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3楼2021/07/13
1、关于检定的疑惑
按照计量法的描述,检定特指纳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该是免费的,但需要向当地质监局报备强检清单,但是比如说一个量筒,我用于出厂产品分析的,算不算用于贸易结算?我定期送检,但是不想当强检管理可不可以?
答:用于出厂产品分析的,不算用于贸易结算。我定期送检,不想当强检管理可以。
2、关于校准
计量法实施细则里面说了,非强检的计量器具企业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定校准周期。但是比如说还拿量筒举例,国家只有jjg检定规程,没有JJF校准规程,检定规程规定有效期是3年,我实验室自己可不可以规定5年有效期,但我依旧依据这个jjg标准去做校准。但我就不按这标准去执行3年有效期行不行?
答:还拿量筒举例,国家只有jjg检定规程,没有JJF校准规程,检定规程规定有效期是3年,我实验室自己可以规定5年有效期,可以依旧依据这个jjg标准去做校准。但我就不按这标准去执行3年有效期行。
3、关于校准周期的确定问题。
答:每种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的确定不需要论文一样论证,只要你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就可。
路云
第4楼2021/07/18
这个问题我已经在您发表于“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版块的讨论主题(关于检定和校准的大讨论)中回复了,不再赘述,请点击链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