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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2021/01/04
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6.4.3.3 对于化学检测,应防止实验室器皿对检测样品或标准溶液的污染。必要时,实验室应对用于不同检测的器皿使用不同的清洗、储存和隔离程序并形成文件。如果检测方法中规定了器皿的清洗方法或注意事项,实验室应遵守或予以关注。对于互不相容的检测,实验室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器皿,以避免可能的交叉污染;器皿清洗应关注清洗剂中可能存在的分析物。
注:痕量分析定义可参考 GB/T14666《分析化学术语》。不同行业的痕量分析范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补充:
GB/T14666《分析化学术语》
2.2.9 痕量分析 trace analysis 对待测组分的质量分数小于0.01%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