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国大将军
第2楼2008/01/23
有,用附表2-1 申请的检测能力范围即可。
填表说明:
1. “产品/产品类别”泛指被测物,不仅限于工、农业产品。
2.“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填表时可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如“安全性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及“外形尺寸”等。
3.“项目/参数”栏应填写实验室能够按照本表中所列检测标准(方法)实际进行检测的项目或参数。如不能对标准(方法)要求的个别参数进行检测,或只能选用其中的部分方法对某参数进行检测时,应在“限制范围”栏内注明“只测XXX”、“不测XXX”或“只用XXX方法”、“不用XXX方法”。
4. 特殊情况下(在不引起歧义时),如产品标准中包含检测方法、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均已单独申请认可时,实验室能够按照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进行全项检测时,“项目/参数”栏内可填写“全部项目”或“全部参数”字样;反之,可在“项目/参数”栏填写“部分项目”或“部分参数” 字样,然后在“限制范围或说明”栏填写能或者不能检测的参数名称,并相应注明“只测”或“不测”。
5.当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同时申报时,应先列方法标准,再列产品标准。
6.使用可移动设施、租用设备或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填写在“说明”栏。
7.复评审申请时,对同时扩大检测/校准范围,应将扩项能力在“说明”栏注明“扩项”字样。
8.“领域代码”参见《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表》。
9.申请实验室认可检测范围中涉及作为国家中心(或省所、站)授权的检测项目,在“项目”栏以“*”号标注,对于申请扩大授权的检测项目在“项目”栏用“**”号标注。
10.存在多办公地点或分支机构时,不同地点的技术能力请分开填写。
11.在填制本表时,本“填表说明”可以删除。
沙漠兄
第9楼2008/01/31
其实,就是一般的“检测的能力范围申请表”。以下附件是一个范例,供参考:
附表2 申请的检测能力范围-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