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11/04/25
二、肉类食品添加剂标准
我国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逐渐对食品添加剂采取管理措施。自1973年成立,“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科研协作组”,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管理食品添加剂。我国根据食品添加剂地特殊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地法规,如1986年国家标准局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6)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1995年国家颁布了《食品卫生法》,1997年卫生部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96)。这些法规地公布,为我国食品添加剂地卫生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
近年来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也暴露出了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标准(国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亟待更新,个别在发达国家已经淘汰的食品添加剂在我国尚未被淘汰。以着色剂为例,(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该规定的提法不够严谨,对“同一色泽的色素”的理解不惧唯一性,如可将柠檬黄和日落黄归为同种色泽,也可把柠檬黄和日落黄视为不同色泽而且对不同色泽的色素的混合使用量未作规定。二是目前我国被批准的15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有一部分还没有国家标准。三是一些食品添加剂缺乏限量标准和相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还有不少食品添加剂国标中的质量指标低于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