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2楼2022/05/27
不需要再考虑申请CMA,依据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CMA证书。
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认定、评审。
确定是否受理的界定标准是以及对于交叉的部分如何界定主要是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管理规定,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从检验检测领域来说,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