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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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用范围:* EN 14470-1是欧盟标准,防火阻燃时间分为15,30,60和90分钟。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储存在安全柜内的化学品不会产生额外的风险,防止火势蔓延,尤其在高危情况下,有更多的疏散时间意味着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保护更多的财产。* 闪点在45℃以下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称为可燃。EN 14470-1欧盟标准有制定耐火时间 (FR, 单位: 分钟)基本参数:* 内部容积:802L* 搁板数量 (标配 / 最 多):3个 / 5个* 搁板承载:≤80Kgs* 排气口方向:顶部* 内部尺寸:968x507x1635mm* 外部尺寸:1101x630x1951mm* 净重:330kgs安全特点:* EN 14470-1, 欧盟标准的安全防火储藏柜我们的防火储藏柜经过 EN 14470-1认证。在突发火灾时,在特定的时间内可以保护易燃物质和材料(标准30级,60级,90级)* 自动关门系统在突发火灾时,如果门是打开的状态,门会自动完全密封关闭,使柜内的温度保持在50℃,更多程度降低易燃物质和材料发生意外。* 三层绝缘结构 两侧和后侧都是相同的三层绝缘结构,每层中间的空隙都由耐火材质填充;* 内部材质具有抗化学性 内部是由多酚数值喷涂而成,即使长时 间使用也能够耐酸、耐溶剂* 自动排气和通风关闭系统 一旦遇到火灾,并且外面的温度超过 70℃(±10℃),排气和通风系统会自动关闭,阻止外面的热气进入储藏柜内。结构特点:* 牢固的搁板结构 ,可承受 80Kgs 以内的重量,两侧都可以安放与墙面的设计;* 安全的搁板设计搁板边缘有 30mm 的高度,防止外溅样品的溢出;* 具有抗化学性的搁板标配环氧树脂喷涂的钢搁板。选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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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熟标准型生物安全柜BHC-1000IIA2气流半排生物安全柜的结构与功能|实验室生物安全柜1.前玻璃门v 操作时安全柜正面玻璃门推开一半,上部为观察窗,下部为操作口。操作者的手臂可通过操作口伸到柜子里,并且通过观察窗观察工作台面。2.空气过滤系统v 是保证设备性能的主要的系统v 主要功能是保证洁净空气不断地进入工作室,使工作室内的垂直气流保持的流速,保证工作室内的洁净度达到100级。同时使外排的气体也被净化,防止环境污染。3.空气过滤器v 是生物安全柜的主要生物防护结构v 过滤效率可达99.99%~,对直径为23nm~25nm的病毒颗粒也可拦截。4.外排风箱系统v 外排风机提供排气的动力,将工作室的不洁净气体抽出,并由外排过滤器净化,起保护所操作的样品或标本的目的。v 由于工作室内为负压,使玻璃门处向内的补给空气平均风速达到程度,防止安全柜内空气外溢,起到保护操作者的目的。5.前玻璃门驱动系统 由门电机、前玻璃门、牵引机构、传动轴和限位开关等组成。6.紫外光源 位于前玻璃门内侧,固定在工作室的顶端,装有紫外灯管,用于消毒。7.照明光源 位于前面板内侧,保证工作室内有的亮度。 8.控制面板 有电源开关,紫外灯、照明灯开关,风机开关,控制前玻璃门上下移动的开关,及有关功能设定和系统状态显示的液晶显示屏等。南宁实验室生物安全柜气流100排放技术参数Technical Parameter型号BHC-1000IIB2 (100外排)BHC-1300IIB2 (100外排)洁净等级ISO5(100级Class100)/ISO4(10级Class10)过滤器级别/过滤效率HEPA/ULPA @0.3~0.12um99.999%~99.9995%下降气流平均流速(m/s)0.25m/s~0.5 m/s流入气流平均流速(m/s)≥0.5 m/s噪声≤67dB (A)振动半峰值≤5um生物安全柜电源AC,单相220V/50Hz(AC220V,1¢, 50Hz)排风风机电源AC, 220V/50Hz气流平衡生物防护人员保护1~8×108CFU/ml(重复3次,5min/次)a.撞击式采样器的菌落总数≤10CFU/每次b.狹缝式采样器的菌落总数≤5CFU/每次产品保护1~8×106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5CFU/每次交叉污染保护1~8×104CFU/ml(重复3次,5min/次)菌落总数≤2CFU/每次功率 (KVA)≤1500KVA (含备用插座)重量 (kg)150200工作区尺寸(宽×深×高)(mm)1000×570×6351300×570×635外形尺寸(宽×深×高)(mm)1200×855×23501500×855×2350荧光灯规格及数量30W×②40W×②紫外灯规格及数量20W×①30W×①照度≥650Lx排风管口径φ200mmφ250mm出风方向顶进、顶出主要特征Principal Character1. 生物安全柜恒定的气流100排放,负压垂层流。2.采用知名电机品牌,安全柜本身可以自动调节风速。3.紫外灯只有在前窗正确关闭时才能正常工作。4.工作窗开启高度超过规定值时发出声光报警。5.工作区电源输出插座,具有防水保护盖及超载保护。6. 生物安全柜采用优质高效过滤器,对0.3~0.12μm的尘埃颗粒捕集效率达99.999%~99.99957.安全柜前窗可手动开启、易于操作。8.洁净的工作环境,光滑、无缝、无死角,可以轻松彻底消毒。9.工作腔由整块U型304不锈钢板制成,圆角连接,无焊缝,表面涂聚酯可防止UV光线,腐蚀剂和消毒剂的侵蚀。10.可移动台面,可方便清洁工作台面下面的空间。11.过滤器的更换可定期进行,可方便地从前面取出。12.白色内壁,无反光,消除了眼睛的疲劳。13.控制部分设置在工作区以外,可以方便地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而没有任何风险。14.生物安全柜人性化设置,有效保护人体的安全。15.变频风机可自动调节风速,具有自动电压补偿功能。16配备高效过滤器失效报警功能。工作区气流外泻报警。送、排风联锁功能失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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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那艾实验仪器设备[那艾仪器厂家]网站 全国送货厂家一手货! 品质保证!实验仪器非电子产品,使用效率和售后服务很重要。我们同品质比价格,同价格比效率,同效率比售后。设备仪器属于精密设备 客户订单录档案 免费1年质量保质,任何问题提供配件保养维护上海那艾仪器专注以实验仪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仪器企业,目前销售生产有一体化蒸馏仪,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COD消解仪,高氯COD消解仪,硫化物酸化吹气仪,全自动液液萃取仪,挥发油测定仪等等。微生物或化学分析需要将固体的标本混合稀释为同一性质的流体或半流体的混合物,以便分析。样品的准备处理过程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了下一步仪器分析是否可以达到高准确和效率高率。使用那艾拍打式无菌均质器(NAI-JZQ)不仅方便,且避免了样品的变质和由于与外部环境接触而造成的交叉污染。这种均质器的工作方式是通过机器内的两个拍击板连续地拍击装在密封的一次性无菌袋中的样品,使其破碎混匀。由于样品不与工作机械部件直接接触,具有样品无污染、均质柔和可控破碎程度及不需洗刷器皿等诸多特点,故广泛用于动物组织、生物、食品、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样品等的制备。另外它也非常适合肿瘤组织(如肝癌、肠癌、胃癌、乳腺癌)的匀浆,既可得到大量的单细胞又可对组织细胞实现温和的破碎。解决方案GB47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系列规定:“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 g 样品置盛有225 mL 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225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 的样品匀液”。