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3楼2021/05/19
既然结果超出限值,我觉得有必须要重新确认,可以参考以下流程:1.0当检测结果超出了标准值或预期值范围时,相关检测人员应立即通知技术的负责人,同时将实验过程中使用到的样品保留直至调查完成。技术负责人与相关检测人员、质量负责人共同对如下质量环节进行检查:
1.1. 检测的样品是否异常;
1.2. 检测员能力范围是否合适;
1.3. 检测方法选用是否正确;
1.4. 取样和样品处理过程是否正确;
1.5. 检测所用的计量器具、实验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6. 检测所用的样品是否失效;
1.7. 检测过程的操作是否正确;
1.8. 检测过程中仪器状态是否正常;
1.9. 检测过程是否出现干扰;
1.10. 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11.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2.0如果检查出以上第1.1点出了问题,应立即用正常的样品重测;如果检查出以上第1.2~1.10出了问题,应立即纠正发现的错误后用原样重测;如果检查出以上第1.11点出了问题,应立即重新计算。
3.0如果以上质量环节未检查出问题,由技术负责人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报出超标检测结果可能产生的风险,确定是否按以下一种或多种组合方式对超标结果进行验证:
3.1. 由原检测员重测;
3.2. 更换检测员再测;
3.3 带质控样再测;
3.4 用不同方法再测;
3.5与其它实验室比对;
3.6分析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如果重新检测的结果与原检测结果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可判定原检测结果可信,原检测结果或重测结果可以选择一个发出;如果重新检测的结果与原检测结果超出误差允许的范围,可认为两次检测结果均可疑,技术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检测人员、监督员进行评审,对两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确认哪一次检测结果可信或都不可信。如果上述评审可以确认某次检测结果可信,评审通过的结果可以发出。不能找出两次检测结果差异原因时,检测结果不许发出,技术负责人应重新按1.0条组织验证。
如果超标检测结果再确认的行动可能会造成不能按时向客户发出检测报告时,相关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或安排人员与客户协商推迟发出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