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立法改革一波三折。2008年7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但是参议院并没有就这个法案展开辩论和投票,而是提出了参议院自己的法案:《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S.510)。这两个法案颇有相似之处,但总体来说S.510相对比较温和,比如关于企业登记,S.510只要求两年更新一次信息,而且不收费(HR.2749原来是要求每个企业每年缴纳500美元登记费),也没有提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此外,S.510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农场等给予了豁免。当然对于中国出口企业来说,这些稍微放松的要求没有太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