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害剂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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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害剂残留相关的耗材

  • 农残残留检测试剂(500次)
    农药残留检测试剂 在一定条件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胆碱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其抑制率与农药的浓度呈正相关。正常条件下,胆碱酯酶(CHE)催化神经传导代谢产物类似物(碘化硫代乙酰胆碱ATCI或碘化硫代丁酰胆碱BTCI)水解,其水解产物与显色剂(二硫代二硝基苯甲酸DTNB)发生反应,产生黄色物质,用分光光度计或农残测试仪在412nm处测定吸光度的变化值(A),计算出抑制率可以判断出样品中是否有高剂量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存在。农药残留检测试剂样品提取: 取1g果蔬样品(1CM宽条形状),放入取样瓶中,加5ml缓冲液震荡萃取2-3min,静置1-2min,上清液为待测液。
  • 太玮科技残留溶剂检测系列色谱柱
    残留溶剂检测系列色谱柱• 优化的药品残留残留溶剂选择性• 更好的峰形、更好的分离• 更低柱流失,避免程序升温时基线漂移• 更好柱间重现性好
  • 射击残留物标样 16256-5 5个装射击残留物提取盒
    5个装射击残留物提取盒

除害剂残留相关的仪器

  • 一、残留农药测试仪 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产品简介: 检测标准:依据标准方法(GB/T5009.199-2003)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粮农组织FAO残留农药检测标准、世界环境保护局EPA参照摄入量等要求来设计。采用酶抑制率比色法对水果、蔬菜等农林产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含量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乙酰胆碱酯酶和丁酰胆碱酯酶试剂均可以使用,符合农业部标准的要求。农残快速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主要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粮食、农副产品等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此外还可用于果蔬茶生产基地和农贸批发销售市场现场检测,餐馆、学校、食堂、家庭果蔬加工前的安全速测等。 二、残留农药测试仪 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性能描述:1、机箱采用工业级ABS工程塑料箱,方便携带,稳固耐用,便于流动测试。2、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人性化操作,主控采用多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3、自动判断样品是否合格,检测结果更加直观。 4、仪器具有100多种蔬菜名称菜单库,分类管理,并可按需添加或删除蔬菜名,编辑蔬菜名称,可直接打印出蔬菜名称。 5、检测通道:12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循环检测,即放即检,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互相干扰。 6、仪器具有wifi联网功能,可将数据快速上传电脑,进行数据管理与统计,4G信号GPRS远传功能,可实现数据远传平台。 7、显示方式:7英寸高灵敏真彩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8、残留农药测试仪 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打印机采用串口5v打印,可选择手动打印或者自动打印,三分钟出打印结果,打印格式为检测人姓名、吸光度差值、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样品名称及结果判定。 9、光源采用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高精度、稳定性强、光源可控可以关掉不使用的光源,响应速度快等优点。 10、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11、采用USB2.0接口设计,方便数据的存贮和移动,并可随时与计算机直接相连,并且可用计算机控制仪器。实现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等。 1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13、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4、采用DC12v直流供电,安全系统更高,可配备6A锂电池充电器。 15、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三、残留农药测试仪 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技术参数; *波长配置:410nm; *抑制率显示范围:0%~100%; *抑制率测量范围:0%~100%; *透射比准确度:±1.5%; *透射比重复性:≤0.5%; *漂移:≤0.005Abs/3min; *抑制率示值误差:≤10% *抑制率重复性:≤5% 残留农药测试仪 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选配功能 1)可加配语音报读功能,人性化指导操作。 3)仪器可实现自身加热功能。 4)可配置大容量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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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自动动物疫病综合分析仪:规格: 台用途: 全自动动物疫病综合分析仪适用于检测兽药残留、激素类残留和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禽流感等禽畜疫病及抗体诊断。其它: DY-5000 系列 动物疫病综合分析仪,适用于水产品类、畜禽产品类中的黄曲霉毒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克伦特罗、磺胺类、沙星类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免疫测试与分析。可快速检测畜禽类动物组织样本(肌肉、肝脏等)、血清样本、尿液等中的激素类残留、抗生素类残留、毒素类残留、疫病诊断等四大类近二十个项目。如需帮助可以通过电话、qq或者微信与我们客户经理沟通,谢谢!。应用领域:广泛适用于农业、食药、工商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检测部门、环境科学和大学研究所等。 性能特点:1) 试剂开放,无特定限制。2) 自动测量、自动计算、自动显示食品中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终浓度值,方便用户操作。3) 大屏幕全中文操作界面,用户可编辑输入检测单位及检验人员等信息。4) 利用触摸屏、触摸笔、鼠标作为输入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输入操作。5) 可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多种计算方法。6) 96孔可视化布板,空白位、对照位、样本位、标准品位任意设置。7) 多通道检测迅速准确。8) 内置热敏打印机,可随时打印形式多样的综合报告,支持多种品牌系列的外置打印机。9) 强大的网络功能:可通过工作站可与检测单位计算机网络、质量监测中心联网,对测量数据进行监控管理,实现省、市、区间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为工作带来极大的便捷。10) 辅助管理功能:内置检测样品数据库、检测人员数据库和系统日志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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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 一、功能介绍 农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仪器依据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和农业标准方法(NY/T448-2001)中的酶抑制率法设计制造,能准确、快速检测出蔬菜、水果、农产品、茶叶等固体或液体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广泛适用于各级食品安全监测部门、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基地、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检测流动车、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领域。 二、农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性能参数: 1.波长配置:标准412波长,可以扩展选配其他波长。 2.试剂位置:32个试剂位置 3.样本位置:31个样本位置 4.检测通道:40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相互干扰 5.加样针:具有液面检测功能,防撞针安全保护功能 6.清洗:仪器具有全自动清洗功能 7.反应温度:37±1℃(温度可通过软件进行调整) 8.抑制率显示范围:0%-100)% 9.抑制率测量范围:0%-100)% 10.透射比准确度:±1.5% 11.透射比重复性:≤0.5% 12.漂移:≤0.005Abs/3min 13.抑制率示值误差:≤10% 14.抑制率重复性:≤5% 15.数据接口:外接USB接口 16.电源:AC100-240V,50/60Hz,102W 17.重量:约13KG 18.尺寸:468mm*270mm*290mm 三、仪器特点 操作方便,可同时测30多个样品,多种项目成分 仪器按照试剂要求自动、按时、按量加入试剂,提高工作效率 仪器自动对未正常放置的样本或异常的样本进行检查并提示 采用先进的冷光源,保证了光源的稳定性及数据的准确性 大容量存储器,能存储4万条数据,并能根据时间或样品编号查询数据 仪器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可快速打印检测结果,方便数据留存 可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将检测的数据上传至电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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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

