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整改报告
xx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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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计划 | 第 4 页 |
不符合项整改概况 | 第 5 页 |
不符合项整改证明材料 | |
不符合项一整改见证材料 | 第 9 页 |
不符合项二整改见证材料 | 第10页 |
不符合项三整改见证材料 | 第11页 |
不符合项四整改见证材料 | 第12页 |
不符合项五整改见证材料 | 第13页 |
不符合项六整改见证材料 | 第14页 |
不符合项七整改见证材料 | 第15页 |
整改计划
不符合项整改概况
序 号 | 不符合项涉及条款 | 不符合项内容 | 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见证材料 |
1 | 4.2.7 | 管理体系文件发布后于2008年10月30日进行修订,但实验室未保留文件变更的审批记录。 | 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是由质量负责人主持制订的,而2008年10月30日进行的修订是质量负责人根据计量认证评审组长提出的建议进行的,因为不是内部提议修改,未引起修订人员足够重视,忘记填写《文件(资料)修订申请单》,文件审批人员把关不严也是原因之一,审批人员未意识到文件修改可能涉及到管理体系变更,对“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变更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保持体系的完整性”的要求理解不到位。 |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CNAS-CL01:2006认可准则4.2.7条款要求和实验室《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提高对文件控制重要性的认识。 2.补填写《文件(资料)修订申请单》,补充修订内容及审批手续。 | 1. 培训签到表; 2. 《文件(资料)修订申请单》复印件。 |
2 | 4.3.2.2 | 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计划表》(xxGZ-PD24-2-A/0)不是最新有效版本。 | 在起草《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计划表》的过程中曾编制过两种版本(横排版和竖排版),编号为xxGZ-PD24-2-A/0,表格内容在文字上未注意完全统一,文件归档时,选择了竖排格式,而未将横排格式删除(或横、竖版统一化),造成使用者错用。这反映出电子文档管理上的混乱。 |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CNAS-CL01:2006认可准则4.3.2.2条款和实验室《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提高对文件控制重要性的认识。 2.将《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计划表》规范化,废除竖版格式,保留横版,并加强审批手续。 | 1. 培训签到表; 2.《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计划表》复印件。 |
3 | 4.3.2.2 | 实验室不能提供文件定期评审记录。 | 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中,包括《管理体系文件评审记录》这一要求,一般在初次内部审核中和管理评审前使用。本年度的内部审核或管理评审时没有保留这一记录,是我们管理层重视不够,认为文件不需要作出大的修订,就没有保留对体系文件评审的记录和修订建议。 | 1.组织内审员学习实验室《文件控制程序》和《内部审核程序》,提高对文件评审重要性的认识。 2.在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或管理评审中,增加文件评审这一内容,如果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应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如果文件不需要修订也应保留文件评审记录; 3.对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补充作一次全面的评审,并保留评审记录。 | 1.培训签到表; 2.《管理体系文件评审记录表》。 |
4 | 5.2.5 | 不能提供检测报告解释人员,光谱仪操作人员的授权书。 | 检测报告签发和解释人员由总部指定,实验室技术管理层未意识到上述人员应经过公司授权,光谱仪操作人员未提供授权书是技术管理工作中的疏漏,是对人员能力确认认识不足所致。 | 1.组织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学习CNAS-CL01:2006 5.2人员和5.10结果报告等条款要求,提高对人员能力确认重要性的认识。 2.对检测报告签发和解释人员、仪操作人员进行岗位授权。 | 1. 培训签到表; 2.《对检测报告签发和解释人员、仪器操作人员的授权书》。 |
5 | 5.5.10 | 没有按规定对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期间核查。 | 实验室原先是利用标样对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定期(期间)核查,但未必符合《JJG694-19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实验室没有该检定规程,也没有意识到原先所用的核查方法与检定规程之间究竟会产生多大的偏离,核查结果的可靠性有多大。 | 1.组织检测人员学习CNAS-CL01:2006 5.5和5.6等条款和《JJG694-19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要求,提高检测人员对期间核查重要性的认识。 2.按《JJG694-19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修改《AAS操作、维护及验证作业指导书》,并按要求制作标样对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核查,及制定定期核查计划。 | 1. 培训签到表; 2.修改过的《AAS操作、维护及验证作业指导书》及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3.《原子吸收光谱仪期间核查记录》。 |
6 | 5.4.1 | ICP-OES测定土壤样品中铅、镉、铬、铜、锰及锌(ME-ICP61 Ver.2)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中,元素测定结果表示的相对偏差有4个元素大于±10%,不满足该分析方法10%的上限要求。 | 实验室针对能力验证活动所进行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案例)时,原先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曲线和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分量估算值较小,能力验证组织者提出了不同意见后在修改的不确定度评估报告中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曲线和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分量估算过大(超过10%),致使最后结果的不确定度超出检测方法要求”。这反映出我们对不确定度及评估方法缺乏足够的经验,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训练。 | 1.组织检测人员学习测量不确定评定与表示指南; 2.重新评定测量不确定报告(案例)。 | 1. 培训签到表; 2.《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报告(案例)》。 |
7 | 5.6.1 | 实验室不能提供使用的标准物质核查记录。 | 实验室原先对标准物质的验证方法是:将标准物质为标样上机进行试用(标定),并以标定的结果作为标准物质验证和设备核查的证据。但每次标定结果没有保留记录,不便于追溯。 | 1.检测人员加强对标准物质验证的重要性的学习和理解; 2.制定《标准物质/溶液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并保留对其外观特性(如颜色)和性能进行验证验证的记录。 | 1.培训签到表; 2.《标准物质/溶液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3.《标准物质验证记录》。 |
不符合项-----整改见证材料
不符合项二整改见证材料
1. 培训签到表;
不符合项三整改见证材料
不符合项四整改见证材料
不符合项五整改见证材料
1. 培训签到表;
2. 修改过的《AAS操作、维护及验证作业指导书》及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3.《原子吸收光谱仪期间核查记录》。
不符合项六整改见证材料
不符合项七整改见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