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jia
第2楼2018/08/24
理解了又似乎不理解
客户委托的检测结果一般用来评价产品质量的啊,所以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肯定是要涉及的啊。是说,如果客户不让做判定的时候就不涉及有效性吗?
比方客户要求做茶叶中的铅,如果只是测铅,有偏离就可以声明。但如果报告要体现铅是否合格,就涉及到有效性,我们就不能接受委托是吗?
可否举个例子?
omjia
第4楼2018/08/24
那这种情况,7.1.4客户要求的偏离影响结果有效性,我们做免责声明就可以?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能影响结果有效性,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可接受,还是可接受做免责声明。
因为这句话前面有个不能影响诚信,影响诚信的委托我们肯定不能接,那是不是紧跟着的影响有效性的偏离我们也不能接?
zgao
第5楼2018/08/24
正常情况下,客户要求的偏离不应影响结果有效性,有影响时要及时告知客户,这些体现在7.1.4的要求。你也可以规定影响结果有效性时不再测试,或客户知晓后不再要求测试,如此的话则结束。另一方面,若客户知道情况后基于多种原因仍然要求测试,你也可以接受测试,但在报告中有要免责声明,这时体现的是7.4.3。
实验室的诚信与结果有效性是不同概念,如果客户的样品量不够影响了结果有效性,客户知道后仍然要求实验室按不准确的结果去判定是否合格,而实验室也如此操作,则属诚信问题。影响结果有效性的偏离要看具体的情况,若是样品量太少,对有的客户而言这种情况下的结果可能仍然有参考意义,故可能仍然要求测试,实际操作中实验室可自行规定哪些情况下不接受委托......
很沉
第6楼2018/08/30
这个看情况,有的时候数据并不是用来评级产品质量的,或者客户有自己的评价方式。就拿你举这个例子来说吧。
测试茶叶中的铅含量(标准我不知道,所以后面的数据仅举例)。标准要求称1g样品。而客户说我就想测2g样品的数据。那这种偏离就可能影响检测结果。
此时,如果客户不需要评价,我就想看看这么测的数据是多少。那这个2g的结果就仅是一个数据,并不存在是否有效一说。当然你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所有的偏离。
但是如果客户涉及到用这个结果评价这个产品是不是合格,那这种偏离就不允许了。你不能拿一个可能与标准方法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结果进行评价。
omjia
第7楼2018/08/31
恩,那就是如果要做评价,这种偏离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