    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香港制定出台的《规例》是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为主,参考了国家标准、美国及泰国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与香港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药残留项目均成倍增加。共对584种(类)食品农产品中的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规例》的实施,将对供港食品农产品行业产生较大影响。首先,《规例》 虽然最大限度采纳了内地农药标准,但仍有86%左右的限量标准内地没有制定,其中包括187种在内地已有登记但尚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缺乏标准一方面易造成这些农药的超量或超范围使用,另一方面导致监管部门监管缺乏依据,使监管难度增大。其次,《规例》对各类产品均制定了数以百计的限量标准,如柑橘的限量标准达136项,梨的限量标准达158项。这势必导致输港产品检测项目大幅增加,检测周期延长,企业备案种植基地的投入也会加大,成本将明显增加。再次,《规例》对360种农药制定了限量标准,其中100多种农药尚未确定快速、高效的检测方法,这些不能快速高效检测的项目,势必导致产品出口香港时不符合《规例》要求的情况增加,企业出口难度增大,部分企业或将被淘汰。

  • 【推荐讲座】高分辨轨道阱质谱对香港除害剂残余规例检测的解决方案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关系到我国民生大计的重大问题。我国由于农药滥用严重导致食品的污染十分突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肩负着保障内地与香港两地民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使命。2014年8月,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颁布《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旨在加强规管除害剂残余,保障公众健康。规例共涵盖360种除害剂,亟需建立一种准确可靠的筛查定量方法。  赛默飞公司所推出的高分辨轨道阱质谱有着高灵敏度、高分辨率、高质量精度、高通量等多重技术优势,对香港除害剂残余规例检测可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主讲内容:  Part 1:  l 香港除害剂残余规例与GB2763-2016的介绍与限量要求  l 筛查法规的介绍与开展除害剂筛查项目的思路  l 日常检测案例分享  Part 2:  l 高分辨轨道阱质谱在农残筛查应用上的优势  l 高分辨液质筛查确证的流程  l 完全未知化合物如何定性  参会报名  开课时间:2017-03-09 14:00 (教室于 2017/3/9 13:30:00开放) 会议时长: 2小时  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信息网注册用户均可参加!  环境配置:只要您有电脑、外加一个耳麦就能参加。(需要进行音频交流的用户需准备麦克)  人数限制:120  提问时间:您可在论坛的宣传贴中先行提问,截至时间为 2017-03-09  相关领域:食品/饮料/烟草-农药残留  相关仪器:化学分析仪器-质谱-液质联用(LC-MS)报名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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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即将实施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例》对进口或在香港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所有可能的除害剂(主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灭鼠剂及杀真菌剂)残留,对360种农药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涉及584种(类)食品农产品。   与香港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势必导致输港产品检测项目大幅增加,检测周期延长,企业备案种植基地的投入也会加大。《规例》的实施必将对广大供港食品农产品企业产生重要影响。   浙江绍兴拥有多个输港食品种类,包括供港猪、腐乳、黄酒、果酒和茶叶等,其中传统食品腐乳几乎占有半壁江山。为此,绍兴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出口企业,高度重视《规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分析《规例》中涉及自身产品的除害剂限量标准 密切联系香港进口商,了解港方的最新动向和涉及相关种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同时,摸底排查自身原料或是种植基地的除害剂使用情况,及早摸清从原料到成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盲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 深圳检出海南产四季豆朝天椒农药残留超标
    继海南豇豆和节瓜检出农残超标外,昨天,我市农业部门又检出海南四季豆、朝天椒也存在农残超标问题。对此农业部门表示,继续对海南菜实行“有进必检、每批必检”制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   3月1日凌晨开始,市农检站对布吉、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自海南的18个蔬菜品种105批蔬菜进行全面抽检,并全部上机进行定性定量检测,以进一步全面掌握海南蔬菜的总体质量状况。经检测,105批次的蔬菜样品中,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的品种包括四季豆、朝天椒、红豇豆。农业部门负责人表示,10批次海南蔬菜农残含量超标,但超标并不严重。   昨天上午,市农业和渔业局召开布吉、福田、南山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会议,通报了近期海南蔬菜的检测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要求各大批发市场积极落实市农业和渔业局下发的紧急通知精神,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蔬菜检测,完善自检机制,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同时,我市继续对来自海南的蔬菜实行“有进必检、每批必检”制度,驻布吉、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农检站检测室实行24小时值班检测。
  • 有关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    1、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2、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    3、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4、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5、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实现这个五年工作目标,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首先,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第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第四,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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