主要特征1、大屏幕液晶显示 ,自动显示次数,设定预定时间和运行时间;2、可调整的均质时间和均质速度 调整前后距离,使厚/薄样品的处理达到非常好的均质效果;3、可储存五组工作程序。无菌一次性滤袋,保证卫生和安全;4、全开启式门,玻璃透明窗口易于观察。样品与均质仪无接触,内腔采用316全不锈钢系统,不需进行系统清洗;5、无菌均质器柔和、样品无污染、无损伤、不升温、不需要灭菌处理,不需洗刷器皿;6、通过LCD确认运行状态、速度、时间的功能;7、为操作者的安全着想,设计有自动停止开关装置,以防止操作失误夹伤手指;8、渐进式均质,对于细胞有保护功能,内有废液槽以防止样品袋泄漏;9、具有停电数据恢复记忆功能。拍打式均质器粉碎完成后,自动发出蜂鸣声提示。产品参数产品型号NAI-JZQ2NAI-JZQNAI-JZQ1款式加热灭菌型灭菌型标准型控制方式微电脑控制参数存储8段组合编程显示方式4.3寸触摸屏显示拍击时间0.1~99分59秒或连续运行拍击板材质不锈钢+外包专用挤压保护套拍击速度3~12次/秒加热功能有无温控范围室温~60℃无消毒功能有,消毒波长253.7nm无有效容积3~400ml无菌袋尺寸17x30cm拍击箱体不锈钢+防腐喷塑拍击间距0~50mm可调启动模式柔和启动暂停功能有电源/功率220V/500W防夹功能带自动停止防夹功能其他可装卸视窗+钢化玻璃安全门语言提示功能有外形尺寸420x230x330mm净重19KG18KG包装尺寸540x310x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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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第三章对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十九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第二十四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简介

    [font=仿宋_GB2312]《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唯一强制执行的食品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各类食品中相关成分的最低要求,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并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font][font=仿宋_GB2312]8个方面:一是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适用范围和用量;三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是对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六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七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font][font=仿宋_GB2312]八是其他需[/font][font=仿宋_GB2312]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在我们日常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采用的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经常可以用到,如经常使用的判定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font] [font=仿宋_GB231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质谱联用法》(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5-2016)等。[/font][/font][font=楷体]一、[/font][b][font=楷体]食品安全标准实际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font][/b][font=仿宋_GB2312](一)[/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分类体系不一致的问题[/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从近年来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来看,食品分类问题较为突出,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食品安全标准中存在不同的食品分类情况,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font] [font=仿宋_GB231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GB 2760-2014)标准使用中,要按照该标准中表E.1的食品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后,查看某种食品添加剂在某类食品中的使用要求,而当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2021)时,要按照该标准中附录A(规范性)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中的分类系统对食品进行分类,然后查看该类食品中某种农药残留的限量值,还有许多食品安全标准均有各自对应的食品分类要求,因此使用者在实际使用中因对标准中食品分类要求的不明确,以及对食品分类属性的认识不一致,而导致食品分类错误,这也是困扰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者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二)[/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需加强[/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各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切实掌握理解相关要求,并对使用中的注意事项要有所掌握,只有这样食品安全标准才能得以正确的使用,才能科学客观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原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大家根据以往学习和工作经验得以很好的理解掌握,但对于新的标准、修改单和增补公告等,往往不能及时的跟进或者对于相关内容的理解掌握不完全,造成在关键时间点标准的使用出现一些情况,建议在食品安全标准在发布至实施期间,相关部门加强标准解读和宣贯工作。[/font][font=仿宋_GB2312](三)[/font][font=仿宋_GB2312]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速度与实际工作需求的平衡[/font][font=仿宋_GB2312]随着实际工作、生活环境等的变化,食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比如近年来由于世界范围内的新冠疫情,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生活节奏和工作方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也为了更好的发展,多种多样的预制菜出现了。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相关的食品标准制定工作就要尽快开展。除了产品标准之外,还有某些检验方法标准所覆盖的检验项目范围,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建议检验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与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沟通和协调,使检验方法标准制修订的精准性和操作性更强。[/font][font=仿宋_GB2312]以上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和实际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介绍,希望对相关使用者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因为食品安全标准与我们实际工作开展密切相关,因此建议使用者要开拓思路,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去学习、了解标准的基本原则、前世今生,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收集整理使用注意事项,为更好的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标准做好充分的准备。[/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

