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爱随缘^_^
第1楼2010/10/12
1 目的
为加强认可标识的管理,保证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满足CNAS-R01:2006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的要求。适用于本中心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使用。
3 术语
3.1 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本身的图形标识
3.2 认可标识:CNAS颁发的、供本检测中心使用的、表示本中心认可资格的图形标识。
3.3认可状态声明:用以表示认可资格的文字说明。
3.4 国际互认联合徽标:由国际互认组织标识和CNAS徽标共同组成的图形标识。
3.5 认可标识章:CNAS颁发给本中心,供在认可范围内出具的报告上加盖的印章。
4 职责
4.1 检测中心主任负责监督CNAS认可标识章和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正确使用。
4.2 质量负责人负责保管CNAS认可标识章和国际互认联合标识。
5 工作程序
5.1 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的使用
5.1.1实验室任何个人不得仿造、私用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
5.1.2实验室需要使用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时,由办公室向CNAS提出书面申请,在CNAS授权的情况下,按照授权范围使用CNAS徽标、国际互认联合徽标;
5.2 CNAS认可标识的使用
5.2.1带认可标识的报告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
5.2.2实验室资料管理员需出具原始记录和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发的检验报告,方可申请使用CNAS认可标识章;
5.2.3认可标识章仅可用于认可范围内的参数项目的检验报告,签发带认可标识的报告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需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5.2.4签发的报告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不准在报告上使用认可标识,如果分包方未获认可必须标明该分包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5.2.5 认可标识章仅能用于合格的检验报告封面左上角,不可用于其他宣传材料或检验报告的其他页面;
5.2.6 使用认可标识时,需保证标识的完整性,如需放大或缩小,需按照比例进行;
5.2.7 认可标识的使用不能产生误导,使相关方误认为CNAS对我中心出具的报告或证书负责;
5.2.8 认可标识不准用于产品、样品上,使业务单位误认为产品已获CNAS认可;
5.2.9 如签发电子版本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时,执行《电子版文档管理规定》。
5.3 CNAS认可标识的终止
5.3.1 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停止使用认可标识
a认可证书有效期超期时;
b被暂停或缩小认可资格,在被暂停或缩小的范围内;
c被撤销认可资格。
5.4 认可标识的使用引起法律诉讼时,需由办公室及时通知CNAS。
5.5使用国际互认联合标识时须遵守5.2、5.3、5.4的规定
6 相关文件
《电子版文档管理规定》 LZ-LA-I-84
7 相关记录
无
200828
第9楼2010/10/23
急急忙忙搞出个程序文件,还是蛮不错的,四种标志的概念很清楚了。提个建议:
5.2.8 认可标识不准用于产品、样品上,使业务单位误认为产品已获CNAS认可;
这条规定可能导致实验室无法使用认可标志章:对于实验室来说,其产品就是检测报告,如果不能在检测报告上使用认可标志就不好玩了。
同样地,“产品已获CNAS认可”,当然是这样的,对于实验室来说,当然是“已获CNAS认可”。
R01中的类似规定好像是说,不要因认可标志的使用,使所有可能看到认可标志的人误以为是CNAS批准了这份检测报告或证书。实际上,也就是授权签字人的概念之一:受实验室的权、签实验室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