B.S车速,曲轴位置,凸轮轴位置,冷却液温度,氧传感器,气温度气压力,气流量等.检查ECU的作情况:通过模拟传感器信号,可以在解码器(scan tool)上观察相关参数的变化 检查ECU的反映和运行情况,可以判断汽车故障位是在ECU 本身,还是ECU与传感器之间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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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尾气监测用标准物质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产生严重危害。机动车污染已引起了社会关注,国家也开始抓紧防治和控制,精确、稳定、具有溯源性的标准气体,是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可提供满足大部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控制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详见下表,同时也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所需的标准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标准物质技术指标适用标准标准物质编号组分及浓度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标准编号及名称对应标准要求的标准物质信息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35~30(10-2mol/mol)1%(k=3)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体积比例18%~21%, C1<1ppm,CO<1ppm,CO2<400ppm,NO<0.1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氧气的体积含量在20.5%~21.5%, C1<0.05ppm,CO<1ppm,CO2<10ppm,NO<0.02ppm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002一氧化氮 1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1%(C3H8、NO体积分数为2000μmol/mol或以下可为2%)丙烷 100~999(μmol/mol)1.5%(k=2)一氧化碳 0.5%~0.99%二氧化碳 0.1%~0.99%一氧化氮 500~5000(μmol/mol)1%(k=2)丙烷 1000~50000(μmol/mol)一氧化碳 1%~10%(mol/mol)二氧化碳 1%~15%(mol/mol)GBW (E)083922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1%(k=2)丙烷0.100×104(μmol/mol)一氧化碳 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6.0×104(μmol/mol)GBW(E)062814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0.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2.0×104(μmol/mol)一氧化氮300(μmol/mol)GBW(E)062815丙烷500(μmol/mol)一氧化碳5.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16.0×104(μmol/mol)一氧化氮0.200×104(μmol/mol)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18 一氧化氮10.0~4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一氧化氮、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19 一氧化氮500~1.00×104(μmol/mol)1%(k=2)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3920 丙烷10.0~99.9(μmol/mol)2%(k=2)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的气体成分容许偏差应不超过推荐浓度的±5%,不确定度2% 一氧化碳10.0~499(μmol/mol) 二氧化碳10.0~499(μmol/mol) GBW(E)083921 丙烷100~10.0×104(μmol/mol)1%(k=2)一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二氧化碳500~20.0×104(μmol/mol) 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BW(DT0128) 一氧化氮10~1×104(μmol/mol)2%(k=2)五点检查用标准气体:氮中氧零点标准气体;低浓度/中低浓度/中高浓度/高浓度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混合标准气体,配气偏差应在规定值的±2%以内,配比容许度为±5.0%丙烷 10~5×104(μmol/mol)一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碳 10~20×104(μmol/mol)二氧化氮10~1000(μmol/mol)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50.1~80(10-2mol/mol)1%(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氦中氢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9630~50(10-2mol/mol)1%(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氢气体积比例39%~41%, C1<1ppm,CO2<400ppm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氢气40%±1%,其中杂质C1<0.05ppm,CO2<10ppm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481~9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00~1×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 (E)0622515~499(μmol/mol) 2%(k=2) 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5×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910~1×103(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NO2含量不超过NO含量的5%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7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2%以内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88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 GBW (E)084232(1.00~90.0)×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9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GBW(E)0625892.00~499(μmol/mol)2%(k=2)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62590500~1×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 (E)084233(1.00~90.0)×104(μmol/mol)1%(k=2)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6152810~1×103(μmol/mol)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公差±2%(如适用)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606781~4999(μmol/mol) 2%(k=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5000~3×104(μmol/mol)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实际浓度应在标称值的±1%以内氮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5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6500~2.0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空气中乙烷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71.00~499(μmol/mol) 2%(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W(E)083908500~1.80×104(μmol/mol) 1%(k=2)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氮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091.00~9.99(μmol/mol)4%(k=2)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W(E)083910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15.00×103~50.0×104(μmol/mol)1.5%(k=2)空气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2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3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45.00×103~50.0×104(μmol/mol)1.5%(k=2)氧中氧化亚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39151.00~9.99(μmol/mol)4%(k=2)GBW(E)08391610.0~4.99×103(μmol/mol)2.5%(k=2)GBW(E)0839175.00×103~50.0×104(μmol/mol)1.5%(k=2)click me!,在信息网展位页面触发xss。 click me!,在信息网展位页面触发xss。

非机动车通行情况相关的仪器

  • ZC-200 机动车ABS测试仪一、概述:  机动车ABS测试仪,以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及欧标 ECE R13附件13为依据,以车轮滑移率直接定量测评ABS控制水平,另外还可以测量车辆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汽车刹车储能装置的性能。  机动车ABS测试仪,以意法半导体公司新CORTEX-M3内核STM32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笔记本电脑担任数据/曲线的计算、处理及显示,可完成GB/T 13594-2003 所规定的试验项目。 机动车ABS测试仪,属机动车相关的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大专院校、制造厂商等单位从事ABS 的技术研发、性能测试、教学实验、产品质检备的试验设备。                                                                              二、仪器构成:1、ABS测试主机选用ARM公司新CORTEX-M3微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可将测试数据存储在ZC-200测试主机的SD卡中,再进行后期数据处理。规格:1.仪器输入:车速1路;轮速4路;外控1路。 2.仪器输出:U接口;RS232接口;SD卡数据存储口;外显接口。   3.电源功耗:车辆电源12V;   4.外形重量:370(长)×260(宽)×90(高)mm;主机重量:2.0kg。2、车速传感器由GPD传感器;输出4mm/脉冲。3、轮速传感器由安装支架和光电脉冲编码器组成;其可固定在4、5、6个轮胎螺栓的螺母上,编码器的码盘通过连接件与车轮同轴旋转;输出200脉冲/转。 三、技术指标:1、车速测试范围:0.5-250 km/h;测试:0.5 %;分辨率:0.01 km/h。2、轮速测试范围:0.1-128 km/h;测试:0.5 %;分辨率:0.01 km/h。3、距离测试范围:0-9999.99 m; 测试:0.5 %;分辨率:10 mm。4、时间测试范围:0-999.999 s; 测试:0.1 %;分辨率:1 ms。5、减速度测试范围:0-12.00m/s2;测试:0.5%;分辨率:0.01 m/s2 四、试验项目简介:                                   1.轮速校订试验                                    校订被测试车辆的轮速度和速度的比率。2.附着系数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2与5.3.2条款规定的附着系数利用率项目及计算内容。          试验类型:左前轴/右前轴/左后轴/右后轴/车速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3.路面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3与5.3.3条款规定的附加检查项目内容。                试验类型:高附着低速/高附着/低附着低速/低附着/                高→低低速/高→低/低 → 高/对   开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4.能耗试验                                    该试验项目主要完成GB/T 13594-2003 《机动车和挂车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标准中5.2.1与5.3.1条款规定的能耗试验项目内容。                实时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                   回放显示:车速—时间曲线/滑移率—车速曲线/滑移率—时间曲线/减速度—时间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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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久滨型号:JB-600名称:汽车ABS检测仪一、产品概述: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GB/T 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及欧标 ECE R13附件13为依据,以车轮滑移率直接定量测评ABS控制水平,另外还可以测量车辆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汽车刹车储能装置的性能。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意法半导体公司CORTEX-M3内核STM32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笔记本电脑担任数据/曲线的计算、处理及显示,可完成GB/T 13594-2003 所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属机动车相关专业的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大专院校、制造厂商等单位从事ABS 的技术研发、性能测试、教学实验、产品质检必备的专用试验设备。二、优势及特点:  车速传感器可采用GPS传感器或非接触光电传感器,轮速传感器采用高精度进口传感器,测试精确。