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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08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新变化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的法律依据是规定了食品法律总原则和要求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并规定食品安全程序的(EC)178/2002号欧盟法规(见2002年2月1日的L31号官方日志)。

    建立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的目的是为当局在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方面的交换信息提供一个有效的工具。

    为帮助成员国,信息分成三类:

    警告通报

    警告信息是当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或饲料存在危害或要求立即采取行动时发出的。警告信息是成员国检查出问题并已经采取相关措施(如退回/召回)后发出的。通报旨在给所有的成员国提供信息,检查是否这些产品出现在他们的市场上,以便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

    必须要向消费者保证警告通报里涉及的产品已经撤回或者正在撤回中。成员国自行采取措施实现上述行为,包括向媒体提供详细信息(如果有必要的话)

    信息通报

    信息通报是指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或饲料的危害已经确定但是其他成员国还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因为产品尚未到达他们的市场或已不在市场上出售或产品存在的危害程度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禁止入境产品通报

    禁止入境通报主要是关于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边境外已经检测并被拒绝入境的食品或饲料。通报被派发给所有欧洲经济区的边境站,以便加强控制,确保这些禁止入境的产品不会通过其他边境站重复进入欧盟。

    委员会每周公布一次警告和信息通报。由于有必要达到公开商业信息和保护商业信息的平衡,因此贸易名称和各个公司的名称都没有公布。这对消费者来说并没有坏处,作为一个RASFF通报只要表达出已经采取了措施或是正在采取措施。

    公众应该了解委员会除了公布这些信息外无须透露更多信息。但是在保护人的健康要求更高透明度的特殊情况下,委员会将通过惯例的联系渠道采取措施。

    近期该系统最新变化有:

    一、自2008年第1周起,“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除保留原有的“警告通报”和“信息通报”外,新增加了“禁止入境产品通报”。

    二、自2007年第15周起,“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发布的警告及信息通报”新增加了两个栏目分别是:“监控类型(Type of Control)”和“情况(Status)”。

    1.“监控类型”主要分以下几类:

    (1)“边境监控-拒绝入境(Border Control-Import Rejected)”,即当进口货物被拒绝入境时,将其控制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外的边防站;

    (2)“边境监控-筛选抽样(Border Control-Screening Sample)”,即通过对边防站样品的分析而发出通报,但该类产品已经进入欧盟市场;

    (3)“市场监控(Market Control)”,即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内部市场上的官方控制;

    (4)“企业自检(Company Own-check)”,即根据某一企业向主管当局通报的自检结果而发出通报;

    (5)“消费者投诉(Consumer Complaint)”,即根据消费者向主管当局提出的控诉及被归入该类的食品中毒事件报告而发出通报。

    2.“情况”一栏包含两层含义,即“销售情况(Distribution Status)”和“采取的措施(Action Taken)”。

    (1)“销售情况”,即在通报发布时,市场上产品的可能的销售情况。此处的“市场”是指地理学意义上的“欧盟内部市场”,即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已经上市销售,而通常情况下该产品尚未上市;

    (2)“采取的措施”,即在通报发布时,通报国已经采取的措施;如果在预警通报中没有采取措施,则通常表示该产品尚未在通报国的市场上出现,但可能已经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市场上出现。
    +关注 私聊
  • 小鸟飞翔

    第1楼2008/04/07

    正在关注欧盟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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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zjshht

    第3楼2008/10/09

    要特别注意规则,否则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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