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有哪些?

  • 婆婆猫猫
    2014/08/01
  • 私聊

化妆品检测

  • 悬赏金额:5积分状态:已解决
  •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有哪些?

学雪 2014/08/01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天平、高压灭菌器、振荡器、三角瓶、玻璃珠、玻璃棒、刻度吸管、研钵、均质器、恒温水浴箱、采样工具。 3 培养基和试剂 生理盐水、SCDLP液体培养基、灭菌液体十拉、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4.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作多种分析,应先做微生物检验。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结束,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3 固体样品 二、 菌落总数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 仪器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5 操作步骤 6 菌落计数法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 三、 粪大肠菌群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 2 定义 粪大肠菌群(fecal coliforms )系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在44.5℃培养24h~48h能发酵乳糖产酸并产气。 该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重要的卫生指示菌。 3 仪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 4.2 伊红美兰琼脂 4.3 蛋白胨水 4.4 靛基质试剂 4.5 革兰氏染色液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发酵乳糖产酸产气,平板上有典型菌落,并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短杆菌,靛基质试验阳性,则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粪大肠菌群。 四、 绿脓杆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 2 定义 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属于假单胞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能产生绿脓菌素。 该菌对人有致病力,可使伤处化脓,引起败血症等。 3 仪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液体培养基 4.2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培养基 4.3 乙酰胺培养基 4.4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 4.5 明胶培养基 4.6 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 4.7 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及绿脓菌素试验皆为阳性者,即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 五、 金黄色葡萄球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2 定义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为革兰氏阴性球菌,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无荚膜,能分解甘露醇,血浆凝固酶阳性。 该菌是葡萄球菌中对人类致病力最强的一种,能引起人体局部化脓性病灶,严重时可导致败血症。 3 仪器和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液体培养基 4.2 Baird Parker氏培养基 4.3 血琼脂培养基 4.4 甘露醇发酵培养基 4.5 兔(人)血浆制备 4.6 无菌液体石蜡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经增菌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染色镜检,证明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并能发酵甘露醇产酸,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六、霉菌和酵母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测定。 2 定义 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培养后,1g或1mL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总数,籍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3 仪器和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生理盐水 4.2 虎红培养基 5 操作步骤

  • 该帖子已被版主-symmacros加5积分,加2经验;加分理由:补5分。
    +关注 私聊
  • 学雪

    第1楼2014/08/01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天平、高压灭菌器、振荡器、三角瓶、玻璃珠、玻璃棒、刻度吸管、研钵、均质器、恒温水浴箱、采样工具。
    3 培养基和试剂
    生理盐水、SCDLP液体培养基、灭菌液体十拉、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4.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作多种分析,应先做微生物检验。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结束,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3 固体样品



    二、 菌落总数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 仪器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5 操作步骤
    6 菌落计数法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



    三、 粪大肠菌群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
    2 定义
    粪大肠菌群(fecal coliforms )系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在44.5℃培养24h~48h能发酵乳糖产酸并产气。
    该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重要的卫生指示菌。
    3 仪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
    4.2 伊红美兰琼脂
    4.3 蛋白胨水
    4.4 靛基质试剂
    4.5 革兰氏染色液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发酵乳糖产酸产气,平板上有典型菌落,并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短杆菌,靛基质试验阳性,则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粪大肠菌群。



    四、 绿脓杆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
    2 定义
    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属于假单胞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能产生绿脓菌素。
    该菌对人有致病力,可使伤处化脓,引起败血症等。
    3 仪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液体培养基
    4.2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培养基
    4.3 乙酰胺培养基
    4.4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
    4.5 明胶培养基
    4.6 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
    4.7 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及绿脓菌素试验皆为阳性者,即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



    五、 金黄色葡萄球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2 定义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为革兰氏阴性球菌,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无荚膜,能分解甘露醇,血浆凝固酶阳性。
    该菌是葡萄球菌中对人类致病力最强的一种,能引起人体局部化脓性病灶,严重时可导致败血症。
    3 仪器和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液体培养基
    4.2 Baird Parker氏培养基
    4.3 血琼脂培养基
    4.4 甘露醇发酵培养基
    4.5 兔(人)血浆制备
    4.6 无菌液体石蜡
    5 操作步骤
    6 检验结果报告
    经增菌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染色镜检,证明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并能发酵甘露醇产酸,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六、霉菌和酵母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测定。
    2 定义
    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培养后,1g或1mL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总数,籍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3 仪器和设备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生理盐水
    4.2 虎红培养基
    5 操作步骤

0
  • 该帖子已被版主-symmacros加5积分,加2经验;加分理由:谢应助。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