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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东莞镉超标大米品牌 曾获评“放心米” 谈谈看法

  • 食品金属检测
    2013/06/04
  • 私聊

食品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检测



  • 几款“莲峰”牌大米的包装上均注明生产商是长安粮所。南都记者徐章龙摄

    南都讯 5月21日深夜,省食安办通报了省质监局和省工商局抽检出的共31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详见昨日南都),其中有一款为产自东莞的“莲峰牌金至尊米”,生产单位是东莞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昨日通报称,涉事这批大米并未流通到市面上,已全部由市质监局封存并销毁。

    南都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涉事的“莲峰牌金至尊米”曾被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粮协”)评为“放心米”。但省粮协负责人昨日面对南都记者采访未正面回应。

    相关品牌曾列入省第四批“放心粮油”名单

    南都记者昨日获取了一份《关于对省第一、四、七批“放心粮油”进行复审的通知》(省粮协[2012]20号),其中注明:东莞市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莲峰牌金至尊米属于广东省第四批“放心粮油”名单。

    根据这份通知,复审的粮油产品需经卫生检测,其中大米的必检项目包括镉、铅和黄曲霉毒素B1。不过这项检测并非由省粮协主动抽检,而是由相关企业提供一份“2012年1月1日以后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出具的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2012年底已不在名单上省粮协未正面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省粮协2012年10月底发布的《广东省第一、四、七批“放心粮油”复审合格名单》当中,“莲峰牌金至尊米”已被剔除。

    “莲峰牌金至尊米”未通过复审,是检测不合格还是其他因素?南都记者为此采访当时经办这次复审的两名负责人。其中,省粮协负责人李培勇表示,他们委托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进行检测,具体结果应该问检验站。记者再欲追问,李培勇表示“我等下打给你”,挂断电话后再也不肯接听。

    省质量监督粮油监测站具体经办人刘光亚则表示,他们只是受委托检测,最终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档案都转交给了省粮协。刘光亚回忆,他对“莲峰牌金至尊米”有点印象,但由于手头没有资料,说不清“该产品到底是检测不合格还是自动退出复审”。

    [政府通报]

    镉含量超标批次已全部召回

    昨日下午,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称,据调查,省食安办通报的该批镉超标大米,原粮由广西桂平市石盟祥发粮食加工厂于2013年3月29日生产,规格为50公斤/包。该批产品由琦盛公司业务人员在常平粮食市场采购,数量为500公斤,经该公司加工后生产成品粮数量为415公斤(共83包,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以上成品经市质监局于4月11日抽检,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当时已要求该公司立即收回封存并销毁。抽检时库存75包,其中3包送检,已销售的8包全部召回,市面没有流通此批大米。目前该批大米共83包已全部由市质监局封存并销毁。

    通报还称,针对此次大米重金属超标事件,市镇相关执法部门已要求该公司停业整改,启动应急预案,对所有库存大米送检。

    生产单位租用长安粮所机器

    长安镇经信局在通报中表示,东莞市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以下简称“长安粮所”)于2002年10月根据市统一要求进行粮食系统体制改革,改制后长安粮所没有进行任何粮食经营活动。由于改制时长安粮所保留了粮食应急加工设备,根据市发改局要求,长安粮所于2009年6月1日将该加工设备出租给东莞市琦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盛公司)进行粮食应急加工和经营生产,该公司由改制后下岗职工组织经营,在经营中与长安粮所不存在任何关系。

    长安镇经信局解释称,因琦盛公司租用的大米加工设备属长安粮所所有,故长安粮所的Q S生产许可证也同时授权给该公司延用。然而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和冒用生产许可证。

    涉事米粉厂自曝 曾因镉超标被罚

    抽查时间为4月中旬,相关部门未回应处理情况

    南都讯5月17日晚广州市食药监局称东莞两批次米制品镉超标,南都记者在东莞道滘镇采访涉事两家米制品厂时,老板自曝今年4月曾被质监部门抽查出有一批次原料大米镉超标,但东莞市质监局和省食安办对此均未回应。

    5月18日和5月19日,南都记者在道滘采访涉事米制品厂时,有米制品厂老板在电话中称:“我们前段时间在抽查中发现有一批米镉含量超标,正接受处罚。”该老板称抽查时间为4月中旬,主要是罚款处理。5月20日,南都记者向东莞市质监局发函求证,但截至发稿时没有回应。

    [记者走访]

    十余粮油店均称没卖过“莲峰”大米

    南都记者昨日来到长安霄边市场,走访了十余个粮油店,老板均表示从未销售过“金至尊”等“莲峰”系列大米。有老板告诉记者,“这个牌子的大米价格比较贵,我们不会进货的。而且长安粮所有自己专属的门市店,不会提供给我们这些小商店。”

    根据这位粮油店老板的指示,南都记者来到长东路41-2号的长安粮所,其隔壁的长东路43-4号正是莲峰粮油精品销售中心。该店内还贴着“莲峰牌金至尊米”广告,不过工作人员称这款大米已经停产,由长安粮所出品的“莲峰”系列还有“金钻米”和“莲峰油粘”等,仍正常销售。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些“莲峰牌”的米袋上均写着生产商是“东莞市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经销商为“东莞市琦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琦盛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为“长安镇长东路43-5号”。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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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za

    第1楼2013/06/04

    应助达人

    根据这份通知,复审的粮油产品需经卫生检测,其中大米的必检项目包括镉、铅和黄曲霉毒素B1。不过这项检测并非由省粮协主动抽检,而是由相关企业提供一份“2012年1月1日以后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出具的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报告”。监管有漏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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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风1986

    第2楼2013/06/04

    应助达人

    相关责任人还互相推卸责任啊!

    huangza(huangza) 发表:根据这份通知,复审的粮油产品需经卫生检测,其中大米的必检项目包括镉、铅和黄曲霉毒素B1。不过这项检测并非由省粮协主动抽检,而是由相关企业提供一份“2012年1月1日以后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出具的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报告”。监管有漏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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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rew-zhang

    第3楼2013/06/04

    记者再欲追问,李培勇表示“我等下打给你”,挂断电话后再也不肯接听。

    现在的政府人员啊,面对记者跟群众像做贼一样,这么心虚,不肯正面回答问题,接个电话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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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rew-zhang

    第4楼2013/06/04

    食品问题这么多,监管不力还是一个主要问题,惩罚力度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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