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分享】2010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白酒中酒精度和乙酸乙酯含量的检测”第一轮通知

  • 去年冬天
    2010/05/22
  • 私聊

能力验证

  •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组织开展了AB两类29个涉及食品和建材安全等领域的能力验证活动,累计参加实验室达2000余家次。为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我中心承担了其中A类项目“白酒中酒精度和乙酸乙酯含量的检测”能力验证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0〕36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更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置顶、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凡具有白酒中酒精度和乙酸乙酯检测能力,并已通过了相应资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前向国家认监委做出书面说明,同时通报本中心。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国家认监委将视情况对其资质做出处理决定。
    欢迎其他实验室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0〕36号)中规定必须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不需交纳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初测费用;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800元,款项请寄交下列账户,并注明检验费: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宾办事处
    账号:73402908091001
    开户行:中行宜宾分行营业部
    电子邮箱:hkr990521@126.com(报名时请同时发送传真)

    对于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实验室,在采取有效整改后可申请参加一次补测,补测结果满意的最终结果记为满意,但参加补测实验室需缴纳补测样品成本费用。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中心。

    五、更为详细的内容可在认监委及四川检验检疫局网站上查询。(www.scciq.gov.cn)。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于我局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练习。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航天路南端3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何开蓉 张莹
    电话:0831-2337225
    传真:0831-2337223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