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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出狠招让食品造假倾家荡产!!

  • 小鸟飞翔
    2010/03/05
  • 私聊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瘦肉精到三聚氰胺,从苏丹红到有毒豇豆一次又一次的刺痛了人们的脆弱神经。
    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一再发生?为何有的生产企业顶风作案?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归根到底都是利益驱使。

    是否应该出台严厉措施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让其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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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鸟飞翔

    第1楼2010/03/05

    谈食品安全

    像罚醉驾一样出狠招

    让食品造假倾家荡产

    继先后在武汉、广州、江门等地农贸市场陆续检测出“毒豇豆”后,日前深圳又检出11批次的“毒豇豆”,毒性是以前检出“毒豇豆”的5倍之多。“可以预测,存在着体制之痛的食品安全事件仍将此起彼伏。”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最近的豇豆我反而又敢吃了。”钟南山昨日笑说,因为他相信经过该事件后,能进入市场的肯定是经过严格检测的,“但是过一段时间,我又不敢吃了。”

    要改变目前食品安全多头管理的体制仍需时日,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先考虑对食品安全事件施以重罚,就像罚醉驾那样,罚到痛为止。钟南山对此深表赞同:“现在基本上哪个部门发证就哪个部门执法,没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国外就不一样,一旦在番茄、鱼丸这些日常食品中发现一点点安全问题,马上就会罚得倾家荡产,对河流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也一样。”

    “由于体制问题,类似三聚氰胺和毒豇豆这样的事件还会此起彼伏。”钟南山认为,毒豇豆事件凸显目前对于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弊病,“豇豆生产归农业部门管,到了市面上变成食品归质监部门管,销售又归工商部门管,到了出口归检疫局管。而在国外,只要是食品,就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统管,这种管理抓住了‘上游’,把整个流程都统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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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灰米奇

    第2楼2010/03/05

    应该,食品造假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苏丹红事件也未见有多大处罚吧?要是换作在美国,肯德基早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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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jshjl

    第3楼2010/03/05

    应该出台严厉措施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让其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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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咔咔

    第4楼2010/03/05

    这个本来就应该如此,要充分保护老百姓的权益,不仅国家要加大处罚力度,百姓赔偿也应该加大赔偿力度,例如发现伪劣或者中毒食品.赔偿价格,至少100万起.这样就没有企业敢再为了利益,牺牲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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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dy_1220

    第5楼2010/03/05

    1. 对造假的大力处罚是最基础的,还有分销等各个环节的处罚也是必须的。
    2. 不过似乎‘是否应该出狠招让食品造假倾家荡产’这样的命题本身就是伪命题,中国的很多问题是喊了多年却“多年后仍在喊的”。
    PS一个,不知算不算跑题,以下是这几天各网站的主要新闻。
    上海熊猫的几个主要责任人分别判了5年、4年多、3年;
    上海某区的贪官贪两百多万判14年;
    某地一无业人员办个色情网站赚七千块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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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H

    第6楼2010/03/05

    这个没话可说,食品造假,罚款罚它个倾家荡产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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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半开的门

    第7楼2010/03/05

    应该,毕竟民以食为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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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洗碗

    第8楼2010/03/05

    对于那些不顾别人安危只顾自己眼前利益的我们应给予最重的处罚,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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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linmhk

    第9楼2010/03/05

    应该这样做!中国只所以造假者长江前浪推后浪,就是处罚太轻!有事托关系走后门还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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