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09/02/19
3.国家免检(540票,关注度63.1%)
事件回顾:
2008年9月,知名国家免检企业三鹿集团爆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导致婴儿结石事件,由此出现了国家食品免检企业的诚信危机。2008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公告称,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2008年10月23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当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出规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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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8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网友点评:
对产品实施免检的前提是企业能够自主的保证其质量的长期稳定安全,在国家没有完善的监管体制、企业没有良好的社会道德,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实施国家免检制度,难免会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4.限塑令(479票,关注度56.0%)
事件回顾:
塑料袋的广泛使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带来了环境污染的问题,近年来,有关限制塑料袋使用以保护环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这一趋势下,2008年5月,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俗称“限塑令”,旨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中国告别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时代。自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实施以后,绝大多数超市能够遵守这一规定,塑料袋的使用量大幅度减少,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但部分集贸市场仍然是监管的盲点,到2008年年底,限塑令推行半年,塑料袋仍然在部分农贸市场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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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是日常购物最普遍的包装物,主要由聚乙烯、聚氯乙烯等材料制成。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这就意味着废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将在环境中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并不断累积,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塑料袋的累积,能影响农业发展,对动物生存构成威胁,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网友点评:
塑料制品确实给购物等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大多数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便利是以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未来为代价的。但是,一纸限塑令能够真正解决所有问题么?
5.食品安全法(464票,关注度54.2%)
事件回顾:
早在2005年6月,我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就初步成型,后经多次审议和修改,日趋完善,相信不久即将正式出台。
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截止到5月20日18时,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件。2008年10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所作的有关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奶粉事件”推动食品安全法草案八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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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施行于1995年10月,但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却存在明显的瑕疵,表现在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在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方面,还缺乏较为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
网友点评:
法律的制定应当是以切实保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的,绝不应当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博弈的工具,否则,法律不会被人民接受。法律制定的再完备,也只有在得到严格遵守的前提下才能体现其尊严。如果不能真正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违法成本依然低下,《食品安全法》也将和《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样,很难给食品安全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去年冬天
第2楼2009/02/19
6.柑橘蛆虫(452票,关注度52.8%)
事件回顾
2008年10月,一条有关在广元的柑橘中发现蛆虫,让人们不要食用的短信息通过手机和网络广为传播,由此造成全国许多地方柑橘滞销,果农和商贩损失惨重。
事件发生以后,各地农业部门,以及国内柑橘方面的专家及时出面澄清事实:柑橘大实蝇会对其它农作物或动物造成危害,更不可能传染给人类。
在政府监管部门的努力促使下,我国柑橘市场在11月份以后逐渐回暖,价格提升,销售量增加。但这次事件带来的损失对柑橘行业仍是个不小的打击。
知识链接:
柑橘大实蝇Bactrocera(Tetradacus)minax (Enderlein)俗称“柑蛆”,又名橘大食蝇,柑橘大果蝇。被害果称“蛆果”、“蛆柑”,是国际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大实蝇寄主为橘类的甜橙、京橘、酸橙、红橘、柚子等,也可危害柠檬、香橼和佛手。其中以酸橙和甜橙受害严重,柚子红桔次之。成虫产卵于柑橘幼果中,幼虫孵化后在果实内部穿食瓤瓣,常使果实未熟先黄,黄中带红现象,使被害果提前脱落。而且被害果实严重腐烂,使果实完全失去食用价值,严重影响产量和品质。
柑蛆其实很不容易被误食,因为多数长了“柑蛆”的柑橘,里面的柑瓤被柑蛆吃过后,已经形成海绵状腐烂,容易辨认,只有极少数仍能保持柑瓤完好,因此,误食的几率并不大。少量误食柑蛆不会产生什么问题,目前也没有导致疾病的医学报告。
网友点评:
为什么一条手机短信就能引起巨大的恐慌和波澜?关键是食品安全太成问题了,消费者都成了“惊弓之鸟”,稍有风吹草动马上就会掀起滔天波浪,这种情况值得监管者和业内人士深刻反思。
7.毒饺子(430票,关注度50.2%)
事件回顾