  • 【讨论】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标准”?

    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标准”呢?  食品的“安全标准”是人为制定的。当有新的实验数据发现在更低的剂量下也会产生危害,这些“安全标准”就会相应修改。  此外,安全标准的设置中都会使用一个“安全系数”。不确定性越大,所选择的安全系数也就越大。安全标准的制定还与人群中对该种食物的普遍食用量有关。所以这些“安全线”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非“安全”与“有害”的分界线。例如:原我国茶叶卫生标准GB9679-88规定铜的限量值为:60mg/kg。但现在已经废除该标准了,已不设置铜的限量值,由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替代。这说明铜在茶叶中不再是不安全的毒物元素指标值,前后的反差是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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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比国外标准松".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不科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   食品安全是国际上普遍关注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各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的依据,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或为了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这方面的行动。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   二、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总体上讲,我国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三、加快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一是完善相应法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法规,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部署开展200余项(类)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发布172项新的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还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四、加强食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为此,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 在标准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 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通过以上公开、透明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畅通渠道和积极性,促进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开展。   卫生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加大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追踪和研究,借鉴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对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广泛听取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坚持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 食品安全标准面临整合 乳业标准统一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日在《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统一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今年下半年,乳品质量安全统一的国家标准即会出台。  陈啸宏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明确了作为生产经营者,包括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各自的责任;明确了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了问责制。同时,新《食品安全法》还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值得一提的是,陈啸宏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发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样就能使原来的标准相互协调一致,不重复、不冲突,也不留空白,统一整合为一个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以乳品为例,这个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下半年,乳品质量安全统一的国家标准就会出台。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表示,虽然保证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安全的压力很大。但从农业部2008年的例行监测情况来看,蔬菜检测合格率达到96.3%,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达到98.6%,水产品的检测合格率达到了94.7%,保持了比较高的水平,整体来看,农产品质量是有保障的,是安全放心的。v
  • 标准考量产品标准 儿童服装安全再引关注