系统配有USB接口和SD卡接口,测试数据以文件形式存储在SD卡中,方便后期数据处理。三、仪器构成:  JB-600型ABS测试主机  选用ARM公司CORTEX-M3微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USB接口、串口与笔记本电脑作数据通信。也可将测试数据存储在JB-600测试主机的SD卡中,再进行后期数据处理。四、规格:1.仪器输入:车速1路;轮速4路;外控1路。2.仪器输出:USB接口;RS232接口;SD卡数据存储口;外显接口。3.电源功耗:车辆电源12V;4.外形重量:370(长)×260(宽)×90(高)mm;主机重量:2.0kg。5.车速传感器6.轮速传感器  由安装支架和光电脉冲编码器组成;其可固定在4、5、6个轮胎螺栓的螺母上,编码器的码盘通过连接件与车轮同轴旋转;输出200脉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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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易时代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综合管理系统1 .0 系统实现了对机动车的遥感实时监测、GIS展示、综合查询、统计与分析、车辆和点位动态档案管理等功能。可有效筛选高排放量车辆,及时发现与车辆排气相关的环保违法行为及其维修整改信息,促进机动车的更新淘汰,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实时有效监测与抓拍监控,为机动车尾气精细化管理以及JZZF提供支持和依据。本系统专门针对城市主道路设计,结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可对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包括汽油车和柴油车),可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自动检测行驶车辆的车牌、速度、加速度和尾气排放浓度等信息,并通过前端设备监测当前的气象、车流量、环境空气质量等信息,然后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ADSL有线或GPRS/CDMA、3G/4G无线数据传输到中心管理系统,系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查询分析统计,系统还可以在地图中直观显示车辆尾气信息,查看抓拍照片与视频并实现报警,也可以对车辆进行限行管控设置、自定义时段/节假日限行方案和点位的设置管理。 整套系统通过远程实时采集时间、号牌、车辆、尾气等相关信息,可为管理者提供数据监控、综合分析、违法监管等功能,及时高效筛查尾气超标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实时掌握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实现高排污车辆快速筛查,重点区域高污染车限行管理,减少城区高污染车机动车排放废气,并实施监控城市道路机动车污染排放整体状况,分析机动车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系统特点:数据的超高准确性和稳定性;实时监控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远程查询检测点位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多种数据检测、分析、统计,内容涵盖全面、综合性强;实现了监控驾驶舱、电子地图查看、车辆监控、排放数据管理、汽车轨迹回放、统计分析、各项报表管理、用户及车辆管理等功能;支持设置多级管理权限设置,不同角色对平台的权限不同;有效整合、全面共享前端机动车尾气监管业务数据信息,实现海量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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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红外热成像技术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检测方面的应用
    基于红外热成像技术的交通传感器现如今,国内外的交管部门已经对基于红外热成像的交通传感器有所了解,也对利用传感器对路口的行人检测颇感兴趣。热成像传感器即利用道路上行人、非机动车产生的不同温度信号呈现出热图像,从而实现存在检测功能。热成像技术的优势在于不需用借助道路上的任何光源即可正常工作,并且不会因太阳直射而无法成像。因此无论明暗,热成像技术的传感器都可提供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行人与非机动车检测。当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该区域后,与热像传感器连接的智能软件将会触发检测并将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控制机。此外,智能分析软件也使得红外热成像技术如虎添翼。热成像探测区将会自动识别检测目标,当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该区域后,与热像传感器连接的智能软件将会触发检测并将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控制机。行人检测传感器在十字路口的应用(带有信号系统的十字路口)通过对十字路口行人的存在检测,热成像传感器可对交通信号灯或警示灯进行管理。传感器将会通过触点闭合或TCP/IP把信息传输到交通信号控制机,使得交通信号灯和警示系统更加灵活,确保行人在交通环境中更加安全。同时,信号灯和警示灯的自适应可避免行人和司机不必要的等待。因此,无论十字路口是否安装信号灯,安装传感器对行人、机动车司机都将受益。当行人检测传感器检测到路口没有行人等待通过时,传感器会将视频信号自动发给信号控制机,安排机动车的通过,从而提升30%的车流通行率。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行人可通过按下行人通行按钮,快速通过马路,但据调查,在道路畅通时段,高达70%的行人在按下申请行人按钮后,信号灯并没有变为绿灯时便通过马路,这意味着在信号灯变绿时,已无行人等待,从而造成机动车无谓的等待,并因此产生高达3倍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行人检测传感器,当检测到路口没有行人时,传感器会将视频信号自动发给信号控制机,安排机动车的通过,从而提升30%的车流通行率。行人检测传感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绿灯通行时间,安排行人安全通过。众所周知,在信号灯为绿灯时,行人可以通行,机动车停驶;在黄灯时,机动车仍旧停驶,给出适当的时间让行人继续通过。但如遇特殊情况,如残障人士在过马路时,需要延长通行时间,行人检测传感器便可将行人存在检测的信号传输至交通信号系统,从而延长黄灯的时间,保证行人的安全。此外,如果传感器在检测到无行人过马路时,通过传感信号,黄灯也可缩短,提升道路运行的效率。学校、体育馆、商业中心、大型商场等设施周边的十字路口往往无法准确预估每天不断变化的人流量,预设的时间配比无法满足一天中不同时段的真实情况。试比较体育场附近一条道路在临近足球赛时与日常时的人流量,显然这是完全不同的交通情况。行人传感器可为想要过马路的行人提供优先权,而不与只有一位行人时更适合车流的固定信号方案发生冲突。在市政建筑相关机构在规划人行横道、非机动行驶车道时,借由内容详实且真实无误的数据尤为重要。载入行人传感器的数据,行人流量情况将清晰呈现在眼前。因为行人传感器不仅可以分辨行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还可以储存交通实时数据,记录道路基本车流状况。传感器在无信号系统路口的应用在车祸发生时,司机驾驶的速度决定了车祸的严重程度,而在发生车祸那一刻,司机反映时间与刹车快慢也会对车祸联系紧密。反应时间由诸多因素影响:注意力不集中、恶劣天气、低能见度、醉酒驾驶等等。此外,也可能是私家车、卡车或停靠的巴士挡住了司机或行人的视线,等到司机发现行人时已为时已晚。研究表明,在由行人、非机动车激活的情况下才会开始闪烁的动态警示灯更为有效 ,从而增强司机的意识,使得其反应速度更快、放慢车速。在没有信号系统的路口路段,传统频闪警示灯是不二的选择,它可提醒司机在道路前方穿过的行人与非机动车,提醒司机及时减速。尽管如此,传统频闪信号灯的作用通常被忽视,这是因为司机往往并没因为频闪警示灯改变驾驶行为。研究表明,在由行人、非机动车激活的情况下才会开始闪烁的动态警示灯更为有效 ,增强司机的意识,使得其反应速度更快、放慢车速。行人传感器可激活闪光灯标或公路LED警示灯,因而能够防止交通事故,并且减少司机和行人间危险避让的次数:即一方或双方需要进行停止或转向动作,以避免碰撞。产品推荐TrafiOne – 智慧城市传感器FLIR TrafiOne是一款全方位的交通监控和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的探测传感器。TrafiOne外形紧凑,配备的热成像与WI-FI追踪技术,可为用户提供在十字路口与城市环境中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高清数据。??ThermiCam - 全球首款一体化交通控制热传感器??ThermiCam是首款适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检测的一体化红外热像仪和检测器设备。ThermiCam在不需要光照的条件下,能够探测到大范围内机动车、骑行者和行人的热量,因而能够在黑夜以及最恶劣的天气条件下提供可靠的交通探测结果。应用在ThermiCam中的算法已拥有20多年的成熟应用经验。
