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zh99312
第3楼2015/11/24
说说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CNAS是认可,自愿的;CMA是认证,强制的,具有法律地位。
而实际上,这两者主要都是提升实验室能力的体系,而与公正关系不大,或者说并没有实际的监督机制去监督、管制实验室的公正性,流于形式。
CNAS分一二三最主要是考虑公正问题,所以运行资金来源很重要,不是你想申请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你是企业实验室,那么你肯定会申请为第一方(对内部产品出具报告),但是可以同时申请作为第二方实验室(进料检验时可能需要),至于第三方实验室,也是可以的,只是这时不可以执行与本公司相关的检测任务,但是实际执行上,好像没有主动的监督机制去监督。
说简单点(可能不合适),第一方就是对自己的产品做检测出具报告;第二方就是对供方产品检测并出具报告;第三方是测试与该机构无关系的产品并出具报告。
原则上,做为第三方检测,必需通过CMA认证,否则属于违法,是不可以对外或对社会出具具有公正/判定意义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