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风儿
第1楼2019/07/31
标准GB/T 5009.26-2003第二法中称样量为200g。考虑到客户的样品成本、实际称样操作的难易程度以及蒸馏瓶的体积,在满足仪器响应的情况下将鲜样的称样量定为50.0g。部分干样,如干虾粉因为蒸馏时会产生大量泡沫,泡沫极易冲到冷凝管或接受瓶中从而污染接收液,而部分质量较轻或吸水后体积膨胀比较大的干样如紫菜等,又会因为体积过大导致蒸馏瓶装不下无法进行正常操作。这类样品在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将称样量定为5.0g,此时仪器的响应可以满足要求。另外还有类似鱿鱼丝这种含水量介于干样和鲜样之间的半干样品,称样量过多蒸馏时不易操作,称样过少样品不均匀,因此称样量定为25.0g。为了统一操作最终将称样量定为鲜样50.0g、半干样品25.0g、干样5.0g。
问题123
第4楼2019/07/31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很是详细。经常拜读您的原创作品,受益良多。有个疑问,进标样仪器检出限达不到,如果样品减小称样量就更难达到检出限了。对您说的用凯氏定氮瓶进行蒸馏这个不大懂,您的意思是把样品放到定氮瓶中,水蒸气连接到定氮瓶。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