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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化学检验方法

化妆品检测

  • 一、总则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禁、限用原料的卫生化学检测方法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产品中禁限用成分的检测。
    2 定义
    2.1 定容:在容量瓶中用纯水或其他溶剂稀释至刻度。
    2.2 检出限:被测物能被检出的最低量。本规范对各类检验方法的检出限的定义如表1。
    2.3 定量下限:能够对被测物质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质量,称为该方法的定量下限。本规范对各类检验方法的定量下限的定义如表1。
    2.4 检出浓度:按规范方法操作时,方法检出限对应的样品浓度。
    2.5 最低定量浓度:按规范方法操作时,定量下限对应的样品浓度。
    3 本规范所用试剂
    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AR)。当需要其他规格时将另作说明。但指示剂和生物染料不分规格。试剂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用纯水配置。
    4 本规范所用的水
    凡未指明规格者,均指纯水。它包括下述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等。有特殊要求的纯水,则另作具体说明。
    4.1 蒸馏水:
    4.2 去离子水:
    4.3 蒸馏去离子水:
    5 浓度表示
    5.1 物质B的浓度,是物质B的物质的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
    5.2 物质B的质量浓度,是物质B的质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
    5.3 物质B的质量分数,是物质B的质量与混合物的质量之比:
    5.4 物质B的体积分数,是物质B的体积除以混合物的体积:
    5.5 体积比浓度,是两种液体分别以V1与V2体积相混。
    5.6 气象色普法的固定液使用的质量比是指“固定液与载体之间的质量比” 。
    6 量具的鉴定与校正
    天平、容量瓶、滴定管、无分度吸管、刻度吸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程进行检定与校正。
    7 检验方法的选择
    同一个项目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检验方法时,可根据设备及技术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8 化妆品产品的检测
    在一般情况下,新开发的化妆品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进行相应的检验以评定其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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