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重点实验室
第1楼2012/05/09
6、使用抗病血清,应正确诊断,早期治疗。血清应先少量注射,半小时后无过敏反应,再按规定使用,如发生过敏反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急救。弱毒活疫苗,一般均具有残余毒力,能引起一定的免疫反应,尤以敏感动物为甚,在首次使用地区或对良种动物,可能引起严重反应,正在潜伏期的动物使用后,可能激发病情甚至引起死亡,为此,在全面开展防疫之前应对每批苗进行约30头畜禽的安全试验,并观察14天,尤为纯种动物,更应慎重使用。确认安全后,方可全面展开防疫。使用完的废弃物(瓶、针头、药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7、牛、羊弱毒口蹄疫疫苗严禁给猪使用。否则将引起猪只死亡造成损失。疫苗只能防病,不能治病,抗病血清用于病初治疗或紧急预防。每种生物药品只对相应的疫病有效,而对其它传染病无效。
8、使用时请登记疫苗批号、注射地点,日期和畜(禽)数。并保存同批样品两瓶,留样期不少于免疫后2个月。如有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以及对产品的意见,请告我站或厂方,以便及时处理或改进。如发生严重反应或死亡,并怀疑药品有问题时,除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站外,并以冷藏包装寄原封同批制品两瓶到我站,以便送厂方检查原因。
9、使用“中试产品”时,应按规定申报,待批准后购入,同时应谨慎,注意生产厂家和中试文号,并与生产厂家签订责任事故赔偿协议。
10、兽医检测和防疫人员在使用疫苗的过程中应注意自身的防护,特别是使用人畜共患病疫苗及活疫苗时,尤应谨慎小心,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及时做好自身的消毒、清洗工作。废弃的针管、针头、生物制品容器都应作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