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Dz
第2楼2015/02/02
为审核提供充分的路径,实验中产生的一切记录。
CL52
4.13.2.1 a) 实验室应确保能方便获得所有的原始记录和数据,记录的详细程度应确
保在尽可能接近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检测或校准活动,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信息:
样品描述;
样品唯一性标识;
所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
环境条件(适用时);
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信息;
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标识;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
其他重要信息。
注: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是指实验室发给客户的报告或证书版本的副本,
可以是纸质版本或不可更改的电子版本,其中应包含报告或证书的签发人、认可标识
(如使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