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18:中:
4.1.4 实验室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应包括其活动、实验室的各种关系,或者实验室人员的关系而引发的风险。然而,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注:危及实验室公正性的关系可能基于所有权、控制权、管理、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市场营销(包括品牌)、支付销售佣金或其他引荐新客户的奖酬等。
4.1.5 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如何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这两条都是新增要求,依据此要求,实验室应分析影响公正性的各种关系,并说明如何消除或最大程度减少其对公正性的影响。对此实验室应提供相关记录;
问题:
1,这个时要单独做一个程序文件,还是在原来的《避免降低公正性和诚实性的活动程序》上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是:a)判定风险?b)降低风险?
2,实验室提供相关记录:是指哪些记录?员工的公正性承诺书除外还有其他的什么记录吗?
en_liujingyu
第2楼2018/06/30
1.标准没有规定单独做一个程序文件,还是在原来的《避免降低公正性和诚实性的活动程序》上进行修改,因此决定权在你们手中。其实4.1条就是讲公正性,共有五个子条款,本人建议编制一个《实验室业务活动公正性管理程序》将4.1.1至4.1.5五个条款的要求都纳入这个程序文件中。
2.对公正性的记录,标准也没有规定格式或提供样张,实验室可自行设计。关键是记录中提供的信息至少应包括公正性风险辨识的信息,包括实验室管理层的公正性承诺,公正性风险的识别,例如:所有权、控制权、管理、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市场营销、支付销售佣金及引荐新客户的奖酬等等,如果识别出存在公正性风险,还应该有风险消除措施的信息记载。
poohooooo
第3楼2018/06/30
讲得太好!
Insp_86e41f7a
第5楼2018/07/02
回答的很细致,谢谢!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