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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要求的偏离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新准则7.1.4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应影响实验室的诚信或结果的有效性。这里,是不是我们要做技术判断,偏离要是影响结果有效性了就不接受?
    但7.4.3 又讲当客户知道偏离了规定条件仍要求进行检测或校准时,实验室应在报告中作出免责声明,并指出偏离可能影响的结果。这里好像讲客户要求的偏离,要是影响结果的话我们做个免责声明就可以。
    那么合同评审时,到底对于客户的偏离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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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沉

    第1楼2018/08/23

    偏离本身是可以接受的。前面讲的偏离主要是客户要求的便宜会影响结果有效性。什么叫有效性?单纯的一个结果并谈不上有效无效,只有结合使用目的才会存在这个问题。这就是说,比如客户要求偏离,但这种偏离会影响最终这个产品的评价时,这种偏离就不能被接受。
    后面这个是不涉及到有效性的。一般是仅指结果偏离,即偏离所得到的结果会与未偏离时结果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应该说明,并告知委托方。当委托方认可这种偏离和差异时,可以采用。但该偏离的结果一般不能用于证明性质的社会商业,公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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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mjia

    第2楼2018/08/24

    应助达人

    理解了又似乎不理解
    客户委托的检测结果一般用来评价产品质量的啊,所以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肯定是要涉及的啊。是说,如果客户不让做判定的时候就不涉及有效性吗?
    比方客户要求做茶叶中的铅,如果只是测铅,有偏离就可以声明。但如果报告要体现铅是否合格,就涉及到有效性,我们就不能接受委托是吗?
    可否举个例子?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偏离本身是可以接受的。前面讲的偏离主要是客户要求的便宜会影响结果有效性。什么叫有效性?单纯的一个结果并谈不上有效无效,只有结合使用目的才会存在这个问题。这就是说,比如客户要求偏离,但这种偏离会影响最终这个产品的评价时,这种偏离就不能被接受。
    后面这个是不涉及到有效性的。一般是仅指结果偏离,即偏离所得到的结果会与未偏离时结果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应该说明,并告知委托方。当委托方认可这种偏离和差异时,可以采用。但该偏离的结果一般不能用于证明性质的社会商业,公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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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gao

    第3楼2018/08/24

    应助达人

    偏离有多种形式,有的偏离可能对结果有效性有影响,如茶叶中铅含量测定时,若客户所能提供的茶叶量非常少,低于标准中规定的最小量要求,则在合同评审时就要说清楚,若客户在已知不满足测定要求的情况仍然要求出结果,则实验室要有免责声明,指出不满足规定最小量的情况:如由于客户不能提供足够样品量,结果仅供参考等,自然这种情况下不能判断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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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mjia

    第4楼2018/08/24

    应助达人

    那这种情况,7.1.4客户要求的偏离影响结果有效性,我们做免责声明就可以?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能影响结果有效性,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可接受,还是可接受做免责声明。
    因为这句话前面有个不能影响诚信,影响诚信的委托我们肯定不能接,那是不是紧跟着的影响有效性的偏离我们也不能接?

    zgao(zgao) 发表:偏离有多种形式,有的偏离可能对结果有效性有影响,如茶叶中铅含量测定时,若客户所能提供的茶叶量非常少,低于标准中规定的最小量要求,则在合同评审时就要说清楚,若客户在已知不满足测定要求的情况仍然要求出结果,则实验室要有免责声明,指出不满足规定最小量的情况:如由于客户不能提供足够样品量,结果仅供参考等,自然这种情况下不能判断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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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gao

    第5楼2018/08/24

    应助达人

    正常情况下,客户要求的偏离不应影响结果有效性,有影响时要及时告知客户,这些体现在7.1.4的要求。你也可以规定影响结果有效性时不再测试,或客户知晓后不再要求测试,如此的话则结束。另一方面,若客户知道情况后基于多种原因仍然要求测试,你也可以接受测试,但在报告中有要免责声明,这时体现的是7.4.3。
    实验室的诚信与结果有效性是不同概念,如果客户的样品量不够影响了结果有效性,客户知道后仍然要求实验室按不准确的结果去判定是否合格,而实验室也如此操作,则属诚信问题。影响结果有效性的偏离要看具体的情况,若是样品量太少,对有的客户而言这种情况下的结果可能仍然有参考意义,故可能仍然要求测试,实际操作中实验室可自行规定哪些情况下不接受委托......

    omjia(liqunqueen) 发表: 那这种情况,7.1.4客户要求的偏离影响结果有效性,我们做免责声明就可以?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能影响结果有效性,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可接受,还是可接受做免责声明。
    因为这句话前面有个不能影响诚信,影响诚信的委托我们肯定不能接,那是不是紧跟着的影响有效性的偏离我们也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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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沉

    第6楼2018/08/30

    这个看情况,有的时候数据并不是用来评级产品质量的,或者客户有自己的评价方式。就拿你举这个例子来说吧。
    测试茶叶中的铅含量(标准我不知道,所以后面的数据仅举例)。标准要求称1g样品。而客户说我就想测2g样品的数据。那这种偏离就可能影响检测结果。
    此时,如果客户不需要评价,我就想看看这么测的数据是多少。那这个2g的结果就仅是一个数据,并不存在是否有效一说。当然你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所有的偏离。
    但是如果客户涉及到用这个结果评价这个产品是不是合格,那这种偏离就不允许了。你不能拿一个可能与标准方法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结果进行评价。

    omjia(liqunqueen) 发表: 理解了又似乎不理解
    客户委托的检测结果一般用来评价产品质量的啊,所以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肯定是要涉及的啊。是说,如果客户不让做判定的时候就不涉及有效性吗?
    比方客户要求做茶叶中的铅,如果只是测铅,有偏离就可以声明。但如果报告要体现铅是否合格,就涉及到有效性,我们就不能接受委托是吗?
    可否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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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mjia

    第7楼2018/08/31

    应助达人

    恩,那就是如果要做评价,这种偏离是不允许的。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 这个看情况,有的时候数据并不是用来评级产品质量的,或者客户有自己的评价方式。就拿你举这个例子来说吧。
    测试茶叶中的铅含量(标准我不知道,所以后面的数据仅举例)。标准要求称1g样品。而客户说我就想测2g样品的数据。那这种偏离就可能影响检测结果。
    此时,如果客户不需要评价,我就想看看这么测的数据是多少。那这个2g的结果就仅是一个数据,并不存在是否有效一说。当然你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所有的偏离。
    但是如果客户涉及到用这个结果评价这个产品是不是合格,那这种偏离就不允许了。你不能拿一个可能与标准方法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结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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