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ysing
第4楼2009/08/31
这是个理解上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公式D=2N/S中,N的意思是噪声的响应,S指斜率。那么N/S即是噪声所对应的浓度,再乘以2(当然乘以几这个不重要,它跟置信度有关),即是一个浓度的结果。
而通常意义所说的3倍信噪比,3S/N,它并不是一个公式,而是表达噪声信号所对应的浓度的三倍,或者说是三倍噪声所对应的浓度这样一个概念。
还有你找到的这个定义,我查了下IUPAC的Compendium of Analytical Chemistry ,它是一个名为minimum detectability的概念,不是一个很主流的检出限的定义。
jennysing
第5楼2009/08/31
请参见4楼。
不管它怎么定义公式,检出限的本质是一个浓度或质量。方法的确是很多的。
会除以斜率的情况,是在利用标准曲线计算检出限的时候。色谱方法中常用此。这样计算出来的是方法的检出限,跟你测定的物质,进样的体积相关,也就是说跟你的方法相关。仪器的检出限则和这些无关,由仪器本身决定。
3倍空白的标准偏差的依据来自IUPAC的一个定义。The limit of detection, expressed as the concentration,cL, or the quantity,qL, is derived from the smallest measure, xL,that can be detected with reasonable certainty for a given analytical procedure.
在光谱的方法中这样测定得比较多,而色谱一般得不到空白。
不知您还有疑问否,欢迎讨论!
tsu
第7楼2009/08/31
检出限的特殊意义在于可以对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在低浓度水平的检测能力进行准确地评估。
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在概念上都较为统一的接受了有关检出限的定义,但在如何正确或更准确地估算检出限的问题上,国际分析界一直存有争议[9]。经检索,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世界卫生组织(WHO)、生物学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美国国家临床实验室标准委员会(NCCLS)以及美国的EPA、日本JIS和欧盟等等,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检出限、测定限(定量限)、检测限等都作了相应的定义与规定,但都不完全相同。
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1997年通过,1998年发表的《分析术语纲要》(IUPAC Compendium of Analytical Nomenclature)中规定了检出限及计算方法。这也是目前被普遍采用的。
可以看到:在方法检出限的问题上,其基本概念是一致的。即:方法检出限是指一个给定的分析方法,能以可靠的合理的置信水平检出被测元素的最小浓度或量。分歧是在方法检出限如何直接进行测量和计算上,目前尚无统一规定。
jennysing
第9楼2009/08/31
呵呵,把现状讲得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