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千层峰
第1楼2014/04/30
应该是买,卖,,杀,吃都要追究责任。但貌似,吃这些东西的都不是普通人啊。
燕飞
第2楼2014/04/30
是啊,所以以前都只追究卖的,不追究吃的但是现在只是多追究了个埋单的,也是不全面的
逆天一棍
第3楼2014/04/30
“不知者不罪”。只有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是珍惜、濒危动物的前提下吃的,才应该同罪。
秋刀鱼_66
第4楼2014/05/04
不知道就没罪啊?只能是无知吧
第5楼2014/05/05
一桌的人,吃下去的东西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吧,中途肯定会有人说的
第6楼2014/05/05
对啊,不能就一句不知道就能把责任免除的
jlszhoujidai
第7楼2014/05/05
这里的“食用者”,在刑法适用上有一个度的问题,适用刑法时应当谨慎,否则会出现乱适用刑法的问题,致使应该受到惩罚的没有进行惩罚,而不应该惩罚的受到惩罚,不是每一个吃的人都会受到刑法的惩罚的,而应该是那些组织者、埋单者。
yy_0324
第8楼2014/05/05
按照刑诉法规定,如果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社会危害性又比较小的嫌疑人,不用逮捕,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刑诉法又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马到功成
第9楼2014/05/06
食用者同罪
第10楼2014/05/07
我觉得如果是知情的食用者也需要处罚,只不过可以程度适当降低,不能一点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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