  • 制定符合国情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编者按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以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为补充的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从目前的环境保护形势看,还需要强化环境标准建设。本文作者针对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分析了其中不足,并提出了加强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难以满足我国的环保工作需要,也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   ■阅读提示   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污染也日趋严重。早在“九五”期间,对几个重点城市机动车污染的调查就显示,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如表1)。   研究结果还表明,机动车的浓度分担率高于排放分担率。由于机动车是近地面排放,在街道环境中不易扩散,易造成道路沿线的污染,直接形成较高污染物浓度的大气污染。而工业污染源排放一般为高空排放,在高空中易于扩散稀释。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根据北京2003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机动车排放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一氧化碳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106,氮氧化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35.5,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81.5。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人体吸入比例大约是相应电厂污染物人体吸入比例的10倍。   有关近几年机动车污染现状的研究结果尚未公布,但从飞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即可断定:情况要比前些年更加严重。   现行排放标准体系   ■阅读提示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涵盖了我国道路通行中的主要车辆类型,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   ■阅读提示   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在用车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在梳理我国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我国汽车工业体系受欧美的影响很大,目前市场上两大主流车系分别为德国大众和美国通用。所以,在整个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中,新车标准主要参考欧洲法规,在用车标准主要参考美国法规,包括相关定义、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除了实施时间以外,我们在标准制定时只是根据我国情况稍微改动一下。   以标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为例,其与欧洲相应法规的区别只有4点:M1和M2类车型的分组、燃料的技术要求、将原Ⅱ型试验修改为双怠速试验、实施时间。   其他多数标准也是这样主要参考欧美法规,仅修改了少量内容。   第二,在用车的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对在用汽油车而言,在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对使用双怠速法检测时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有明确的限值规定,对氮氧化物排放没有限值规定,而标准中规定的其他3种方法并没有给出限值。并且GB18285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使用了体积百分数,但针对新车的GB18352中是以g/km为单位给出限值的。   对在用柴油车,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了对排气烟度的检测方法和限值,但没有要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显然,仅依靠烟度来判断柴油车的排放水平是不全面的。   第三,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与国Ⅲ排放标准配套的国Ⅲ汽油标准是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国Ⅱ汽油与国Ⅲ汽油的过渡期阶段,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都是国Ⅱ汽油,只有较少的国Ⅲ汽油,柴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国出现了“国Ⅲ车烧国Ⅱ油”的尴尬状况。   当2010年国Ⅳ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时,国Ⅲ汽油才刚刚开始使用,这样就又会出现“国Ⅳ车烧国Ⅲ油”的尴尬情况。燃料标准总是落后车辆排放标准。   上述情况会使我国的车辆在使用时劣化速度加快,用于保证车辆排放的后处理装置将更容易失效,造成在用车的排放很快达到较高水平,加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制定未来的排放标准   ■阅读提示   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 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 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 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   针对我国机动车现行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虽然我国的汽车工业与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联系紧密,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都与欧洲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我国的情况与欧洲相比还有很多不同。例如,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城乡差别尤其突出,汽车的使用情况因此也有很大差别。