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ihu108
第1楼2011/06/14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pdf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pdf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