    国家质检总局最近发布了今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国家抽查结果,涉及27类产品,其中包括儿童服装。国家共抽查了北京、广东等8个省市130家企业生产的131种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结果发现,有9种产品pH值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有9种产品面料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有1种产品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的检验结果与相关标准规定不符。不合格的产品中不乏一些国际知名品牌。   我们每天都要和衣服进行亲密接触,那些看似干净美丽的衣服,有时候却成了威胁人体健康的“隐形杀手”,尤其是儿童皮肤娇嫩,更容易受到伤害。其实,国家标准对服装安全等级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在买衣服时应该怎样选择?了解一些有关的标准,可以得到有益的帮助。   近来,广东、上海等地质监局抽查服装结果显示,部分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尤其是儿童服装不达标,其中包括国际知名品牌,消费者选购时应该警惕。(来源:中国质量报)   童装安全标准为A级   据参与多项标准制订与修改的专家、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19)秘书长、上海市服装研究所所长许鉴先生介绍,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划分,服装可分为A、B、C三个安全级别,婴幼儿用品应当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应符合B类产品的技术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应符合C类产品技术要求。   消费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儿童服装的安全,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儿童上衣帽子和颈部的拉带易被夹住而发生危险,上下车时儿童上衣腰部或下摆处的拉带易被钩住而导致拖曳事故。美国、英国等先进国家跟踪儿童服装引发的事故,并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儿童服装事故诱因,不断出台各类法规及技术标准。典型的有ASTM F 1816-2004儿童上身外衣拉带安全要求、EN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BS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等标准,为世界各国在儿童服装设计及生产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我国也已出台了相关标准。   不合格产品危害大   据专家介绍,目前根据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检测服装的指标主要包括pH值、甲醛含量、偶氮染料、染色牢度、纤维含量、易位性等。服装为什么会含有危险成分?   据了解,服装的污染有两个来源:一是服装原料在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使用杀虫剂、化肥、除草剂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残留在服装上,会引起皮肤过敏、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中毒反应。二是在加工制造过程中,使用氧化剂、催化剂、阻燃剂、增白荧光剂等多种化学物质,这些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使服装再度受污染。成衣的后期整形步骤还会用到含有甲醛的化学物质,也会对服装造成污染。服装在加工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一些化学制剂,一旦处理不好,这些化学品残留在纺织品上的含量超过一定标准时,如果直接接触皮肤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有的潜伏期还很长。   比如pH值的高低与面料的加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有密切的关联。pH值不合格主要是面料生产企业在染色整理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大量酸碱性物质,又没有采取合理的中和处理工艺,从而造成产品的pH值超标。人体的皮肤正常pH值应在5.5至7.0之间,略呈酸性,可以保护人体免遭病菌感染。如果服装pH值偏高或偏低,将直接破坏人体皮肤的平衡机理,减弱皮肤抵御病菌侵入的能力,可能造成皮肤过敏、瘙痒、红肿等反应,甚至引发刺激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pH值不合格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更大,这次抽查就有9种产品pH值不符合相关标准。   甲醛含量也是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一项指标。服装面料生产时,为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会在助剂中添加甲醛。特别是一些服装生产厂家为了节约成本,在生产免熨服装时,为了让面料不容易起皱,使用了含有甲醛的整理剂。当残留的甲醛未被处理干净,制成服装后,就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甲醛会在穿着过程中逐渐释放出来,与人体汗液结合或水解产生游离甲醛,对呼吸道黏膜、眼睛和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引起头晕、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严重的会导致血液病甚至癌症。   专家支招选择服装   这些专业名词消费者听起来有些陌生,假如服装成分中的甲醛、pH值等确实超标,消费者很难不经过检测仪器就做出正确判断,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检测中心副主任杨萍介绍了几种便于大家操作的办法。   首先看服装标签。《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服装、装饰用纺织品的吊牌、标志、标签或使用说明上都应该明确标注产品分类,标签不得手写或涂改。从今年1月起,国家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新标准,要求服装厂家必须标注甲醛含量和pH值,这是服装成分中可能含有的、对人体危害最大的两种化学物质。所以,在购买衣服的时候,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标签上的相关标志,了解服装符合A、B、C哪一个安全等级。   其次,要特别注意一些纺织制品中散发出的特殊气味,如霉味、汽油和煤油味、鱼腥味等,特别是新打开包装的那些,这表明纺织品上有过量的化学药剂残留。   另外,大家买回新衣服(特别是T恤、衬衫等直接接触皮肤的)后,不管价格高低,都应该先洗后穿,再在阳光下进行晾晒,假设pH值超标的话,清洗会非常有帮助。   企业应尤为重视童装安全   专家特别指出,需引起相关企业关注的是,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产品标准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服装安全制定的产品标准。标准明确规定凡涉及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标准中对于一些量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砷含量不得超过0.2mg/kg等。标准还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pH值限定为4.0~7.5。另外,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同时,该标准还对婴幼儿服装的设计进行规范。   在童装安全问题上,我国服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纠纷频发,每年为此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例如,美国和欧盟对多起源自中国的儿童服装实施召回,主要原因就是不符合美国和欧盟有关儿童服装标准中的安全要求。因此,儿童服装生产企业应该特别在安全方面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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