2008年初,日本媒体报道,兵库县高砂市一家3口食用中国产冷冻饺子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后经检验在水饺中检出高浓度甲胺磷农药。
事件发生后,我国质检总局、公安部等积极回应,先后对相关企业河北天洋食品厂的问题批次留存样品、相邻批次产品、库存产品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均显示未检出甲胺磷。日方调查团在对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后表示:从调查情况看,该企业车间整洁、管理完善,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2008年5月30日,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联合会(日本生协)公布了第三方委员会就事件的应对措施等作出考证后制定的最终报告书,说明了为防止事件复发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受这一事件的影响,我国许多企业开始实施安全防护计划,以防止类似危害物进入产品中;2008年我国对日本食品出口大幅度减少,企业收入下降。
知识链接:
甲胺磷,又名多灭磷。学名O,S-二甲基硫代磷酰胺。一种内吸性极强、兼有触杀作用和胃毒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
饺子相关标准:http://down.foodmate.net/d/tag.php?n=1&tag=%BD%C8%D7%D3
甲胺磷相关标准:http://down.foodmate.net/d/tag.php?n=1&tag=%BC%D7%B0%B7%C1%D7
网友点评:
抛开责任问题、民族感情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同时,食品安全也从传统的残留物污染问题,扩展到食品反恐安全领域。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8.奥运食品(370票,关注度43.2%)
事件回顾
2008年我国承办第29届夏季奥运会,举世瞩目,我国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齐心协力,共同保障奥运食品安全。
2008年初,北京宣布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2008年奥运会赛时食品安全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调度处理。
2008年8月19日,日本共同社报道,北京奥运村和赛场等奥运会相关区域并没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全力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2008年10月9日,中国质量报报道,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实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和食品安全零事故。北京奥运食品安全结果值得骄傲经验更值得借鉴。
知识链接:
奥运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http://down.foodmate.net/d/search.php?keyword=%B0%C2%D4%CB&mod=do&n=1
网友点评:
奥运食品安全,这么难办的事我们做得多好!这说明只要我们用心,中国完全可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去年冬天
第3楼2009/02/19
9.汇源并购(333票,关注度38.9%)
事件回顾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与汇源果汁在港联合公告,可口可乐拟以每股现金作价12.2港元,总计约179.2亿港元(约合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所有已公开发行股份。
2008年9月4日,搜狐等几大网站对网友的调查均显示,超过八成网友反对可口可乐收购行为。
2008年11月6日,商务部表示,可口可乐提交的申请材料尚未达到反垄断法第23条的要求,商务部对此并购案尚未立案。2008年12月5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整套申报材料已经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标准,最后一次补充材料是在11月19日。也就是说,此案已经正式进入反垄断审查程序。
知识链接: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主营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2007年- "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
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 Company)成立于1892年,目前总部设在美国乔亚州亚特兰大,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可口可乐在200个国家拥有160种饮料品牌,包括汽水、运动饮料、乳类饮品、果汁、茶和咖啡。
网友点评: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的思想应该再解放一些,胸怀应该再开阔一些。规范企业经济活动的应该是法律而不是民族情绪。
10.电子监管码(327票,关注度38.2%)
事件回顾:
2008年,针对电子监管码的推行、存废,在食品企业,质检总局及其相关防伪信息企业之间展开了一场争论。
2007年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中,决定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
2008年3月,19家知名食品企业不久前联名上书有关部门,对推广“电子监管码”表示质疑,认为它加重了企业负担,而对保证食品安全又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应当慎重对待。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实施首日,北京的4家防伪企业联名,以“行政垄断”的理由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
2008年8月25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2008年8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终于首次公开回应电子监管码事件,表示总局并未从中获得一分一厘的收益,同时宣称已退股中信国检。
2008年10月25日,有报道称,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机构被撤销。
知识链接:
电子监管码由国家质检总局、中信集团和中国电信于2005年9月开始建设,旨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为政府部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社会化服务,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
反垄断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任务就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行监督,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网友点评:
多个管理部门共管都不能有效地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管,出现那么多令人震惊的质量问题,何况是电子监管呢?只要体制、机制依然存在缺陷,责任追究依然无法落实,再先进的手段也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效果。管理者是裁判员,裁判员参与比赛,难免要引起大家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