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5楼2018/02/10
其实在GB 3838-2002表4和表5已明确规定(见注):“暂采用下列分析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还有根据环函〔2009〕131号 “在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前款所列出版物中的方法”和环函〔2010〕90号“我部目前正在抓紧制订采用各种先进检测技术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同时将对发布时间较长的现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进行修订。这些环境监测规范都将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形式发布。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已经废止的标准和非标准监测方法”等规定。因此采用《水质 黄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01-2014) 是属于合法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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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2018/02/10
对政策性的东西了解太少,受教了。看到前辈们对政策性的东西如数家珍一般,羡慕得很。平时有什么好办法系统地去积累这些政策性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