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LIMS
yayicuo
第1楼2022/04/19
区分管理职责和技术职责,管理职责统一来进行,技术职责要由技术人员来实施。管理职责可以进行交叉实施,但技术职责,还是要有懂技术的人员实施为宜。
wuyuzegang
第2楼2022/04/19
可以参考一下
ztyzb
第3楼2022/04/19
楼主还有些补充要求没加。如果人员职能和设备是相对独立的(完全独立很难)即环境检测和职业卫生人员设备不交叉的话建议按照领域来进行内审;如果人员和设备是交叉的建议按照要素来进行内审,内审时间上建议延长。
omjia
第4楼2022/04/19
这样的情况,涉及到技术条款通用条款的按部门审核。比如7.2,7.5每个部门单独审核。内审的原则是覆盖所有条款所有部门。
疯狂班子
第5楼2022/04/27
我本来是把CNAS和CMA准则和在一起,做了一个条款对照表,作为一个审核记录表格。然后单独做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检测的审核记录表,分开审。但是很麻烦的是,部门人员确实有交叉,设备到还是分业务板块在使用。操作起来总感觉不能有效界定,比如环境检测和职业卫生人员有交叉。CNAS评审的时候,老师也认为我们的体系、工作开展没能体现出CNAS的界定范围。
第6楼2022/04/27
范围不好界定。比如说环境检测,CMA中仅部分参数为CNAS认可范围内的,人员除了有环境检测和职业卫生检测的交叉,还有CNAS和CMA的交叉。实施起来区分问题倒是不大,但是评审老师在不了解公司的情况下,就会认为我们CNAS的范围没有做有效界定。
第7楼2022/04/27
那可以分成阶段性来内审,不用非得一次性搞完。个人觉得这样按要素会比较好,本身就是抽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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