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飞翔
第1楼2009/12/12
新修订的美国《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也需达到与美国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的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食品企业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倘若相关设施的厂商或国家拒绝或阻碍美国有关部门(FDA)的检查工作,则该厂商或国家任何工厂或仓库之生产、加工、包装或存放食品或将被禁止进入美国。这也意味着,实验室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由FDA认可的实验室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此外,该法案还要求在原产地标示方面,所有加工食品必须标示最后加工国家的名称,而所有非加工食品必须标示其原产地。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企业还需根据要求调整配方和标签。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美国、欧盟已成为我国水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美、欧相关新法规的实施,对我水产品出口又提高了新的门槛,将对我国水产品生产和加工出口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针对欧盟渔业新法规和美国食品修订法案的标准和要求,相关出口水产企业须及早做好应对,提早做好水产品原料进厂的验收和登记工作,完善出口水产品追溯体系及加工企业的设施设备,以符合美、欧法规要求,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确保进出口水产品贸易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