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排放标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说,为满足下一步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我国企业所采用的技术已经不能再完全照搬欧洲的技术。例如,在开发满足国Ⅳ排放标准柴油机的过程中,我国许多企业正在探索通过掺混含氧燃料提高EGR率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技术,这与欧洲企业采用的SCR技术有很大区别。   在制定我国自己的排放标准中,应该充分考虑类似情况。   二是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随着国家标准对新车排放的逐渐加严,在用车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比例逐渐增大,进一步加强对在用车排放的控制是今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未来的国家标准应明确给出在用车排放限值,严格在用车管理。   如果考虑到各地区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复杂,单一的限值不能适应实际操作,国家标准也应给出分级的推荐值,以便各地有法可依。   同时,随着排放检测技术的进步,小型便携设备的功能和精度都有所提高,适当增加在用车排放的监测项目,是发展未来在用车排放标准的重要方向。   三是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随着电控技术的广泛应用,精确控制发动机运行已成为可能。电控技术在推进发动机减排的同时,也为生产厂家或用户“钻空子”提供了方便。   早在1998年,美国环保局就发现有许多生产厂家利用电控技术,针对法规中的工况,以牺牲经济性能来优化排放性能,但在法规外的工况,以牺牲排放性能来优化经济性能,这样可以顺利通过各种排放检测,而其实际减排效果并不理想。美国环保局曾就此问题将各大厂商告上法庭,最终各厂商做出了巨额赔偿。   此外,研究表明:车辆的道路排放与法规排放并不完全一致。通常情况下,道路排放会高出法规排放。因此,进行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是检验车辆排放的最可靠方法,制定使用车载设备的排放检测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有效途径。   四是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我国的石化工业体系有其自身特点,催化裂化工艺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这是造成我国燃油质量落后于车辆排放要求的客观因素。   但是,近几年我国石化工业的技术进步较快,炼油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了几个规模较大、工艺先进的炼油基地。这些进步为提高我国燃油质量,尽快缩小燃料标准与车辆排放标准之间的差距,化解“先进车烧落后油”的尴尬局面提供了可能路径。因此,加快燃料标准的实施进度是应对当前汽车尾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目前,我国的机动车燃料标准由石化部门制定,对燃料的环保要求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的减排效果,笔者建议,燃料标准中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关系密切的指标应由环保部门制定,比如燃料中的硫含量、烯烃芳烃含量等。      表1:“九五”期间的研究结果      表2: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
  • 环保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目前,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决定于2011年3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和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督促一批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进行限期整改,逐步建立健全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和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努力遏制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对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环保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为:检验机构资格委托情况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 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情况 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检查整治重点内容见附件一。   三、检查工作进度安排   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各地区开展全面排查。2011年3月至5月,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并形成检查整治工作报告。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重点督查。2011年6月,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和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和重点检验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对检查整治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力量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应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罚款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环保部门取消其承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委托进程。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委托工作,特别是尚未开展委托工作的地区,要攻坚克难,尽快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数据库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检查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大纲见附件二)和检验机构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38,传真:(010)66556248   附件:1.重点内容      2.报告大纲      3.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报告大纲   一、概况   (一)检验机构概况,包括检验机构的数量、布局、检测线数量及检测方法等情况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概况,包括各级环保监管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情况   (一)检验机构委托情况   (二)检验机构运行情况   (三)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五)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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