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重点实验室
第1楼2012/06/28
四、质量检测
应根据注射剂质量控制的需要,结合质量及基础研究情况,建立合理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1.质控项目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注射给药以及药品自身的特点,并尽可能全面反映药品的质量状况。
2.检测方法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经过方法学验证,符合相应要求。
3.检查项除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制剂通则“注射剂”项下要求外,还应根据研究结果,建立必要的检查项目,如色泽、pH值、重金属、砷盐、炽灼残渣、总固体(不包括辅料)、降压物质、异常毒性检查及刺激、过敏、溶血与凝聚试验等检查项目,注射用无菌粉末应检查水分。此外,有效成份注射剂应对主成份以外的其他成份的种类及含量进行必要的限量检查。对于具体品种的工艺条件下可能存在、而质量研究中未检出的大类成份,应建立排除性检查方法。挥发性成份制成的制剂,应采用挥发性成份总量替代总固体检查。必要时,应建立大分子量物质检查项。
4.应建立中药注射剂的指纹图谱,并根据与制剂指纹图谱的相关性建立原料、中间体的指纹图谱。指纹图谱应尽可能全面反映注射剂所含成份的信息。注射剂中含有的大类成份,一般都应在指纹图谱中得到体现,必要时应建立多张指纹图谱,以适应检出不同大类成份的要求。
5.多成份注射剂应根据情况建立与安全性相关成份的含量测定或限量检查方法,如毒性成份、致敏性成份等。处方药味中含有单一已上市注射剂成份的,应建立其含量测定方法。含有多种大类成分的,一般应采用具专属性的方法分别测定各大类成分中至少一种代表性成份的含量。含量测定项应确定合理的含量限度范围(上下限)。
6.以药材或饮片投料的,应制订中间体的质量标准,质控项目至少应包括性状、浸出物或总固体、含量测定、指纹图谱、微生物等指标。
五、稳定性考察
应对中药注射剂生产涉及的药材、提取物、中间体等进行稳定性考察,规定贮存条件及贮藏时间。应提供上市后产品留样稳定性考察及回顾性分析研究资料(包括配伍稳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