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3楼2019/07/23
《检定/校准证书》是原始的证据文件,特别是《检定证书》,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在上面添加其他信息的。有了《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记录》(上面已经有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名),再加上测量设备上张贴的“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就足以作为计量确认的证明材料了。那个外审专家,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竟然提出如此奇葩要求。
《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已经作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合格的就能用,不合格的就禁止使用,这是计量法的要求,根本无需再进行什么“计量确认”了。如果你的合格判据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技术要求,那你就不要以“检定”方式溯源,应当以“校准”方式溯源,取回后自己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自己确定“复校时间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